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背着竹篓慢悠悠的出了集市,直奔镇上的四季布庄,镇上一共有三家布庄,每家的定价标准不同,卖的衣裳面料也不同。
其中苏氏布庄听说是百年老字号,如今已经传了四代,专卖上等布料,出入布庄的顾客非富即贵。
另外一家布庄名为霓裳阁,是三家店铺中面积最大,卖的布匹种类最全的一家,高中低档布料都有,而且她家店里还养了不少手艺精湛的绣娘,进出店铺的人每天络绎不绝。
夫妻俩之所以选四季布庄,是因为她们家所卖的布料,是普通老百姓都消费得起的价位,哪怕你去它家只买一块布头,伙计也会笑脸相迎,不会表露出丝毫瞧不起的神情。
刚进四季布庄,伙计就走过来微笑着问道:“小娘子,是想买成衣还是布料?要不要小人给您介绍一下,各种面料的价格?”
小溪原本是不想来布庄的,她认为笑破不笑补,衣服坏了补补还能穿,完全没有必要过来浪费银钱,但想起腹中的孩子,生下来还没有衣裳穿,这才过来想买些柔软的面料,回去给孩子做小衣裳。
“我想买些柔软适合孩子穿,不扎孩子皮肤的那种面料,你们布庄里可有?”
伙计笑呵呵的回道:“有的,有的,小娘子来的实在是太巧了,我们掌柜前日刚刚到了一批货,其中就有最适合孩子穿的面料,摸起来特别柔软。”
小溪没出嫁前都是捡继母不要的衣裳穿,从来没有买过一件新衣裳,此时跟随伙计来到布庄的货架前,看着上面五颜六色的布匹,小溪不禁直了眼,这也太漂亮了吧!
看着双眼放光的小媳妇,陈家旺开口问道:“怎么样?有喜欢的吗?如果有就买下来,等以后我们赚大钱了,就带你去霓裳阁买最好的面料。”
“小娘子,这就是我们掌柜刚运回来的新面料,最适合给孩子做衣裳穿了,不信您摸一下,看是不是很柔软。”
伙计从众多布匹中抽出一匹浅蓝色布料,递到小溪面前让她感受一下是否柔软。
小溪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布料,发现真如伙计所说的那般柔软,兴奋的说道。
“嗯!相公,这个面料真的好柔软啊!孩子穿在身上肯定会很透气。”
“这布匹怎么卖?”家旺也伸手摸了一下布料,确实很柔软,这可比棉麻葛布要好上不知多少倍,价格肯定也不便宜。
是啊!怎么光顾着喜欢都忘记问价格了,要是太贵的话那还是算了吧!小溪一阵懊恼。
伙计面带微笑的解释道:“客官,这是从江南那边运来的棉布,与那些粗布有所不同的是,棉布质地柔软手感舒适,穿起来舒服透气,价格也略微偏高,要一百七十文一匹。”
一百七十文?小溪倒吸一口凉气,妈呀这也太贵了,一匹粗布才八九十文,一匹棉布的价格都快赶上两匹普通布料了,想想还是算了吧!普通布料孩子一样穿,干嘛非要买这么贵的,又不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身子金贵。
“相公,我们还是不买了吧!这价格确实有些高,回去把咱俩不穿的衣裳给孩子改改一样能穿,你说是不是?”
面料我摸了确实很好,要是喜欢就买一匹吧!又不是经常买,等孩子大些皮肤不再那么嫩的时候,我们再给他买普通面料就好。
看着小媳妇一脸心疼地表情,陈家旺觉得还是家里太穷了,一定要想办法努力赚钱。
在陈家旺得劝说下,小溪买了一起棉布和一匹粗布,已经进入八月了,往后的天气会一天比一天凉,她想趁着在家不忙时,把孩子的小衣裳做完,再给相公和自己做件秋衣。
一下子花掉了二百多文,这可把小溪心疼坏了,卖半天田螺也才赚百八十文,没想到这一会工夫两天收入没了。
回家的路上小溪一直闷闷不乐,为什么花钱这么容易,赚钱却是那么难,什么时候才能不为银子而发愁啊!
“媳妇,赚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嘛!不然大家都拼命赚钱干什么,我都想好了万一田螺生意做不成了,就挑担子下村去卖豆腐,要是卖好了一天也能赚上几十文呢!可定不会让你和孩子与我一起受苦的。”
看着一路上闷闷不乐的小媳妇,陈家旺就知道她又心疼钱了,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相公,你腿不好走多了会痛,我们还是再想想别的赚钱门路。”
莲花村也有去镇上批豆腐,然后挑担子走街串巷去卖,只要能吃辛苦每天多走几个村子,一天确实能赚上几十文,但那也都是辛苦钱,要想赚的多你就得多挑豆腐,走街串巷的豆腐郎不止一人,要是人家比你走得早,先你一步在村里吆喝了一遍,那你就有可能一块都卖不出去,还要走更远的村子去卖,挑着百八十斤的担子,一天走下来脚下会磨出好多血泡,就算是一个腿脚健全的人,都会累没半条命,更何况相公的腿本就有残疾了。
“好吧!豆腐郎做不成,我就去镇上再看看有没有需要做零活的人,我除了腿有点瘸之外,干活还是没问题的。”
陈家旺之前就猜到,小媳妇可能不会同意他去做豆腐郎,便把第二个打算说了出来。
“相公,田螺我们先先卖着,能赚一天是一天,有一句老话不是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嘛!相信我们一定还会想到别的赚钱营生。”
小溪停下喝了一口水,对着有些失落的男人劝道。
“好,听媳妇你的。”虽然集市上出现了其它卖田螺的摊子,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和小媳妇一样,有个好厨艺,万一别家做的难吃,自家摊子还是能赚到钱的,想到这些陈家旺之前的担心少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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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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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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