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清优>第 714章行走在山间
  虽然田文俊对这个大姨姐,没有一点好印象,但想到两人毕竟是一母同胞,若是王秀秀想上前帮忙,他也不会反驳。

  但一想到娘子因为王悦悦这个可恶的女人,所吃的苦,受的罪,他就忍不住生气。

  听到王秀秀说离开,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催促声再次传来,这才确定没有听错,连忙应了一声,就拍了下毛驴,打算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谁知,就在驴车马上越过巷子口时,眼尖的王悦悦却一眼认出了车上的王秀秀。本已经打算认命的王悦悦,仿佛看到了希望一般,大声喊着,“妹妹,妹夫,救我……”

  刚打算拽着王悦悦离开的张三,抬头看了眼路上的驴车,问:“你们是她的妹妹妹夫?”

  此时的王秀秀,不想与她的好大姐再有任何关系,便摇了摇头,说:“可能是她认错人了吧!我与相公并不认识她。”

  张三听闻此言,便也没当回事儿,拖着王悦悦就往巷子里走。

  王悦悦不断挣扎并向田文俊求救,但田文俊想起她之前的所作所为,便假装没有看见,带着王秀秀快速离开了。

  “相公,你说我是不是很冷血?”驴车已经走出一段距离,王秀秀对着赶车的田文俊问道。

  “不要多想,她落得今天这个地步,全是她咎由自取,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最善良的人。”蜀南文学

  王悦悦什么嘴脸,田文俊早就看得一清二楚,若是今天把她救了,有可能被赖上,对于这种女人,他觉得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相公,谢谢你能理解我。”听了男人的话,王秀秀的心中好受了不少,虽然她恨娘家所有人,但却是第一次见死不救,总有种负罪感。

  为了不让王秀秀有心理负担,田文俊立马把话题转到了家中的兔子上。

  提起兔子,王秀秀眼睛瞬间一亮,仿佛夜空中闪烁的星辰。别看家中兔子不多,但每年也能有几两碎银的收入。

  这几两碎银虽不多,却也能给生活带来一丝奔头,让人看到希望的曙光。

  村中还有两户养兔子的人家,但也不知怎么搞的,最后全死了,如今只有老宅和他们家赚到了钱。这让王秀秀心中又涌起了一股自豪之情。

  驴车哒哒哒地走着,两人就这样聊着家中的兔子,下蛋的母鸡,田里的庄稼,最后又聊到即将出世的孩子,畅想着美好的未来,不知不觉便出了芙蓉镇,驶上了回莲花村的大路。

  崎岖的山路上,一辆满载而归的驴车,正慢悠悠的走着,而赶车的男人,正高兴的唱着小调,可能是唱的太过动听,就连路两旁,林中的鸟儿也来给他配乐,伴随着小调叽叽喳喳的叫着。

  哼着小调的不是别人,正是收山货回来的陈家瑞,今天运气不错,收获颇丰,顶的上,平日里三五日的量,能不高兴嘛!

  天气渐渐转凉,家中妻儿也该添新衣了,他打算明日去县城卖货时,把妻儿也带上,也让冬梅和两个孩子高兴一下,顺便把厚衣也给买了。

  以前与杨氏一起过日子时,特别没有奔头,因为无论你多么努力赚钱,永远赶不上她往娘家送钱的速度。

  就仿佛是一个无底洞,一辈子都填不满,如今却不同,自己外面年收山货,冬梅在家也不闲着,照顾儿子的同时,还会接些绣活来做。

  一个家,靠一个人,是根本过不起来的,更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

  怕就怕在,一个人累死,一个人闲死,你再怎么努力也无用。

  男人再能干,若是碰上个好吃懒做且败家的女人,你也过不好。

  女人在精打细算,勤俭持家,你若碰上个不学无术的男人,一样糟心。

  正所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天和风雨顺,地和五谷丰,人和事业旺,家和万事兴。

  哪怕陈家瑞在外面再累,只要想到家中,永远有一盏灯为他而亮,还有锅中那温热的饭菜,以及等待他回家的女人,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那微弱的光芒,在黑暗中闪烁,如同母亲温暖的目光,注视着他疲惫的身影。

  那饭菜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宛如父亲宽厚的手掌,轻轻地抚摸着他饥饿的脸庞。

  而留守在灯下,等待他回家的女人,却能让他疲惫感瞬间一扫而光。

  想到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陈家瑞的嘴角就不禁上扬,此起彼伏的小调回荡在山间小路上。

  小毛驴似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好心情,也跟着嗯昂嗯昂地叫了起来,仿佛是在为陈家瑞伴奏。它的叫声听起来特别欢快,让人心情愉悦。

  “你这畜生,今日咋也这么高兴?莫不是被我感染了?”小毛驴突如其来的叫声,把车上的陈家瑞吓了一跳。他忍不住,抬手拍了下毛驴的后背,仿佛是在给它一个鼓励的拥抱。

  小毛驴仿佛听懂了主人在说什么,竟然还点了两下头,然后又仰头叫了几声,这才停下来。它的回应像是在告诉陈家瑞:“是的,我也感受到了你的快乐,让我们一起欢庆吧!”

  山路两边都是茂密的林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若是别人走在这样的路上,或许还会感到害怕,但对于陈家瑞来说,却没有一点恐惧。

  除非冒出野猪或是老虎来,他或许会害怕,三兄弟当中,属他的胆子最大。

  望着马上就要落下山头的太阳,陈家瑞不禁拍了拍小毛驴,“老伙计,我们要快些走了,不然一会天黑就危险了。”

  可能是两人相伴时间久了,毛驴真的能听懂人话,还真的比之前快了不少。

  就在快要走出山路尽头时,陈家瑞突然听到了隐隐约约的羊叫声,但仔细观察后,却并没有发现羊的身影,还以为是产生了幻觉,嘀咕道:“肯定是听错了,这里怎么可能有羊呢!”

  之所以如此确定,也是因为,收了这么久的山货,还从没听说过,哪个村子有养羊的人家。

  赶着毛驴继续往前走,谁知叫声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清晰,这次绝对不可能是幻觉。

  再次把四周扫视了一番,依旧没有发现羊的踪迹,便把驴车拴在了路旁的大树下。

  顺着声音的方向,就寻了过去,别说,还真被他给找到了,也难怪之前没有看到,这么隐秘的地方,谁又能发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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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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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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