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长安宅>第二百三十四章 最后一发子弹
  “裁判长。”古美门立刻补救道,“方才原告代理人主张按照适用投影法进行计算得出的土地面积,属于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适用问题,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而非在辩论阶段进行讨论。”

  话音刚落,北原立刻反击道:“应当适用何种方法来计算被侵权占据的土地面积,属于法律适用问题。至于面积究竟为多少,其举证责任应当由反驳原告主张的被告承担。虽然,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出了投影法下得出的土地面积,但其不是举证,只是一种说明。具体被侵权的土地面积数额,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其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古美门紧锁的眉头,已由小山丘一般高。

  这位胜率百分百的律师,也在这场庭审中出现落了下风的局面。

  然而,毕竟是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在察觉到了方才自己中了对方的陷阱之后,古美门再度反应过来——对方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只记载了拆除承重柱,而没有记载赔偿要求。只要牢牢抓住对方拆除承重柱的请求,进行反驳,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此刻,在古美门准备的弹药之中,只剩下了最后一发子弹。

  这位胜率百分百的律师,上前一步,开口道:“裁判长。民法规定: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即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权利滥用】

  【所谓权利滥用,即虽然权利人是在行使其正当权利,但该权利行使的方式却对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此即权利滥用。例如,居民可在其所有的公寓里存放私人物品,此为其私权。但如果其存放爆炸物或其他危险化学品,则会构成权利滥用。尽管该房屋为其私人财产,但存放的爆炸物或化学品却会对邻人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hΤTpS://WWω.sndswx.com/

  古美门环顾着法庭四周,继续说道:“裁判长。判定权利行使人是否符合权利滥用原则,在于比较其行使权利取得的利益大小,与对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倘若行使权利取得的利益极小,而该权利行使却对他人或社会造成的损害极大,那么即会构成权利滥用情形。”

  “本案之中。原告要求被告进行拆屋还地。其中,酒店占据原告的土地仅为2平方米。由于其逾越地界建筑物恰为承重柱,一旦拆除,那么整间76层酒店将全部被如数拆除。整座摩天大楼改建时间花了整整两年,耗尽无数人力物力,总造价高达720亿円。”

  “然而,即使拆除整座酒店之后,返还给原告土地又能作何只用?按照《建筑用地法定空地法》,该两平方米的土地属于原告必须用作法定空地的地带。也就是说,即使被告将此两平方米的土地,返还给原告。原告的用途也仅仅能够用作法定空地。原告要求返还土地所得的利益,近乎可以忽略不计。”

  “裁判长。”古美门站到了审判席面前,看着台上的七位裁判官,“原告明知占据涉案土地的建筑部件为承重柱,据此仍然要求酒店将该承重柱拆除。再加之所返还的土地亦只能作为法定空地,不能作为它用。综上,两点考察,原告行使该等权利系以主要损害他人为目的,符合权利滥用情形。据此,法庭应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古美门的最后一发子弹射出。

  这发名叫“权利滥用”的凶猛子弹,仿佛发出破空之声,朝原告席击来。

  在场的旁听市民们,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究竟什么叫做“权利滥用”。然而,此刻一些懂得法律的专业人士,已经皱起了眉头。在过往拆屋还地的纠纷之中,的确有裁判所引用过“权利滥用”原则,来否认返还土地的诉讼请求。而现在本案之中,仅因返还两平方米的土地,就要拆除整座摩天大楼,那么适用“权利滥用”原则可能性的前所未有的增加。原告方,真的危险了。

  北原听着古美门提出了“权利滥用”的抗辩,稍稍皱了眉头。这位重生大律师,也感到了面前对手前所未有的高度难缠。

  他稍作思索,站起来回应道:“裁判长,方才被告的反驳,已经构成‘向一般条款的逃避’,应当不予适用。”

  【向一般条款的逃避】

  【在法律之中,往往会规定许多抽象的原则条款。例如,民法典规定展开民事活动,需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此类法律原则高度抽象,几乎没有明确的内涵,被称为一般条款。在通常情形下,法律适用一般不得直接引用一般条款。只有实在无法找到可依据的法律规范下,才能适用一般条款。因此,若直接引用一般条款,则会被称为“向一般条款的逃避”,在法律适用上应当被否认】

  一个打圈圈式的回应,正如同方才古美门对投影法的回应一般。

  此时,经过两天半高强度的庭审,这两位大律师至少表面来看,已将各自的弹药发射耗尽。

  惊心动魄的对决背后,是对意志力的高强度压榨。

  然而,北原律师和古美门律师仍依旧坐在位置上,云淡风轻的表情,不得叫人为他们强大精神力所折服。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要补充?”坐在审判席上的江田法官问道。在得到“没有”的回应之后,江田法官随即敲下法槌,“高井诉赤木酒店集团、德川启治排除妨害一案,法庭辩论阶段正式结束。下周一下午,各方进行最后陈述。第三次开庭审理,结束!”

  法槌落下。

  案件的法庭辩论阶段结束。

  双方打成平手。

  古美门在最后的危急时刻,搬出了“权利滥用”原则。

  然而,北原却也搬出“投影法”来计算被侵权的土地面积。

  围绕着一根占据两平方米的酒店大立柱,从法庭调查阶段到法庭辩论阶段,这两位大律师使出了各自解数,上演着前所未有的法律对决。一桩看似简单的土地排除妨害案件将律师的巧合如簧演绎到了极致。参与了几乎整个庭审旁听的市民们已经彻底陷入了迷茫,不知道这个案件的走向,最终将至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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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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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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