刘红军并不是真的给獾子留根,或者说为了保护獾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老百姓来说,獾子对庄稼的危害,还要大于野猪。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费的功夫太大,洞穴顶上的覆土已经达到了两米。
继续挖洞的话,不划算。
“受伤好东西,咱们回家,吃肉喝酒!”刘红军笑着招呼钱胜利三人道。
把刚刚打死的六只獾子,开膛放血之后,四个人背着十一只獾子下山回家。
········
榆树屯杨家,杨秋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从炕上下来,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干啥去?”坐在炕上吸烟的杨广福开口问道。
“爹,我去红军哥家里看看。
他进山给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来没有。”杨秋雁脆声说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憨丫头,哪有这么快啊!他们下午进山,明天下午能回来就算快的。”杨广福笑道。
“可是,我听他们说,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吗?不就是走到哪儿,掏了就回来,哪用那么多时间?”杨秋雁娇憨的说道。
“呵呵!”杨广福笑着摇摇头。
杨秋雁之所以认为掏獾子很容易,这都是被那些来家里喝酒的猎人,误导了。
杨广福是榆树屯的生产队长,家里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猎人从山里回来,都会拎着一些珍稀的猎物,跑到杨广福家里来喝酒。
目的,自然是为了讨好杨广福。
生产队分家之前,猎人也只是生产队的一个工位,猎人需要给生产队上交猎物,来换取工分。
工分可以换粮食。
所以,榆树屯大多数的猎人,都习惯了,打猎回来,到杨广福家里喝一顿酒。
酒肉自然是他们自己带的。
只是,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喜欢吹牛。
山里野牲口,难不难打,全看他们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够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这也导致了,杨秋雁认为,打猎真的不难,掏獾子洞更是轻松的像在地里挖地瓜一样简单。
刘红军吃完午饭进山,这都四点了,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爹,我去了!”杨秋雁说完,跑出杨家院子。
“嗯!”杨广福点了点头。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和自己闺女挑明猎人吹牛的事情。
也许这是男人的默契吧。
你挑明别人酒后吹牛,那么别人就能把你的牛皮挑破。
男人,谁敢说自己没有酒后吹牛?
杨广福却是没有想到,刘红军他们四个人,还真就像挖地瓜一样,挖出十一只獾子,并且已经往回走。
刘红军四人回到屯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五点多。
“红军哥,你回来了?”听到狗叫声,杨秋雁从屋里走出来,欢喜的喊道,像极了一位等待男人回家的妻子。
“回来了!”刘红军笑道。
“哇!胜利叔,大山,石头你们掏了这么多獾子啊!”杨秋雁又满脸惊喜的和钱胜利三人打招呼。
“哈哈!那是,你胜利叔我,别的不敢说,抡掏獾子,那可是太平沟十八个屯子的一绝。”钱胜利满脸堆笑的吹嘘道。
虽然钱胜利掏獾子的经验很丰富,但是要说十八个屯子最厉害,这牛皮吹的有点大。
不过,刘红军也没有揭穿他。
人艰不拆。
“秋雁,你还没有吃饭吧?”
“没呢,都怪我爹,他非说你们明天才能回来,我才没有做饭。
我这就去做饭。”杨秋雁直接把锅甩给了杨广福。
说着就要去厨房,给刘红军等人做饭。
“等一下,今天晚上咱们炖獾子肉。”刘红军叫住杨秋雁笑着说道。
他们一共掏了十一只獾子,大都是壮年的獾子,体重在十五六斤左右,十一只獾子一共一百七八十斤。
按照十斤肉出一斤獾子油的比例,也能烘焙出十七八斤獾子油。
老丈母娘根本用不了这么多。
所以,刘红军打算炖上两三只獾子,剩下的再烘焙獾子油。
“嗯呐!”杨秋雁答应一声,满脸崇拜的看着刘红军。
刘红军和钱胜利还有大山、石头一起动手,把十一只獾子,钉在木板上,剥皮剔骨。
剔出来的獾子肉,放在一边备用。
獾子皮也能卖钱。
刮干净皮上的残肉和脂肪,等晾干之后,就是一张很不错的皮子,也能值几块钱。
刘红军动手剥了两只獾子皮之后,就把剥皮的工作交给了钱胜利他们。
刘红军则拎着剥好的獾子肉,走进厨房。
先把獾子肉剁成小块,然后泡进水里。
獾子肉腥味比较重,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浸泡几个小时,把血水泡出来。
只是,刘红军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直接尽量泡一会。
然后清洗干净。
刘红军清洗獾子肉的时候,杨秋雁已经开始点火,烧水。
等水烧开之后,刘红军把獾子肉放进开水中。
拿着铲子不断的搅拌,撇去血沫。
等不再有血沫之后,把獾子肉捞出来,放在一边备用。
然后刷锅之后,刘红军挖了一勺大油,放进锅里。
刺啦一声,一股浓郁的香气弥漫出来。
大油就是用猪板油熬制出来的脂肪油。
脂肪油炒菜要比植物油更香。
接着,刘红军把獾子肉倒进锅里,开始煸炒。
等把獾子肉煸炒至金黄色之后,捞出来。
重新加油,葱、姜、八角、桂皮、花椒爆香,再一次把獾子肉倒入锅里爆炒。
因为浸泡的时间比较短,为了遮掩獾子肉的腥味,材料里,增加了一些辣椒,又倒入许多料酒,糖、酱油。
前段时间,刘红军跟着赵师傅学了一个炖野牲口肉去腥味的办法。
那就是用重油重料。
除了加入辣椒、料酒这些能够去腥气的之外,还可以多放油,增加各种调料的用量,这就是重油重料。
这种办法,一般都是厨师用来处理那些不新鲜的肉类的。
翻炒一会之后,刘红军在锅里加入大量的水,交代杨秋雁一句,让她看着锅,小火慢炖就可以。
他则拿了一些骨头狗粮,出去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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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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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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