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唐:高阳退婚,我诗仙的身份瞒不住了>第279章 唉,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什么?闺女竟然想去大理寺天牢看望房俊那小子!

  李道宗听到这话,顿时脸都黑了:“雁儿,你糊涂啊!这天牢是什么地方?岂是你能去的?!”

  “父王,女儿为什么不能去?难道天牢规定了,女子不能入内探监吗?”李雪雁撅嘴问道。

  “女子探监自然是可以的!”李道宗点了点头,“但你以什么身份去探监呢?

  你一个未出阁的郡主,跑到天牢去见一个男子,这要是传出去,那对你的名声大大不利啊!”

  “父王,房二郎是我的救命恩人,女儿受了他的恩惠,如今他落难,女儿去看看自己的救命恩人难道也不行吗?”

  李雪雁满脸委屈,一双美眸,雾气蒙蒙,仿佛下一刻就要掉下泪来。

  呃……这……

  见到女儿如此模样,李道宗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确实,要不是房俊出面搅黄大唐与吐蕃两国和亲,那自己的闺女绝对是难逃远嫁和亲的厄运。

  如此说来,房俊也绝对称得上是自家闺女的救命恩人!

  “雁儿想去就去吧!娘支持你!”就在这时,一名中年美妇从前院大厅走了出来,白了自家夫君一眼,看向自家闺女,娇声说道。

  “嗯,谢谢母妃!我就知道母妃对女儿最好了!”李雪雁顿时欣喜不已,拉着还在发懵的春桃一溜烟的跑出了王府。

  没错,这名美妇正是李道宗的正妃杨氏!

  “爱妃,你……”李道宗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中年美妇,气的说不出话来。

  “王爷,你留得住她的人,可你留不住她的心呐!”杨氏看着欢天喜地消失在府门外的闺女,眼中满是溺爱。

  “唉,你如此骄纵于她,你这是在害她呀!”李道宗唉声一叹。

  “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那小子如此痴情,世间难得一见!

  要是那小子没有婚约在身,妾身还真想招他做女婿!”杨氏妩媚圆润的脸庞满是感慨之色。

  痴情?做首诗词就痴情了?那小子贼头贼脑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

  李道宗对此嗤之以鼻。

  不过那小子确实各方面都很优秀,如果能招之为婿,确实不错!

  不过可惜了,他与皇家早有婚约,这事也只能在心中想想罢了。

  …………

  孔府。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这诗当真绝妙至极啊!用南下北归的大雁来诠释爱情,可谓是直指情之真谛!发人深省!”

  前院大厅中,孔颖达闭上眼品味良久之后,这才缓缓睁开眼,感慨道。

  他……他真是这般痴情之人吗?

  坐在下首的孔明月也为这首诗中所描写的那种情之所在,生死相依的凄凉绝美意境感到深深的震撼。

  想起当日在玄都观后园桃林为自己摘桃的那个俊朗少年,她的心里不由泛起了一丝别样的情愫。

  “咦,不对呀!”孔颖达突然惊呼一声。

  “爷爷,怎么了?哪里不对?”孔明月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惊呼声吓了一跳,秀丽的俏脸之上满是疑惑。

  “这诗对仗不公整啊!这最后一句少了一个字!”孔颖达急声说道。

  孔明月闻言,默念了整首诗之后,也察觉到了这诗有问题。

  要知道这诗分两种,一种是五言律诗,另外一种就是七言律诗。

  五言律诗,也称为五古,其特点是每句五个字,形式较为简洁,节奏明快。

  七言律诗诗,简称七古,每句七个字,相对于五言古诗,七言诗在表达上更为丰富,能够容纳更多的信息和情感。

  房俊这首诗,前面三句都是七个字,这明显是一首七言律诗,但最后一句却是六个字,这根本不对仗!

  难道是房俊被关在天牢,心情压抑,发挥失常所致?

  可依他的诗词造诣,根本不可能会犯这么明显的错误啊!

  难道……难道这不是诗?是词!

  对,这绝对是一首还没写完的残词!因为只有词才没有严格的字数规定!

  祖孙俩相互对视一眼,都不由双眼一亮。

  “不行!这首词意境深远,如果能补全,绝对是一首能流传千古的佳作!

  我现在就去天牢找那小子要全词!”孔颖达说完,便豁然起身准备前往大理寺天牢。

  “爷爷且慢!”孔明月见状,连忙起身拉住了他的衣袖。

  “怎么了?”孔颖达看着自己这个孙女,满脸疑惑。

  “爷爷乃是当世大儒,怎能自降身份去求一小辈要词?这要是传扬出去,恐怕对爷爷的名声有损呐!”孔明月娇声说道。

  这……

  孔颖达闻言,动作微微一窒。

  是啊,自己可是国子监祭酒,天下大儒之首,去求一晚辈要诗词,这传出去确实不妥。

  说实话,孔颖达并不怕自己的名声受损,他怕的是他这一去,会给房俊带来大麻烦。

  捧杀!对,就是捧杀!

  自己一旦去了,那房俊在文坛的名声必定会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房俊太年轻了!他才刚满16岁呀!如此妖孽,必遭人忌!

  “可这是一首残词啊!如果不补全的话,那必将是我大唐文坛的一大损失!这必须得补全呐!”孔颖达痛心疾首,激动得满脸通红。

  “爷爷,要不孙女去天牢让房二郎将此词补全?”孔明月见状,试探性的问道。

  此时的她心中既惊喜又忐忑。

  惊喜的是,自己终于有机会可以去天牢看看那家伙了。

  忐忑的是,要是爷爷不答应该怎么办?!

  “你去?”孔颖达眉头微皱。

  “是啊,爷爷,我与房二郎年纪相当乃是平辈,向他请教诗词也并无不妥!

  何况他曾经在国子监进学,现在还是国子监名义上的先生呢,严格说起来,也算是爷爷的半个弟子!

  他现在落难被打入了天牢,于情于理,咱们都应该去看看他的!”孔明月点头说道。

  “嗯,确实如此!”孔颖达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爷爷同意了!那孙女这就去!”孔明月说完,还没等孔颖达反应过来,便连忙起身拉着还一脸懵逼的喜儿跑出了前院大厅。

  “月儿……”孔颖达见自家孙女跑得飞快,顿时猛然反应过来,自家孙女好像对那小子颇有好感呐,他刚想阻止,却已然是来不及了,因为两人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唉,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孔颖达见状,不由唉声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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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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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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