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颜朝朝易西玉>第二二九章 他想把她拉入地狱
  “我不想知道。”

  颜朝朝毫不犹豫的起身,踩着一地光亮,阔步往外走。

  以前她想,抓心挠肝的想,甚至连梦里都在猜,到底是谁,能让他亲手种一院蔷薇。

  但是现在,她真的无所谓了。

  他爱给谁种,就给谁种,想种的漫山遍野都是也行。

  与她无关。

  要下雨的天,白的吓人,她步步往外,几乎快要踏到门边。

  纯色衣裙融入光里,裹的她近乎透明。

  沈西时有种预感,一旦她今日踏出这里,她与他的缘分便彻底断了。

  那种慌张感,如万只蚂蚁,死死啃食他的心尖,让他难受到快要窒息。

  “朝朝!”

  指尖触上门把手的瞬间,颜朝朝只觉一股劲风袭来,揽着她的腰身,把她往屋里拽。

  温热的胸膛在她背后,隔着薄衫,她可以感觉他的心跳。

  很快。

  快的不正常。

  颜朝朝失神一瞬,随即拔|出藏于腰间的匕首,刀尖正对着沈西时的心口。蜀南文学

  “小叔,自重。”

  她眼神冰冷地盯着他,大有他上前一步,便血溅当场的意思。

  沈西时心口闷疼,不过数月光景,怎么一切都变了。

  她以前从不会这样看他,她的眼神都是温温柔柔,惹人喜爱的。

  沈西时不管不顾地上前,像个罔顾生死的疯子。

  “你要杀便杀,有些话,我是一定要说的。”

  “你……”

  眼看已经往外渗血,他依旧没有停步的意思。

  颜朝朝拗不过他,干脆收了匕首,给他机会道:“你站在原地说就是了,我听着。”

  “好。”

  他果然乖乖停住脚步,深蓝色的西服洇出暗色的红,显得有些碍眼。

  颜朝朝别开眼,去看顺光舒展的蔷薇。

  很奇怪,他种的大都是粉红色与白色的,艳艳的红色种的很少。

  “这花是为你种的。”

  沈西时顺着她的视线,看着那朵开的正盛的粉色蔷薇,眼底渗出爱意。

  颜朝朝心口一震,眸光错愕地盯着他,仿佛在说:你在开什么玩笑?

  沈西时对上她的目光,偏执又深情地说:“我没有诓你,我唯一骗过你的话,是我不喜欢你。”

  “呵……”

  颜朝朝冷笑出声,“你以为你在拍电视剧吗?说这种话,有什么意思?让我回头,还是原谅你?抱歉,我都做不到。”

  “我知道。”他悲戚地垂下眼,语调低入尘埃,“我知道我伤你很深,我也知道,我不可能得到你的原谅,但是朝朝……”

  锋利的喉结滚了滚,仿佛咽了把沙子进去,嗓音哑得很。

  “我不求你原谅,我只想让你知道我的想法,至少,你应该知道,我不是不喜欢你,而是我……不懂喜欢。”

  “你到底想说什么?”颜朝朝眉眼漠然。

  沈西时抿唇,“沈家和颜家一样,除了国内势力之外,更多的,隐在暗处的,是国外势力,但是想要接手这部分势力,必须经过层层考验。

  “所以,我从小就不在京城,旁人在父母膝下承欢时,我在杀手营里拼杀,朝朝,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和你并不一样。”

  回忆起那段往事,空气中似乎都带了血腥,阳光也变的刺眼。

  自他有记忆起,他生活的地方,除了黑暗,还是黑暗,陪伴他最多的,是不近人情的教练,熟悉至极的血腥,以及睡他上铺的二十一号。

  至今,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甚至不记得他的长相。

  在那个需要听声辨位的地下暗室里,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长相。

  他跟瞎子一样,抹黑过了三年,三年岁月里,他最信任,最想见的,就是二十一号。

  他想,他一定要把二十一号培养成自己的贴身亲信。

  他可以放心把后背给他。

  但他万万没想到,他执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杀掉二十一号,亲手。

  他教练跟他说:“坐你的位置,最不需要的就是信任,你对二十一号太信任,所以,他必须死,同样的,从今往后,你信任谁,你便要杀死谁,直到你学会不再信任为止。”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秋高气爽,硕果累累的山间,他举枪对准了那个陪了他三年的少年。

  枪响之前,他求过教练,他想看看二十一号的长相,他想记住他。

  但是教练无情的拒绝了,他说:“一个必死之人,不值得记住。”

  枪响之后,他跪在血泊之中,哭的声嘶力竭,然后他告诫自己,以后,绝不再哭,也绝不再信。

  所以,江晰跟他出生入死,跟他这么多年,他从未真的信任过他。

  不是不信,而是不敢。

  他其实挺怕有一天,有人走到他面前,给他一把枪,说,杀掉你最信任的人。

  这样的梦,他做过很多次,最密集的时候,就是认识颜朝朝之后。

  她跟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她很独特,独特到,像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精灵。

  她不染凡尘的模样,显得他格外肮脏,所以,他想把她拉入地狱。

  但他又会下意识对她好。

  他抱着恶意靠近,却次次被她融化。

  他这辈子都会记得,他跟她的初次见面,是在边境,他受了重伤,躺在手下抢来的车里。

  她脚腕上绑着银铃铛,走起路来,脆响脆响的。

  可惜,他没瞧见她走路的模样,她那天是骑着马过来的,一匹纯白的马,显得她一袭红裙,愈发显眼,漂亮的不像话。

  她坐在马背上,脚一晃一晃的,慢悠悠过来,身后跟着三辆越野车,和四五辆机车,各个都不是好惹的主。

  他以为他又要恶战一场,子弹都上了膛。

  结果,她围着车子看了一圈,脆生生地笑,“人家有本事抢,我们又何必阻拦呢,放行吧。”

  她勾着缰绳,在银铃和车声中离开,碎金的阳光铺了她一身,比绸缎还美。

  他当时想让人查,但事情太多,根本来不及。

  一拖,便拖到了回国的时候,他被人簇拥着进了沈家后院,一抬眼正好看见她。

  跟上次见面不一样,她这次文静许多,但笑声依旧,带着一股子豪爽气。

  满园飞花,在她面前都失色了。

  她傻乎乎跟着沈惊羽叫小叔,他懒得纠正。

  叫就叫吧,反正也就是个称呼。

  他没想跟她过多接触,他不喜欢女人,从他自幼接触的女人来看,女人,就是个麻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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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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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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