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胜利倒是没有多客气,直接坐下就吃。
他知道,刘红军不差这口吃的,再一个刘红军现在是把头。
跟着把头吃饭,吃把头的,那是天经地义。
吃饭的时候,钱胜利又说起了掏獾子的事。
他还惦记着那一大窝獾子。
这大山里不缺少獾子,也不会因为他们掏了一窝獾子,没有留根,就会灭种。
“那一窝獾子里,要是有獾子王的话,绝对不低于三十斤。
这么大的獾子,我还是以前跟着我爹进山掏獾子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钱胜利满是憧憬,回忆着自己的经历,讲述道。ΗtτPS://Www.sndswx.com/
“獾子王,胜利大哥,你说的獾子王,我倒是想起一个掏獾子省事的办法。”
“什么办法?”钱胜利顿时来了兴趣。
其实,獾子油也挺值钱的,卖到山下药店里,一斤獾子油也能卖到三四块钱。
一只十五六斤的獾子,能熬出差不多一斤半獾子油,也就是说,不算皮的话,一只獾子都能卖到五六块钱的样子。
如果有办法,一天掏个十几只,也不少赚钱。
“咱们找根钢筋,钢筋的头上,窝上一个勾,找到獾子洞之后,挖开一部分,然后把钢筋伸进去。
只要獾子咬住钢筋的勾之后,咱们就能轻松的把他拽出来。”刘红军讲述着自己的办法。
其实,这个办法不是他想出来的。
而是,后世看的一篇纪实文学,从里面学来的。
那篇纪实文学,讲述的就是长白山的獾子王。
不过,这个獾子王和钱胜利说的獾子王不一样。
纪实文学里的獾子王,是一个人,一个老猎人。
因为善于掏獾子洞,每年都能抓几十只獾子,只要老猎人发现的獾子洞,就没有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的。
所以,才被十里八乡尊称为獾子王。
里面讲述了老猎人抓獾子的办法,其中就提到了刘红军刚刚说的工具。
当然了,哪怕纪实文学发表的时候,整个东北三省,都已经全面禁猎。
这样,人家才会把自己的绝招说出来。
其实,獾子王不止这一种办法,还有其他的一些掏獾子的绝招,比如用狼烟熏,用火老鼠。
就是在冬天的时候,逮几只老鼠,把老鼠的尾巴上绑上棉花,棉花里倒上煤油,点燃棉花之后,把老鼠放进洞里。
那么,里面的獾子全都会跑出来,一只不剩。
因为,秋天的时候,獾子会把一些树叶、干草铺到自己的洞穴里,过冬的时候,可以保暖。
火老鼠一进去,这些树叶干草,全部被引燃,獾子要么被烧死在里面,要么就拼命的跑出来。
只是,这一招,有些绝户。
用老猎人的话说,要不是荒年景,活不下去的时候,不能用这样的招。
因为这是绝户招,会损阴德。
狼烟熏,其实也差不多,也挺绝户的。
狼烟就是用狼的粪便,点燃之后,形成的烟,有毒。
冬天用狼烟熏的话,能够把獾子全部熏死在里面。
············
刘红军说完掏獾子洞的工具之后,钱胜利在心里琢磨了一会,然后一拍桌子。
“还是红军兄弟脑子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獾子这种野牲口,口狠,咬住东西就死活不松口,要是有这样的工具,伸进獾子洞里,还不是一掏一个准?”钱胜利兴奋的喊道。
“红军哥,咱们要不,一会吃完饭,就去把那个獾子洞给掏了去?”
“算了吧!咱们不能老逮着一种牲口祸祸,给獾子留点根吧!
什么时候需要了,咱们再去掏。
等一会,我弄点药泡了棒子粒,明天咱们进山,去抓飞龙和野鸡去。”刘红军笑着拒绝了石头的提议。
也许獾子油在钱胜利他们看来,还算是不错的收入,但是刘红军还真是看不上这点东西。
有那功夫,还不如进山去打几只傻狍子或者大个子,实在不行就去掏熊仓子,掏一个熊仓子,比掏一百只獾子赚的钱都多。
“飞龙啊!
飞龙炖汤,那叫一个鲜美。”钱胜利也是个吃货,说到飞龙汤,口水都差点流出来。
“那是,天上龙肉,地上驴肉,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刘红军也有些馋飞龙了。
重生过来,还没喝过飞龙汤呢!
后世,飞龙是一级保护动物,捕猎野生飞龙的后果非常严重。
他也就偶尔,杨秋雁的娘家侄子来看他们的时候,偷偷带一两只,给他们解解馋。
都得偷偷摸摸的。
吃完饭之后,钱胜利、大山和石头很有眼力见的告辞离开。
钱胜利把三黑给抱走了,减轻了刘红军的一点负担。
“红军哥······”杨秋雁红着脸喊了一声。
看到刘红军回过头,才开口接着说道:“屋里的味还没跑干净呢!”
这是告诉刘红军,屋里还有味,不能和他在炕上玩有意思的游戏。
“一会你给我帮忙,咱们先把药酒泡上!”刘红军笑道。
“这么多酒,全都泡药酒啊?”杨秋雁惊讶道。
“这才哪到哪儿啊!
这药酒,以后就是咱们养儿子的本钱。
这进山打猎,不是长久之计,将来国家肯定不会再让随便进山打猎。
等到那个时候,咱们这药酒,就是咱们吃饭的手艺。”刘红军搂着杨秋雁的小蛮腰,嘴巴放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道。
杨秋雁脸色通红,耳朵都红了,刘红军的话,她是一点都没听见去。
只听到,刘红军让她帮忙泡药酒。
刘红军也没有继续和杨秋雁腻歪。
这个时候,还不能把杨秋雁吃点,太腻歪了,最后难受的还是他自己。
带着杨秋雁开始泡药酒。
刘红军称重配药,杨秋雁的把药清洗干净,放在炕上烘干。
等烘干之后,再把药材放进酒缸里,把酒缸的盖重新封好,酒缸的盖用石蜡封起来,外面用塑料布,包裹两圈之后,又用绳子紧紧捆好。
然后找来几张裁剪好的红纸,写上药酒的名字,已经泡药材的时间。
“红军哥,这就可以了吗?”杨秋雁兴奋的问道。
“哪能啊!哪有这么简单,等跑一段时间后,还得把药材捞出来。
重新装坛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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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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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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