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于东>第一百七十五章
  吴常新的妻子给于东倒了杯茶,然后又去为吴常新煮了碗面。

  他妻子个头不高,不太爱说话,见到人总爱笑。

  吴常新到金陵参加工作的前面十年,他妻子都在家里务农,直到后来孩子读了中学她才过来。蜀南文学

  “今晚有些失态了。”吴常新扒拉了一口面,“主要是后面几杯喝得猛了,也没吃几口菜。”

  于东笑道:“喝酒嘛,校长你这算是比较克制的了。”

  几口把碗里面的面扒拉干净,吴常新又吸溜了一口汤,这才抚着胸口道:“好多了。”

  随后他就点了一根烟,“今晚听我老乡提了件事,心情受到些影响。”

  于东点了点头,没问什么事情,他相信如果吴常新要说,肯定会主动说的。

  果然,吴常新继续开口道:“其实他说的事情我之前就知道,我们村的一个人,说起来算是我族弟,在外面打工跟人打架被打死了。”

  “我跟他关系谈不上多好,也不是特别悲伤,就是有些唏嘘。他也算是我们那块的名人……”

  后面的一个多小时时间里,于东一句话都没说,全都是在听吴常新说。

  他那位死去的族弟,今年三十多岁,还没有娶妻生子。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智力有缺陷,虽然三十多岁,却只有孩童的智商。

  只有孩童智商,并不是说话行为也像孩童,他只是很多事情转不过弯来,平时看起来跟普通成人无异,而且还喜欢模仿其他人,见到人后说话也是一套一套。

  他还喜欢吹牛,只要他听过的事情,他都能拿来吹。

  上上次吴常新回去的时候,他跟吴常新说自己最近正在某某小学教书,但是教学环境不太好,问吴常新所在的学校怎么样,如果可以就申请到这边来。

  上次吴常新再回去,他又跟吴常新说自己最近在外面包工程做,跟当地的某个知名富商合作,不过富商太小气,钱分得不均,准备踹开那个富商自己单干了。

  吴常新没有说这个族弟叫什么名字,只说了他的一个外号。

  他小时候因为裤裆长疝气,涨得特别大,所以有了个外号叫“大蛋”,后来疝气开刀放掉了,这个外号却一直留着。

  大蛋行事滑稽,跟常人不同,所以有过不少趣事。

  比如有一次他弄了几条鱼去集上卖,人家跟他还价,他也没说什么,把鱼以低价卖给对方,然后转头翻墙把鱼又给偷了出来。

  做了小偷,他心中无愧,反而大肆宣扬,说这人欺负他脑子不好使,故意压低价。

  当时很多人听到这事,都觉得大蛋不傻,反而有些滑头。

  他们村还有个孬子,比大蛋要傻很多的那种,走在路上远远就能看到一脸傻相,叫红子。

  红子喜欢跟大蛋玩,不过大蛋觉得自己不傻,不应该跟傻子玩,所以红子多数情况下过来都会被大蛋骂,有时候还会被打。

  不过大蛋心情好时就会带红子玩,玩一些别人都看不懂的。

  有时候大蛋还会带红子去当地小学吓唬那些小学生,然后他自己再蹦出来喝退红子,上演一出英雄解救小学生的戏码。

  只不过那些小学生根本不受骗,不仅怕红子,更怕大蛋。

  大蛋还有个妹妹,是村里出了名的人精,大家都说大蛋的这脑子被他妹妹用掉了,所以才会差别这么大。

  后来他妹妹结婚,生了个儿子,儿子像他妈妈,脑子很灵活。

  八九岁的时候就把他舅舅耍得团团转,他母亲却不以为意,觉得儿子幸好没像他舅舅,是个傻子。

  后来大蛋父亲死了,他妹妹一家住进他家宅子里。

  再后来大蛋就出去打工了。

  “听说当天红子还过来找大蛋玩,见到阵仗不对,被吓哭了。”说到最后,吴常新叹了口气,“我听说大蛋死掉后,有人去村里闹,说要把大蛋妹妹他们赶走,因为他们一家是外姓。”

  于东这时候才开口道:“你跟我说的这些事情,倒是听不出来他有多傻。”

  “傻是真的很傻,很多东西他都理解不了,他跟人说的东西很多都是来源于模仿,就像小孩子一样。他也上过学,一直到十六岁才上到小学三年级。”

  “他后来为什么跟人打架?”于东问道。

  吴常新摇了摇头,“这就不知道了,听说跟他动手的是跟他一起做工的,可能是因为发生了口角吧。他这个人吧,你要把他当正常人,有时候他能把你给气死。”

  这时候吴常新又看了看时间,一脸歉意道:“不知不觉都这么晚了,怪我非要拉着你说这么多。”

  “还好,才十一点钟,那我先回去了,校长你也早点睡吧。”

  “好,我送你一段。”

  “不用,我才把你送回来,你回头再来送我,咱们张郎送李郎,要送到什么时候?走了,早点歇息吧。”于东笑着摆了摆手,就出了吴常新家。

  吴常新今晚拉着他说了这么多大蛋的事情,其实带着一些惭愧的心情。他认为这么些年,自己一直是个冰冷的旁观者,甚至有时候还会附和人们的嘲讽,现在大蛋死了,他总觉得这场悲剧里他也有责任。

  这时候把这一切找个人倾诉出去,能让他纾解很多。

  回去的路上,于东一直在脑海中复盘大蛋的故事,他觉得这是个很好的素材,可以写成一部小说。

  这一次,他不准备再往现实主义靠,他准备写得荒诞一些。

  一路上,于东脑海中构思着小说,不知不觉到了大门口,传达室里守班的门卫正在打盹,听到于东敲窗户,门卫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猛地站起来,还立个正。

  “领导,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迷糊了,我来给你开门。”

  于东笑道:“我可不是领导,大半夜值班,幸苦了。”

  “不幸苦,晚上值班人少,也清闲,像领导你这样大半夜回来的也少……”说到一半,门卫感觉自己说得有点多,连忙闭嘴。

  大门开了之后,于东径直朝宿舍走去,走到一半,一片小指甲盖大的白雪落在于东的鼻尖处,还没等雪化开,紧接着又是第二片第三片……大雪毫无预兆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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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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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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