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清优>第247谢恩礼
  但既然大姐都已经买回来了,他又能说什么,难不成还能退回去。

  “小弟和你姐夫先聊着,大姐去做饭,一会你两外甥也该回来了。”说完陈家茹就换了件干活的衣裳去了厨房。

  聊了好一会,陈家旺才想起大姐身上那件皮袄,他没想到大姐夫竟然这么舍得,看样子这一年没少赚。

  芙蓉镇皮货铺子也卖皮袄,但单单一件兔皮袄子就要十两银子,可见大姐穿的那件狼皮袄子,价格肯定不便宜。

  媳妇一直劝他买件皮袄,这样就算是再冷的天气寒风也打不透,但陈家旺想到要十两银子,就舍不得了。

  对此小溪很无奈,只好在他的袄子里多放了不少棉花,虽然没有皮袄那么抗风,但御寒效果还是不错的。

  但她却没猜到今年冬天,竟比去年还要寒冷,即使再厚的棉袄还是被寒风打透了,每次看到赶集回来的男人被冻得瑟瑟发抖,她都心疼不已。

  但家中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一直脱不开身,不然她真想去镇上买件皮袄回来送给男人。

  “姐夫,我姐身上那件皮袄看起来不错,花了不少银子吧!”

  陈家旺实在喜欢那件袄子,哪怕自己不买,知道价格也好,想着等以后家里余钱多了,肯定也买一件来穿。

  “嗯!那是狼皮的,穿上特别暖和,但还真没花多少银子。”

  看到小舅子满脸羡慕之色,吴少杰一脸神秘的说。

  吴少杰这副模样彻底把陈家旺弄懵了,还是头次见姐夫如此神秘的表情。

  以前对皮子的行情还真不了解,但自从家中二哥开始收皮子开始,他多少也有些了解。

  据从二哥那里了解到的市场行情,狼皮很是难得,要知道狼是群居动物,就是最厉害的猎人都不敢去招惹狼。

  因为狼的报复性极强,如果你遇到孤狼却没有把它杀死,只要它活着逃走,肯定会招到狼群的报复,最好的办法就是这几年再也别进山,否则就有可能命丧狼口。

  所以狼皮的价格很高,哪怕是有破损的皮子,卖价也不少于八两银子。

  更何况是把狼皮做成袄子了,价格肯定也会更贵,但姐夫却说没花多少银两,这让他如何相信。

  吴少杰见小舅子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拍了下陈家旺的肩膀说道:蜀南文学

  “皮子是别人送我的,找村中猎户大叔帮忙把皮子削了,缝制都是我娘与你姐做的,当然没花多少钱了。”

  原来吴少杰去收山货的时候,无意中救了一个掉入冰窟的男孩,他的家人为了感谢救命之恩,便送了张前几日刚得的狼皮。

  本来吴少杰是不想收的,他也听小舅子提起过各种皮子的价格。

  这也是他没有一边收山货,一边收皮子的原因,吴少杰觉得收皮子本钱大,如果赔了钱他可能会悔死。

  所以一直做着老本行,一边收山货,一边卖些日常能用得到的杂货。

  但耐不住孩子家人的坚持,吴少杰无奈只好把狼皮收下了,想到家中妻子每到冬天就手脚冰凉,如今却在镇上摆摊赚钱。

  心下便有了决定,回到村中求猎户大叔帮忙把皮子削好,当然不能白削,是付了一两银子的,所以才对小舅子说没花多少银子。

  至于后续缝制的事情,就都交给了老娘与妻子,虽然她们不会做皮袄,但却有着做衣裳的经验,就照葫芦画瓢做了这个狼皮袄子。

  陈家旺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他说怎么老觉得大姐穿的皮袄有些不同呢!

  原来是皮货行的皮袄样子做的更好看更细致,而大姐婆媳做的实用却不漂亮。

  想想也是,毕竟人家镇上皮货行都开了几十年,大姐婆媳依葫芦画瓢,能做成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边陈家茹刚进厨房,婆婆吴大娘就过来帮忙打下手。

  “娘,我一个人就成,您还是回房歇着去吧!”

  前些时日吴大娘染了风寒,虽然喝过药后已经好多了,但还会时不时的咳上两声,陈家茹担心老人家身体,便想劝她回去休息。

  “每天躺在炕上无趣的很,还是多走动走动的好,不用担心我。”

  年轻时吃过太多的苦,可能是上天垂怜她这个老太婆,让吴家得了两个孝顺又懂事的儿媳。

  虽然小儿子为了与岳丈学到更多的木匠手艺,已经全家搬去了镇上生活,但小儿媳还是会隔三差五,带上两个孩子回来看望她。

  虽然年轻时为了养大两个孩子,自己吃了不少苦,但临老却享了儿子儿媳的福,想到这些吴大娘就满足得很。

  屋内姐夫小舅子谈笑风生,厨房里的婆媳二人也有说有笑温馨极了。

  竹溪村的小溪却在陈家旺走后不久,就开始琢磨着给男人买皮袄的事。

  几次劝说男人皮袄无果后,小溪决定亲自去买,也好给相公一个惊喜。

  可是孩子们怎么办呢!总不能抱着去镇上吧!一个还照看得过来,这两个就有点难了。

  就在她为这件事绞尽脑汁时,公婆过来看孩子了,还带了两套亲手缝制的小衣裳。

  小溪瞬间双眼瞬间亮了,刚刚还在犯愁没有人帮忙带孩子,这不就是现成的人选嘛!

  把一双儿女交给别人或许不放心,但是公婆绝对可以放一百个心。

  所以在给公婆端茶时,小溪就把她的请求说了,得知儿媳要去镇上给儿子买皮袄,老两口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会不帮忙呢!

  “儿媳,你去吧!把两个孩子交给我们就成,不过路上要小心。”

  今天并不是芙蓉镇赶集日,不然儿子也不会去隔壁镇出摊。

  大冬天很少有外出行走,几乎都留在家中猫冬,大路上有时一天都不会出现一个人,对于小溪一个人去镇上,老两口不免有些担心。

  公婆的关心就像是一股暖流瞬间袭遍全身,令小溪感到特别温暖。

  把孩子交给老两口后,小溪就换了身破破烂烂的衣裳,并把脸包得严严实实这才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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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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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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