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于东>第一百七十七章 大家还得在民间
  除夕当晚,吃过晚饭后,于东一家串了会门子就回家看春晚了。

  外面烟花灿如飞星,电视机声音不开大点都听不到。

  因为前几年上沪放烟花出过大事故,所以这几年本市一直尝试对烟花炮竹进行管控,几年下来,用了不少招。

  之前直接一刀切,规定环内不准出现烟花炮竹,还实行责任制,统一管控。

  不过条例一出,上沪物议沸腾,民众认为都放了这么些年,已经是多少代的传统了,哪能说不放就不放,大不了放的时候小心点就好。

  今年市政府抵抗不住压力,政策放宽,之前禁放的地区又改成限时燃放。

  不过这些政策对吉旺镇这边没什么影响,这里算是农村,政府对烟花炮竹的管控也到不了这边。

  许家今年也买了两桶“高升”,一桶吃完晚饭后放过了,另一桶准备留在元宵节再放。

  听着外面的烟花炮竹声,秦芳啧嘴道:“等什么时候儿子你把媳妇带回来,我也去买个十桶八桶的回来放个够。”

  许汉声看着电视,笑呵呵地说道:“有这钱买什么烟花炮竹,去买点好吃好喝的不好嘛。这烟花炮竹,不就看个亮,听个响。外面家家户户都在放,亮也看到,响也听到。”

  “照你这么说,咱们每天出门披块破布就行了,反正自己穿的衣服自己还看不到。要是都是你这么想,这天底下还能听到炮竹声么……”

  秦芳正说着,家里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她离得近,起身进屋去接。

  许汉声见自己老婆进屋,小声跟于东说:“儿子,别听你妈的,留这钱给对象买点衣服、首饰什么的,她穿着戴着的时候都能想起来你的好。这烟花炮竹,听个响就完了,不持久。”

  于东笑道:“几桶烟花的钱就能买衣服买首饰啦?”

  “首饰买不了,衣服还是没问题的。再说了,什么叫集腋成裘,聚少成多,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万丈高楼……”

  于东挑着眉毛打断父亲的话:“爸,你这最近一段时间怎么说起话来老是掉书袋。”

  许汉声哈哈一笑:“这不是老跟别人介绍你是大作家嘛,我这自己也要充实充实才行。”

  “呦,小品来了。”

  熬过了一段时间的歌舞戏剧,许汉声早就看得无聊透顶,正好来个小品,立马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等到一段小品看完,秦芳还在屋里没出来,许汉声嘀咕道:“这是接了谁的电话,怎么聊不完了呢?”

  “说不定是她那些平时玩得好的好姐妹吧。”于东不以为意地说道。

  许汉声摇了摇头,“绝无可能,她那些姐妹平时都见得着,而且她们一个一个比你妈还抠搜,电话费能舍得么?我去听听。”

  这边许汉声刚站起来,秦芳就在屋里喊:“儿子,小程找你。”

  于东一拍脑袋,起身跑进了屋,秦芳正拿着电话跟对面说:“小程啊,有时间到上沪来玩呀,阿姨做红烧肉给你吃,于东他来了,我把电话给他啦。”

  说完秦芳就笑兮兮地把电话给了于东。

  于东接过电话,先没说话,看着秦芳出去之后,才开口:“你刚才一直跟我妈在聊天?”

  电话那头的程砚秋笑道:“是啊,我之前打电话给你,有几次都是阿姨接的,也挺熟的了。”

  ……

  除夕过后,于东在家待了好几天,到了初五的时候,被母亲拉着一起去走亲戚。

  “你天天不见人,别人要说你现在成大作家了,不把这些亲戚放在眼里了。我知道你不在乎,但你要为我跟你爸着想,你以为我们老了还能天天凑在你身边?有亲戚朋友走走,我们老了能给你省不少事情。”

  母亲的话都说到了这个地步,于东自然不敢再说拒绝的话。

  不过仔细想想,母亲说得也对,自己有时候还是太自私了,总觉得自己不在乎就好,但是把父母考虑少了。

  父母想带他出去跟旁人炫耀炫耀,这一点他应该要理解,都说天下父母心,父母把孩子当宝贝,自然也希望别人也看到自家宝贝的好。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今天是去于东表叔家,父亲这一边的亲戚都约好了去他家。

  于东一到地方,哗啦啦一堆人跟他打招呼,一则他现在成了知名作家,算是家族名人,二则他经常不露面,算是个稀客,所以见到他之后,大家都表现出一股热情劲。

  应付完满堂之后,于东那几个老表就围了过来,这几个老表跟于东差不了几岁,小时候经常一起玩,大多读到初中就没再往下读。

  他们对文学了解不多,平时也不看小说,只知道于东成了大作家,都觉得挺神奇的。

  在他们心中,那大作家大文豪应该那种天生异象,不论是长相还是家世都与常人不同的。

  但是于东却不是,虽说他打小就聪明,学习也不错,但是跟大作家的形象还是很有差距。

  其中一个老表李小波还说:“我记得以前你语文成绩还不如我,你说要是我去当作家,是不是也可以?”

  另一个附和道:“是啊,我听说现在作家都不要文凭,像是于东这样大学毕业的都是高文凭了。”

  “作家靠什么文凭啊,那可是靠时运的,你看咱们以前小学老校长,那诗写得那么好,不还是那么落魄么,真正的大家还得在民间……”

  于东听着这些酸言醋语,一点也不恼,反而鼓励道:“没错,这写小说啊没什么技术含量,字认得差不多就行。我知道几个作家,也就认识几百个常用字,但是书卖得特别好。你们平时也可以写写,多写写总能碰到赏识的人。而且写书比工作赚钱多了,一篇小说稿费几千那都是少的,写得长点,几万也不是不可能。”

  这话一下子把他这几个老表都给说动心了,他们态度一转,开始问于东要怎么才能发表小说,哪家杂志社给的稿酬最多,大有回去就要写作的架势。

  “没错,没错,沈从文不也才小学文凭嘛,他都能写,我们当然也能。”

  于东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们倒还知道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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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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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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