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对房内的田大福说道。
田宝儿也觉得这阵去刚刚好,如果等吃过晚饭再去,外面都黑天了。
“爹,我觉得娘说的对,要不咱们还是现在过去吧!”
“那好吧!听你们的,不过总不能空手去吧!”想到家中紧巴巴的日子,似乎也没啥好东西,田大福不禁犯了难。
“爹,要不,就带些刺梨过去吧!村长大伯为人还不错,肯定不会在意。”
田宝儿仔细想了一下,家中确实没有拿得出手的礼物,当看到篮中的刺梨时,立马有了主意。
“孩子他爹,听宝儿的吧!我也觉得刺梨就不错。”厨房里的王氏探头说道。
村长家里条件好,估计也不差他这点礼物,既然如此,也只能这样了。
父子俩用篮子装了些刺梨,就迈步往外走。
此时,太阳还悬挂在西边的天空,散发着柔和的光芒,给世界带来一丝温暖。
微风轻拂,一片片金黄的树叶像一只只欢快起舞的蝴蝶,轻盈地随风飘落,似乎在欢快地告诉人们:秋天来啦,丰收的季节到咯!
路边,偶尔能碰见三三两两的村民。
他们或是聚在一起,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容,有说有笑地聊着家常,或是静静地坐在树下,品着清香的茶沫,享受着这一刻的宁静与安逸。
在这里,时间仿佛变得很慢,人们忘却了生活的繁忙,沉浸在这份纯朴的欢乐中。
他们的笑声和言谈声,如同天籁一般,传递着庄户人家生活的简单与美好。
每个人的眼神中都透露出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对彼此的关怀。
这里虽没有县城的喧嚣和繁华,却有着勤劳又善良的乡里乡亲。
父子俩特别喜欢此时的宁静与祥和。
“大福这是去哪啊!”有村民看到父子俩急色匆匆的样子,开口问道。
父子俩也没隐瞒,直接就把想去找村长帮忙的事说了。
“大福,此话当真,确定是三文两斤?”村民还有些不敢相信,又问了一遍。hΤTpS://WWω.sndswx.com/
“一个村住了这么多年,我还能骗你不成。”田大福一边说着,一边重重地点了点头,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增强自己话语的可信度。
田宝儿担心村民不认识红果,于是特意从篮中拿出一个,捧在手心里,递到村民面前。
当说话的村民看到田宝儿手中的红果时,他的眼睛瞬间闪过一丝惊喜的亮光。
他不禁回想起去年在山上看到的那几棵树,当时他觉得这野果子太酸,就没有摘。
如今,他怎么也想不到,这种酸了吧唧的野果子,竟然也能卖钱,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懊悔之情。
“什么野果子?你们在说啥?”另一个村民好奇地把脑袋凑过来,脸上写满了疑惑。他的目光在田宝儿手中的红果和其他村民的脸上来回扫视,急切地想知道这个小小的野果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大福说他们家收红果,三文钱两斤。”之前说话的汉子难掩兴奋之情,对后过来的村民解释道,同时用手比划着,眼里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啊!真的?三文钱两斤,那一百斤不就是……”村民的眼睛越睁越大,难以置信地算着这笔账,心中的激动之情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可比去镇上做工划算多了啊!”
由于太过激动,陈老二说话的声音有点大,这一嗓子如同响亮的号角,把附近闲聊的村民都给吸引了过来。
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棋子水杯,迈着匆匆的步伐,如潮水般涌向父子俩,瞬间将他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被围在中间的父子俩,耐心地向大家介绍收购红果的具体情况。
片刻后,人群如潮水般一哄而散,纷纷如飞鸟归巢般往家里走去,无需思考便能知晓,他们这是迫不及待地回去与家人分享这件好事。
田大福父子也如疾风般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急匆匆地朝着村长家奔去。
此时村长家也正在议论着田家的事。
“老头子,你说这大福如今到底后不后悔?”李氏一边倒酒一边说着。
“听大有家老幺的意思,似乎是后悔了。然而,小溪那丫头却始终没有原谅他,多好的孩子,只可惜最后却嫁了个瘸子相公,命运真是不公啊。
村长虽已年过花甲,但精神头十足,每天二两小酒是必不可少的,那酒仿佛是他的精神支柱。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拿酒坛。
“你这老婆子,怎么又克扣我的酒啊!把酒坛拿过来,我自己倒!”村长姜九斤急切地说道。
据说村长之所以得此名,是因为他出生时重达九斤,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能孕育出如此硕大的孩子,实乃凤毛麟角。于是,爹娘索性给他取名九斤。
李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要是把酒坛给你,过不了一会儿就得见底了,那怎么行!”她紧紧地护住酒坛,生怕被村长抢了去。
“这辈子,就这点爱好,如今也被你剥夺了,活着好生无趣啊!”姜九斤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你少在那里惺惺作态、故作可怜了!要是我不看紧点,出了什么事,那几个孩子岂不是要把我埋怨死!”李氏轻瞥一眼村长,便把酒坛子重新放回了柜子里。
村长也知道老婆子这么做是为自己好,就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着蚕豆,美得不行。
“陈家幺儿虽然腿脚不好,但人家能干啊!你看这才两年光景,人家就凭借勤劳的双手,在镇上开了铺子,小溪那丫头也算是因祸得福。”
李氏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真心替苦命的小溪高兴。
“如果不是有王氏那样的后母,当年,我都想让成儿娶小溪那丫头了,只可惜……”
想到二孙子娶的那个泼辣媳妇,村长就不禁皱眉。
“哎!人各有命,儿孙自有儿孙福,这都是命。”
说实话,李氏对二房的孙媳妇也没啥好印象,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孙子喜欢,爹娘都拦不住,他们做祖父祖母的就更不用说了。
就在这时,院外传来喊声,“村长大伯在家吗?我是田大福。”
“还真是不禁念叨,说曹操,曹操就到。”李氏摇了摇头,起身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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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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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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