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去吃东西,喝酒,怎么样?不醉不归,如何?怕吗?”
“怕,我会怕吗?我只是觉得喝酒也要有仪式感,看情趣,到底我们为什么而喝,比较重要,最要有个说法,比较有趣!”
“那就庆祝,你终于当了我义母,这个说法够庄重吧!”
“呵呵,江流儿,我当你义母是缘份的事,我也很意外,不过,喝一杯,倒是可以,我们找个酒馆喝,怎么样?”
说着,他们进了一家写着“酒庄人家”的酒馆,他们挑了一间靠窗的单间,江流儿点了几样小菜,从他包袱里掏出一瓶女儿红。
“你还有备而来,真服了你了,小样,喝吧,现在傍晚,戌时我们必须回府!”
“我先干为敬,我喝三杯,你再喝,这样我总对得住你这个义母大人了,哈哈哈…”
“义母,叫的亲切,那我就干一杯,但我酒量不好,我就喝三杯!”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逗乐了对方,在江流儿面前,宛宛觉得自己可以当他姐姐了,现在是真成义母了,把他耍了几句,两个笑的半死,江流儿喝得脸涨红了。
“快清明节了,我想回谷看看,几日后就回去,到时你多照顾下你义父,他身体刚恢复…”
“这雨下的没完没完,下雨天喝酒日,还真是挑对了日子…”
“我们再干一杯,那清明节,你要回老家去,那孤鹤义父就孤独了…到时,我陪他喝一杯,不,忘了,他不能喝了…”
“清明节,我必须得回去,风雨无阻都得回去……来,我们再喝一杯…”
“宛宛,你喝好几杯,我竟然不知道你酒量这么好!”
“喝酒图得是尽兴,淋漓尽致,该酣畅淋漓,就放开喝,能释放自己最好,酒不醉人人自醉,偶尔一次,不碍事,反正我喝完就乖乖回府睡觉,酒品还行的…”
酒后的江流儿更是喜欢宛宛,他看着眼前的她,两腮红润,眉眼如画,他抑制不了自己的情愫,宛宛不但好看,但却是很有灵气,学识内涵深厚,是很有审美境界的女人。
孤鹤义父经常说的佳人,女人若是才华和颜值齐飞,更就够惊艳的等级了,江流儿觉得宛宛也是够惊艳了。
江流儿觉得和宛宛呆在一起很开心,他浑身都兴奋和活力,有着积极的情绪。他觉得此刻快乐极了,他体内好像分泌出一种快乐的激素,在迅速提升自己身体的状态。他不再抑郁、郁闷。
“宛宛,你知道,你这个女人就是好,脾气好…”
“嗯,嗯,你还能喝吗?那义母我喝了,哦,我娘亲说,一个好脾气的人,不是一个愚笨的人,反而是一个聪明和通透的人,所以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发脾气…懂吗?哈哈哈!”
“对,你娘亲说的对,女人经常保持快乐的心情,就是厉害。”
“祖母也说,女人保持快乐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通过智慧和修行就可以获得的能力。这个,我们从小都懂……”
“别说我了,这杯喝完,我们赶紧回府,不然要挨训了…”
“义父晚上回不了,他去办事可能要到凌晨…”
江流儿觉得宛宛所到之处,必定有男人们写满情欲的眼光追随,不管是衣冠楚楚的绅士,还是粗鄙不堪的混混,亦或是眼已浑浊的老男人和天真好奇的男孩子都很喜欢她,包括他自己。
好像孤鹤府里没有人能抵挡她的美和真,自然天然的魅力,孤鹤义父不行,他也只能是举手欣赏,他更不行。
“现在,你嫁给义父,你们就开始精致养老了,我觉得义父晚年的心态更好了,他自从有了你后,满头银发的他,好像保持着更年轻的心态,而且你带着他不断地发现新鲜事物,也不断地尝试新鲜事物,这样,你们活的比谁都开心,让我都羡慕!”
“该回去了,走吧!我们去喝碗醒酒汤,这条街上有甜甜的酸梅汤,我们去喝完,再回府…”
“宛宛,你酒量太好,我都走不动了,你还如此清醒,真是的…你……真是深藏不露……”
等他们回到孤鹤府里,还好,孤鹤义父还没回,江流儿看着书房黑乎乎的,他更是料定义父没回府,他倒吸了一口气,自己回房了。
当宛宛回房里,她酒醒了,她自己喝了蜂蜜茉莉花茶,她只有在喝酒后,才会喝,没有睡意,她拿起笔墨,心里突然有种酒卧桃花雨,堪负人间三月天的感受,她在纸上写下一首小诗:
今生的塔
还是隔世的湖
它徐徐绕过
自己的三生三世
弧形的天然飘逸
许是年轮的温情眷顾
暮色点染海的沉寂
恰是书生煽情走过
雁心仪礁石的厚爱
一并遗忘
西子湖畔旁的恩威并济
试问是何处坚硬的塔
哪朝柔弱的雁
傍晚轻轻略过
渔夫早熏得微醉
月亮出来暧昧渔船的那晚
踉跄投在羞涩的柔波
成了精的妩媚
是你
一眼万年爱莲的传说。
她写完后,她才安然睡去。
再说般若在妙心庵里主动给小糊祖母梳妆,两个人都很开心,祖母的气质依然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祖母一生都是驻足在文字中的女子,有时祖母像是一幅画卷…徜徉在翰墨书香中的女子,如深谷幽兰,时光也许蹉跎了她的容颜,却无法侵蚀她的气质与才华,般若突然羡慕起古代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女人了,就像现在的祖母,足不出户。
般若辞别祖母,她走在回紫苏园的路上,经过海边,她觉得好好享受每一日,就是善待生命,幸福就是每日沙滩上吹吹海风,嗮嗮心中太阳,她经过海湾,边散步,在路边看到渔夫卖常林鱼,这是父母的最爱,她买了几斤,一路走着,心里高兴极了。
她一路盘算要煮的佳肴。
她觉得从小到大跟着祖母,她也是沿海地区小食神了。她很在意食物的鲜味,每次都会到海边去选择最新鲜的鱼儿,然后选择最简单的烹调方式去让父母感受食物的鲜美味道,甚至调味料也是少量添加,她尽量不去覆盖食物最原本的味道。
她在厨房里忙开了,韭菜跩了小把,找出两个鸡蛋个,倒出面粉,她先把韭菜摘好清洗再把两个鸡蛋磕入碗中,用手抽搅打均匀,加入适量面粉,少许盐和一些清水,她再次搅打,直至没有干粉的状态。她加入切碎的韭菜,再搅拌均匀。最后当平底锅烧热刷植物油,舀上一勺子面糊倒入锅中,开始翻面烙制,直至两面微微发焦熟透,好香,她自己闻了闻,呆会父母回来肯定爱吃。
她快出嫁了,她想趁她还在紫苏园里,能多照顾自己的父母,她想照顾好父母的饮食起居就是在替他们养寿,书上说:阳气决定寿命,学会“养阳”,就是最好的养生。阳气就像宇宙中的天与太阳,人体正常的体液都需要阳气来养护推进,阳气越充足,人体越强壮,阳气若不足,人就容易生病。
所以让父母吃好,休息好,他们身体自然就很好,般若总是这样想的。
蝴蝶谷里的春天已经来了,紫苏园四周鸟语花香。葭而娘亲是一生自愿把菜种成花的女人,而祖母是一生情愿把花种成菜的女人。她们的人生都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女人魅力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
也许女人心有境界行则正,腹有诗书气自华。每一个女人都可以打扮得美美的,但外表可以修饰,但女人的气韵是掩饰不了的。
自从那日祖母告诉般若:女人的精神长相,是一种看不到的内涵与学识,这个骨子里的东西真正决定了一个女人的精神力量。
般若更是懂得以后自己嫁入白云山庄,自己的一生也必是一个好女人。在自己二十岁活青春,三十岁活韵味,到了四十岁一定活智慧,五十岁活坦然,六十岁活轻松,七八十岁就成无价之宝,即使像祖母这样白发苍苍,也要活得像她一样漂亮。
即使祖母现在白发苍苍的老人,容颜迟暮,她也能静守灵魂深处的那份美好与淡定。
般若告诉自己,嫁了过去,她要当智慧的女人,她们家族的女人都会写诗,她心里总是懂得花瓶式美女和智慧型女人就像龟兔赛跑,一开始前者领先,最后准保是后者获胜的道理。
她从裤兜里拿出祖母给她写的小诗,念了几句,觉得有趣极了:
风起的日子
被吹成赶海的孩子
彩霞未澜
佳人依旧
凉亭玉立
满载而归的筐篮
把故乡的味道
盛放于怀
回春的烟火
肆意蹦跳的鱼虾
就如同小楷的字样
都扑面而来
珊瑚丛的纯粹
海的续集
没有涟漪
彼岸四通八达的璀璨
灯红酒绿的喧嚣
恍如隔世风月
灯的倩影成群结队
极速穿梭荡漾逝去
人约黄昏后的小城
又遇见柳梢头的月
月光柔和地洒在天行别苑,胡一风老先生和蝶飞儿在庭院里说话。
“小糊,我给你讲故事吧!一个很凄美的故事!你看过《洛神赋》吗?”
蝶飞儿知道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祖母了。
她微笑进去屋里给他拿一件外套。
“穿上吧,天黑了,春寒料峭,别着凉,嗯,你慢慢讲吧,小时候看过,我听!”
古时候,曹植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十岁左右便能撰写诗赋,颇得曹操及其幕僚的赞赏,而甄氏才华出众,魅力无比,是当时数一数二美丽的才女。
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援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又生性不喜争战,遂得以与甄妃,朝夕相处,进而生出一段情意。
后来曹丕,登上帝位,是为魏文帝。魏国建立。甄氏被封为妃,成为曹植的嫂子。
甄后不喜欢曹丕,不久离世,次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甄后生的太子曹睿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后不在,心中酸楚无比。
饭后,曹丕遂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
曹植思恋故人,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歌舞一曲,曹植一惊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回到鄄城,曹植脑海里还在翻腾着与甄后洛水相遇的情景,于是文思激荡,写了一篇《感甄赋》。几年后明帝曹睿继位,因觉原赋名字不雅,遂改为《洛神赋》……
胡一风老先生讲的很专注,蝶飞儿虽然小时候就听祖母讲过,现在再出自老先生之口,顿觉更为深刻,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儿出神……
“甄氏是个才女,是个外表与才华都出众的美丽女人,怪不得引得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自古英雄爱美人…那惊鸿舞我家宛宛会跳,跳的很美…听你一讲,这世界美丽的人和物都很多…”
“对啊,大自然是一本书,世事世俗更是一本书……我平时也爱看书,虽一世经商,但我有空也爱看读书,读大自然,读历史,读世事,读文人,读商人,读官人也是读书,读一些另类女人,有时也是读另类的书……”
“读歌姬舞姬……也是读书,第一次听……”
“自古以来,妓女也分官妓,宫妓,家妓,营妓,私妓三六九等,古代,一开始并不是都是指那些以出卖肉体来换取财富的人,相反这一群人有着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技艺。她们在这之前一直是以自己的“技艺”,也就是歌舞之能来换取财富,古代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灰色行当,这些女人是人类文明的糟粕。”
“我知道,古书里说,有些女人被称为“娼妓”。何为“娼”?也就是“唱”——唱歌的啊;何为“妓”?也就是“技”——演戏的啊,也就是唱歌的和演戏的,有留莺……清馆,花魁之分……”
蝶飞儿阅览古籍,她也明白最上等的属花魁,第二等是清馆,她们一身才华,琴棋书画,卖艺不卖身,只是配一些风雅人士还有权贵公子喝酒聊天,有的是因为姿色出众,被老鸨精心培养,有的人因为家道中落,无奈流落,若是能找到对她们痴情的男子,就可以花钱赎回卖身契。
“最高等的是花魁,她们姿色卓越,才华出众,技艺过人,是风月场所的活招牌,可以自主选择客人。这群人也分星级,尤其是名妓,非常的奢侈,有的甚至还有婢女在身边服侍,那些地方一般都是一些古代大官去的地方……”
“但不管世界如何变迁…这些女人都还是受历史批判的。”蝶飞儿说到。
“我想去书房写字,小糊,你扶我进去!”
他们回到老先生的书房,老先生立即开始写字,他写下——惊鸿。
“老先生的字越来越有神韵!”
“小糊,你也写!”
蝶飞儿安静凝神写下“惊鸿”两字,她随口念叨: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
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妙哉,丫头你会背这词,真好!”胡一风大叫一生,突然发觉自己露馅。
蝶飞儿心里知道老先生此时是清醒的,但也不好说破。
她继续写字,发现自己的字有点像祖母了,蝴蝶谷女人们同在平凡的素朴岁月中,在漫长的谷里的烟火岁月,她们都不喜喧嚣,不慕繁华,祖母与娘亲活出了作为女人独有的雅趣和一种内在坚持,也许蝴蝶谷的女人们秉承良好家风,身上弥漫的是贤惠温暖自信自律的书香墨香……
“小糊,你的字写的也不错,俗话说一个内秀孩子的培养,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虽小糊你是富养长大的女人,但你也没有不好习惯,你们蝴蝶谷家教很好,女人善良大气,勤奋热情乐观,诗情画意……天行有福气啊!”
胡一风老先生说的话一愣愣的,好像一时清醒,一时迷糊,一时把她当祖母小糊,一会有把她当小蝶。
“你知道世上最好的感情是什么?一份份好的感情,是两心相依的温暖,是相濡以沫的陪伴。最真的拥有,是她在;最美的感情,是她懂。这辈子,小糊懂我,我也值了!该珍惜要珍惜!”说到此处,老先生突然热泪盈眶。
胡一风心里明白:男人的一生,经常会有几个状态:兔子不吃窝边草,有时老牛想吃嫩草,好马有时还想吃回头草。但若是好马,肯定不想吃回头草,因为一旦丢了,回了头,再贵的名草也不见了,也许只有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但或许更会惋惜后悔告诫自己,有些好草,自己一不小心弄丢了,等这匹好马想回头了,小糊已经成了南燕飞最爱的那棵宝贝公主草了。
就像他和小糊,他们已经白发苍苍,他要再去寻找,追回,她也不见了,一次擦肩,终身离散。自己这匹好马啊!回头了,那好草呢?岁月流逝,红尘滚滚,遇见邂逅刚好的,懂自己的,很适合自己的口味的好草,可真是也不容易,万里挑一,百年难得一见,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有书香墨香的女人肯定特别自信,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它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
胡一风看着眼前小糊一手栽培的孙女,他最近在她面前装病,他心里却像明镜一般,若是天行这孩子能娶到这优秀的丫头,得到她芳心,也是他祖上积德啊,这丫头也像当年的小糊让他惊鸿。
他也有点担心天行这孩子,如果丫头看不上天行,天行又爱上她,那不就曲折了吗?书上说,男人年青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女人,否则这一生都会因为念念不忘而孤独。太惊艳的女人,一旦过早遇见了,要么余生都是这女人,要么余生都是回忆。
蝶飞儿看着老先生在写字,她给老先生倒了一杯安神汤放在桌上,她悄悄退出书房。
老先生最近和她相处,看出这个丫头善解人意,容易换来优秀好男人更深的宠爱,在爱情的世界里,男人懂女人,女人也懂男人,便是最高级的爱。这个丫头很善解人意,喜欢她的男人会甘愿把心掏给她。
蝶飞儿回屋,她记得祖母从小到大教育她们,女人爱一个人用七分情,一定留三分经营用来自己的智慧人生。普通女人一旦深陷在爱情这片泥沼里,便无法自拔,理性女人更懂得维护爱情需要技巧,并不是一味的付出,只有这样才能便能让爱保鲜永驻。
她从小感受到祖父祖母的爱情,他们双方合作,同时付出,同时交流自己的感受,同时呵护保护对方,他们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
祖父南燕飞很爱祖母,又酷爱艺术,到了他晚年时期她的技艺更是如火纯青,也许优秀的男人到了晚年,更是人生精神世界成熟的春秋鼎盛最佳时期,并且他最爱的女人祖母也十分崇拜他。
蝶飞儿回屋,换上柔软的紫色长睡裙,放下长发,她躺在床上,随手拿起床头古籍《红楼梦》,随手翻翻,这书她从小到大看过很多遍,但她还是喜欢的,她看着,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了,在大观园的世界里,压迫与反抗,富有与贫困,欢乐与悲凉,腐朽与新生,像一对双生兄弟一样并存着。她看到了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交织在一起。她也看到了美的人,美的思想,美的感情,美的追求,美的存在与毁灭。她还是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她觉得黛玉不攀比,不虚荣,知足常乐……
蝶飞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好女人要不刻薄,不强势,似水般润物细无声,让自己心爱的男人充满斗志,好女人是不怕穷,不怕苦,既当得了爱人锦上添花的美好,也成得了爱人低谷时不离不弃的陪伴。对女人来说,嫁一个懂得自己的好男人也是不错的,她突然又觉得没有睡意,下了床……
奔波许久的胡天行终于回到了天行别苑,她一推开别苑的门,他示意府里的人不要声张。这里有他最尊敬的祖父胡一风,还有自己喜欢的丫头蝶飞儿,他一想到此,就会兴奋,和充满活力,激情,他没有提前告诉他们,想给他们惊喜。
他看到蝶飞儿的屋子灯还亮着,随即他又听到她在弹奏古琴,美妙的琴声,他心里一阵温暖。
他一想蝶飞儿那通身的气质简直绝杀,眉眼犀利又温柔,她那种大家闺秀说是冷美人吧,可她又可以很温和的,纵使他在外面遇到再多的美人,他的心里始终装着一个她,这个他现在还爱而未得的丫头,这个丫头拒绝了他,他不死心,也许是女人的拒绝让他产生了想要征服的欲望,这种欲望使他又几分冲动,也使他理性,觉得他还不够优秀。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胡天行一想到让他惊鸿的美人,心里很甜蜜,此刻他想到自己把自己当成了宋徽宗,恍惚把正抚琴的蝶飞儿当成了李师师了,他噗嗤一笑,有点诙谐轻松,最近因为疫情猛于虎,他在外带领商会几个有作为的商家一起做些善事,周济一方百姓,很是忙碌。
他抬头望着月亮,今晚月色撩人,皎洁无比。
他想等过阵子,他一定要说服蝶飞儿,陪他一起去天山,他知道她从小喜欢天山那一带走走,那里有高山、草原、沙漠、绿洲、戈壁、雅丹、牛羊、木屋、花海、森林、冰川、湖泊、雪山、倒影、有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美食、瓜果…有他也喜欢的人文、历史、丝路、古城、宗教、信仰……
“孩子,你啥时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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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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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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