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挎着一篮猪草回来时,发现东家娘子已经在做早饭了,赶忙放下篮子进厨房帮忙去了。
陈家旺瞅了眼驴棚中的两头毛驴,自从被买回来后,母子俩就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一个去镇上,一个留在村中。
总感觉自己是一个坏人,硬生生把人家母子俩给分开了。
虽然畜生不会说话,但从日常小毛驴时不时用头蹭下母驴,就知它们与人没啥区别。
随后又来到猪圈旁,打量着眼前这三头猪,似乎又长了不少,估计到年底又能卖笔好钱。
接着又来到鸡栏,家中如今还剩下八只老母鸡,他打算带去镇上五只,那三只留下来。
大壮那孩子身体太虚,剩下那三只,就留着下蛋给他补身体吧!
这五只老母鸡下蛋,就供得上两个孩子吃了。
芦苇荡养得那些鸡鸭鹅吃的好,估计秋收过后就能生蛋了,到时每天都有吃不完的蛋。
望着在院中继续打量的男人,小溪就知相公与她一样,对一点点打拼起来的家心有不舍。
也就没有去打扰,直到早饭做好,这才喊他回屋。
本打算吃过早饭,就去爹娘那里,还有二哥大堂哥那边打个招呼。
谁知刚放下碗筷,外面就传来叫门声,打开一看竟是爹娘,还有大哥赶着牛车过来了。
车上还放了满满一篮鸡蛋,每个鸡蛋的个头都不小,一瞧就知是爹娘特意挑出来的。
“爹娘大哥,你们咋过来了?”看到爹娘和大哥的到来,陈家旺特别高兴。
“这话说的,我儿子搬家可是大事,哪有爹娘不过去瞧瞧的道理,难道你不愿?”
听到小儿子的话,陈母从牛车上跳下来,点了下他的额头,笑呵呵的说。
“娘,您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镇上离村里又不远,你们不送也可以,重要的是盼妹那么小,大嫂一个人在家能行吗?”
陈家旺连忙摆摆手,爹娘过来给他们送行,自己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么不愿呢!
“你大嫂厉害着呢!我都能被她治的服服帖帖,更何况一个多月大的孩子了,放心吧!”
还没等爹娘吱声,陈家兴就抢先一步开了口。
“我问过你大嫂了,她说没问题,还说若不是盼妹太小,定过来送你们一程,希望你与小溪不要见怪。”
陈母把大儿媳说过的话,直接讲给了小夫妻俩听。
“娘,我们怎么会怪大嫂呢!倒是我这两日都没有过去瞧她和盼妹,还希望她不要挑我的理。”
大嫂性格直爽有啥说啥,与性格温婉的二嫂成为鲜明的对比。
两人的性格小溪都挺喜欢,如果非要二选一的话,她肯定选大嫂,只因与这样的人聊天不累,能让人更加放松。
“爹娘快进屋,你们若是不来,我也打算过去瞧瞧再走。”
“是嘛!这会省事了,我们来了,你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陈父拍了下儿子的肩头,感触颇多,他万万没想到曾经最为担心的孩子,如今不但娶妻生子,日子也是越过越好。
才成亲不到两年,就已经在镇上买了铺子,弄不好再过五年八年,就会搬去县城甚至更远,这谁又说的准呢!
就在陈家旺招呼爹娘他们进屋歇会时,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不是大堂哥陈文生还有谁。
“看样子我们并没有来晚。”
话落,就见大堂哥左手拎个蒲车,右手拿个鸠车朝这边走了过来。
身后的大林子也没空手,拿着两双漂亮的小鞋子。
“大堂哥,大林子,没想到你们也会过来,来就来呗!咋还拎东西?”
二人的到来,让陈家旺有点喜出望外,他压根就没想过两人会来。
毕竟他们一个要照顾月子,一个要照看那么多家禽。
“搬家这么大的事,我们怎么能不过来呢!这些小玩意就当是恭贺你乔迁之喜吧!”
陈文生把手中的鸠车,还有蒲车递给一旁的小溪。
鸠车上的鸟儿,被刻得活灵活现,蒲车也质感细腻,光泽温润,一看就费了不少工夫。
小溪惊叹一声,“这也太漂亮了吧!谢谢大堂哥。”
“弟妹这话就见外了,在我心中家旺就是我的亲弟弟。”
陈文生这话说的倒也不假,在老宅当牛做马那么多年,对两个弟弟更是没话说。
什么脏活累活都是自己做,就是怕累到他们,结果却换来了什么……
如今兄弟碰上更是形同陌路,还不如普通村民关系好。
小堂弟虽然不是自己的亲弟弟,但却给了他亲弟弟般的关心,在陈文生心中,早已经把陈家旺当成了亲弟弟。
“那就谢谢孩子他大伯了。”闻言陈家旺调侃道。
“这是你嫂子给明轩与婉凝做的布鞋,也不知道合不合脚,面料不太好,希望弟妹不要嫌弃。”
大林子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如果没有好友让他来芦苇荡帮忙,自己估计还在镇上找零活做,工钱不固定不说,还要遭受风吹日晒,管事的骂骂咧咧。
得好友信任,如今不但有了稳定的收入,时不时还会送来一些吃食,就连芦苇荡里的鱼,他也可以随便抓。
虽然里面的鱼儿小了些,但蚂蚱腿虽小也是肉啊!怎么也是荤腥。
好友家条件好,什么也不缺,思来想去,便决定给孩子们做两双鞋,以此来感谢夫妻俩对他们家的恩情。
“这面料如此柔软,孩子们穿上一定特别舒服,大林哥回去代我谢谢嫂子。”
鞋子虽普通但做工却特别好,小溪发自内心的喜欢,对于她这种手笨的人,一辈子也做不出这么精致的布鞋。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你嫂子听了一定特别高兴,来之前还担心……”
大林子虽然没有把话说完,但在场的人还是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
“这鞋子虽普通,但穿在我宝贝孙子孙女脚上,一定特别好看,谁让他们长得俊俏呢!”
为了不让大林子感到自卑,陈母接过话茬开起了玩笑。
“那是,也不看看他爹是谁,我长得这么英俊,孩子们自然也不会差。”
家中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陈家旺也耍起了活宝。
看到如此自恋的相公,小溪表示简直没眼看,直接去给几人倒茶水去了。
当陈家瑞拉着一车干柴过来时,就发现他还是来晚了一步,若是没看错,门口这辆牛车应该是大哥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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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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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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