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宵宵>第294章 大马猴穿旗袍,老母猪能上树,林宵宵能……
  这女子叫伏容。

  是林宵宵还没见着影儿的大嫂伏笑的亲妹妹伏容。

  伏笑伏容娘亲去的早。

  长姐如母。

  伏笑又当姐又当娘的。

  姐妹近乎形影不离。

  林宵宵的眼睛像一闪一闪的小星星:“我准大嫂也来啦?”

  小手揉着脸,开心的都搓热了:“我准大嫂也来辣,在哪儿呐?我都没看到。”

  “我大哥哥知道一定很高兴。”

  又歪头看向涨红着脸的俩人身上,小手激动指着他们,像小公鸡似的发出喔喔喔的声音:“我知道你们……”

  伏容吓了一跳,难道看出来她跟有夫之妇在一起了?

  一口气提到喉咙口。

  男子杨真更是握紧了拳。

  “泥们是要成亲了叭,容且且你嫁的够远的辣。”林宵宵笑眯眯的,像会微笑的萨摩耶幼犬:“要,要叫我吃席昂。”

  她捧着另一只猪蹄没心没肺的跑了出去。

  出了厨房,小脸儿就板了起来。

  那个男的,有问题。

  那男的身后骗了六只……冤魂。

  伏容担忧的撅起小嘴儿:“真哥哥,怎么办?遇到熟人了,我怕她会告诉我姐。”

  “不怕,我会说服你姐的,我……非你不娶。”

  俩人含情脉脉看着彼此,可谓是有情饮水饱啊。

  小奶豆可不要饮水饱,她要实实在在的大肘子。

  她吃肉肘子时,于梦萍打扮的楚楚可怜穿梭在皇族王爷们的世子公主们之间。

  苏家出了个皇后,皇后是嫡母后,所以苏家这些小辈们(于梦萍苏远等)和王爷们的孩子们也是表亲关系。

  “庆松皇兄,庆宇皇兄。”于梦萍的眼睛哭的宛如碎掉的玉。

  孟庆松是三王爷孟雨的儿子。

  孟庆宇是五王爷孟雷的儿子。

  他们极其喜欢这个妹妹,立马化身成哄妹狂魔。

  心肝宝贝的哄,用帕子擦眼泪,孟庆宇道:“梦萍,老人到了该去的岁数,我们也是留不住的,节哀啊。”蜀南文学

  “是啊,你本就柔弱,若是哭坏了身子,可是会让我心疼的。”孟庆松道。

  于梦萍故意咬着唇,露出半边雪白的牙。

  含着泪泡泡,耸着香肩:“不是这样的,太祖母本能多活一段时间的,可自打早上林宵……”

  说到一半,她忙用帕子捂住嘴,满眼的无辜和慌张,就好似被吓到的小鹿:“我,我什么都没说。”

  “我们都听到了,就是从乡国来的土包子对吧,是她气死了苏老太?”孟庆宇身为五王爷孟雷的儿子,也继承了他的一根筋暴脾气:“我去问问!”

  “不要啦~”于梦萍牵住他的手:“再怎么今儿个也是太祖母的丧席,我……呜嘤~不希望太祖母走时死不瞑目,死后还……不消停。”

  “呵等我找机会收拾她!”

  啪嗒,一只手拍开了于梦萍和孟庆宇的手。

  抬头看去,是孟庆宇的夫人秦薇。

  她生的端庄,眉眼间毫无媚色:“世子,你代表的是皇家的脸面,公爹王爷的脸面,你在苏家的葬礼上同一个未婚女子拉拉扯扯,像样么!”

  不等孟庆宇说话呢。

  于梦萍娇弱的发了下抖,含着泪包包,眼圈红红,俩手来回搓着,可怜兮兮的:“皇嫂嫂,别怪阿宇皇兄,是梦萍太难过,一时没控制好情绪。”

  “梦萍以后注意,原谅梦萍好不好?”

  秦薇有种反胃的感觉:“别闹得好像我欺负你了一样。”

  “你难道不是欺负她么!”孟庆宇眉头紧锁:“别在梦萍面前摆你的世子妃架子!”

  被下了颜面的秦薇怔了怔:“好好好。”

  连说了三声好,转身离开。

  于梦萍低垂着头,唇角掀起一抹满意的弧度。

  怎么办。

  她就是喜欢这些阿兄、男子们围着她转。

  她最讨厌女子了,尤其是漂亮的。

  她最喜欢看那些女子们在她面前挫败的样子了。

  丧宴在忙忙碌碌中结束。

  宾客们陆陆续续的往外走,于梦萍怎会放过当显眼包的机会。

  她在门口迎来送往的,弄得人人都夸苏家有个出色优秀的小辈。

  皇上皇后他们这些皇族是最后走的。

  马车横在孟苏两家门口。

  皇上孟兆山龙眸幽深的看着孟显义:“太后快从庆安寺回来了,她老人家得知朕寻到你十分高兴,希望到时你能入宫。”

  孟显义沉吟一番,答应了。

  皇后苏宁儿上了马车,临走前掀开车帘,扫了一眼林宵宵,挑眉问:“你就是林宵宵?”

  “对哇。”林宵宵像要突袭的小奶猫。

  “很好。”皇后苏宁儿丢下这句驴唇不对马嘴的话便放下了帘子。

  这话说的林宵宵云里雾里的。

  但不妨碍她的小嘴儿叭叭叭的,她叉着腰,声音超大的:“窝当然好啦!窝是最好的!”

  哼╯^╰还用你说!

  各回各家后,林宵宵睡了个昏天暗地。

  枕头上都是口水。

  整个身子趴在床上,脸往枕头上一歪,都压成了一个大饼饼。

  等醒来,对上的就是大哥哥幽怨的脸。

  “妹,你睡得花都谢了。”行之无奈叹气。

  “大哥哥,你顶着黑眼圈,我还以为是食铁兽来了呐。”她顶着呆毛:“饿饿。”

  行之:……

  很好,妹妹不是困就是饿。

  林宵宵对别人伺候她的流程很熟悉。

  小脸儿往前一怼。

  行之用温水给她擦脸,擦手手。

  端来了吃的,一口一口喂她。

  吃饱喝足精神爽的林宵宵拍了下脑门:“窝还有大事呢。”

  她光着脚丫跳下去,被行之强行塞了鞋子。

  小奶豆坐在椅子上。

  小短腿距离地面那么那么高,快赶上长颈鹿脖子了。

  她文盲一个,还挺会整事,瞥行之:“大哥哥,给窝磨墨。”

  行之:……

  行吧。

  这年头,大马猴穿旗袍,老母猪能上树,耗子给猫当伴娘,林宵宵写字……啊,那也不奇。

  林宵宵先画了副没人看的懂的画。

  又在旁边标注了几个字。

  诶嘿,这几个字行之看懂了。

  他一下激动了:“你要给她写信!”

  “你要让她来?”

  “为什么?”

  林宵宵看着跳马猴子的大哥哥,把今儿个见到伏容的事说了。

  行之听完之后,吱吱扭扭的:“宵宵啊,哥求你点事呗。”

  林宵宵警惕:“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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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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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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