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刘红军并没有着急,不要小看刚出生的金雕雏鸟,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刘红军先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站稳,方便用力。
这才,摘下背上的背包,然后快速的伸手,抓住一只雏鸟,装进背包里,然后如法炮制,又快速抓住另外一只雏鸟,同样装进背包里。
然后,快速把背包盖好,背在背上。
背上背包之后,刘红军转身准备爬上凸出的大石头,可是一转身,看到岩松和悬崖连接的部位,顿时眼睛一亮。
他看到了什么?
就在岩松扎根悬崖的地方,有一片苔藓。
苔藓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苔藓中,还有一株人参。
虽然这才刚刚发芽,但是看芦头,就知道,这株人参不小,最少也是五品叶人参。
具体的还得挖出来看。
不过,刘红军没有动手去挖它,这株人参长得太隐秘了,这个时候,挖出来太过可惜。
刘红军又往左右看了看,还抓着岩松枝干,顺着悬崖看了一眼,在悬崖上,又发现了几苗人参,参龄都不小。
都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应该是这株人参的子孙后代。
这些人参可以继续留在这里,等以后需要的时候再来挖,或者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刘红军仔细观察了一会,然后才爬上凸出的大石头。
抓着绳子,快速的爬上悬崖。
“红军,怎么样了?”看到刘红军爬上来,钱胜利连忙问道。
“一切顺利!”刘红军笑道:“两只雏鸟!
咱们快点下山吧!”
“好!”钱胜利点头道。
只留下还在天空中盘旋,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
那叫声,真是闻者落泪,听者伤心。
可那又如何呢?
这就是丛林。
即便是没有刘红军,两只雏鸟,最终能够活下一只都算是幸运。
甚至,很有可能一只都活不下来。
金雕之所以这么稀缺,并不仅仅是有人类捕捉,而是金雕的成长,遍布荆棘,从出生,到长大,独自飞翔,再到独自生存,一步一道坎。
一道坎没过去,面临的结果就是死亡。
所以,金雕每年都会产卵,每次都是一只到两只,但是,这么多年下来,太平沟这附近,能够看到的金雕,并不多。
就是因为,金雕想要长大,太困难了。
一行人,快速的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上山用了两个小时,下山用了接近三个小时。
等他们下山和哮天们汇合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
刘红军把金雕雏鸟拿出来,割了一些肉条,把两只雏鸟喂了一遍。
这个过程,没有让钱胜利、大山和石头参与。
钱胜利三人也都很懂事的没有上前去插手。
这个时候,就是要让金雕雏鸟熟悉刘红军的气味,进而慢慢接受刘红军。hτTΡδ://WωW.sndswx.com/
等到雏鸟睁眼的时候,也第一个看到刘红军,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驯养的功夫。
大山和石头,再一次点起篝火,开始准备晚饭。
晚饭依然是平平无奇的烤肉,还有烤馒头片,唯一多的就是一锅香气四溢的飞龙炖猴头菇汤。
鹿角谷里飞龙有很多,都不用刘红军自己动手,哮天带着狗子们,就把这事给办了。
猴头菇自然是刘红军之前上山的时候采摘的新鲜猴头菇。
猴头菇一般情况下,六七月份是采摘收获的旺季,现在五月底,能够找到猴头菇,不得不说是运气。
老天爷都不忍心看着他们风餐露宿。
吃完晚饭之后,收拾东西,开始上路。
四人准备连夜赶回榆树屯。
虽然大山里走夜路比较危险,但是谁让他们艺高人胆大,又有二十多只狗子前呼后拥。
蹚过沼泽地,哮天晃了晃身体,把身上的水甩掉,这才叫了两声,带着一众狗子在前面探路。
钱胜利赶着马车,刘红军、大山和石头端着枪,坐在马车上,警惕的注视着四周的黑暗。
如果是往日,他们根本不需要这么紧张,前面有狗子,任何野牲口,都不可能靠近他们。
但是,他们来的时候,遇到了大爪子,也就是说,大爪子目前在盘肠山。
如果不是明天大山和石头还要上班,刘红军真的不想连夜赶回榆树屯。
他绝对不会承认,他想回家搂着媳妇睡觉。
进了盘肠山,刘红军下了马车,举着火把在前面带路。
钱胜利也下车,一手举着火把,一手牵着大黑马在山路上行走。
盘肠山里有大爪子,都敢连夜回家,不得不说,刘红军他们是真正的艺高人胆大。
一路上,哮天几次发现猎物,想要离开山路追踪猎物,都被刘红军叫了回来。
这次进山的目的达到了,刘红军不想节外生枝。
一路还算顺利,只是有些野牲口,非得跑到山路上来送死,刘红军也不得不出手。
接连开了几次枪,给马车上,增加了许多不少猎物。
盘肠山是野猪的老巢,这里最多的就是野猪,除了野猪之外,还有以野猪为食的捕食者。
比如,猞猁,猎豹,野狼,这些是最常出现的。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大爪子。
一路上,黑暗中,不时传来野牲口的叫声。
有发现猎物的兴奋叫声,有遇到天敌时惊恐的声,还有则是临死前的惨叫声。
总之,大山深处的夜晚很热闹。
毕竟,夜晚才是野牲口的世界。
刘红军一路上精神高度紧张,预防着,隐藏在盘肠山的那只大爪子出现,但是一直到他们走出盘肠山,也没有发现大爪子的踪迹。
这只大爪子,有点不按套路出牌,居然白天跑出来捕猎,晚上休息。
走走停停,一路上有惊无险的回到了榆树屯。
他们的马车上也装满了野牲口。
“红军哥,我发现晚上打猎更好啊!
咱们这都没有专门去打猎,就顺带手的就打到了这么多。”石头很有些兴奋的说道。
“哈哈,晚上猎物是多,可是也危险。”刘红军大笑道。
“红军,这些猎物怎么处理?”钱胜利很现实的问道。
“青羊留下,其他的,明天送到林场场部食堂吧!”刘红军想了想道。
昨天刚刚卖了一头野猪,屯子里的人,对肉的需求已经降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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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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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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