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清优>第253章艳丽的布匹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都说娶妻娶贤,这话还真不假,这点从二哥没有休了杨氏前就可以看出来,那日子过得简直一塌糊涂。

  再看自从把冬梅姐娶进门后的日子,那是一天比一天好,每日回来迎接他的不再是冷锅冷灶,而是妻儿的嘘寒问暖与可口的饭菜。

  老人常说娶对婆娘旺三代,看来这话还真不假,万万没想到他个人人嘲笑的瘸子,成亲后竟会把日子过成今日这般模样。

  当初把二哥分出去单过时,爹娘就对陈家旺讲过他们不会厚此薄彼,所以待自己娶妻后,也会让他出去另立门户。

  那时的陈家旺还有些担心会过不好日子,没想到事实却很意外,娶的媳妇不但勤快能干,还特别聪明。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好了起来,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娶对了人的结果,如果当初把二妮娶进门,绝不会有现在平静而幸福的日子。

  “对了,临走时大姐还给我装了匹布,说是县里时下最流行的面料。”

  刚刚只顾着哄小溪开心,差点把这事给忘了,随后陈家旺就把放在角落里的那匹布递给了小溪。

  小溪也同样如此只顾着生气,也没注意到陈家旺搬进屋的东西,此刻看到这匹色泽艳丽的布料很是惊讶。

  虽然小溪没有买过特别好的面料,但还是看得出这匹布料价格肯定不便宜。

  还真让小溪给猜对了,这批布料是陈家茹如吴少杰去县里进小货时,特意去布庄给她选的,整整花了二两银子。

  原来夫妻俩一直没有忘记是小弟给出的主意,让他们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

  而且小弟每次过来都会带来不少礼物,这让夫妻俩很过意不去。

  直到去县里进小商品时,去布庄给吴大娘买布料做新袄子,一眼便看中了这块布料,陈家茹觉得弟妹皮肤白皙,如果穿淡水粉色的衣裳应该更加漂亮。

  那时的她满脑子都是小溪穿上新衣裳,更加漂亮的模样,却忘记通常情况下,只有还未出阁的小姑娘才会穿这种艳丽的颜色。

  “相公,这颜色是不是有点太艳丽了,而且一看价格就不便宜。”

  虽然小溪也很喜欢这个颜色,但从小到大穿的衣裳,几乎都是灰扑扑的颜色,还是成亲以后才做了两件淡蓝色的外套。蜀南文学

  这么浅的颜色还从没有穿过,主要是也不敢穿,毕竟她已经嫁人生子,担心如果真的穿出去,会招来村民的闲言碎语。

  “媳妇,我觉得这个颜色挺适合你,但价格肯定像你说的那样,不能便宜了。”

  陈家旺还从没见过小溪穿这个颜色的衣裳,不禁有些期待她穿上粉色衣裳的样子。

  “可这个颜色大都是未出阁女子才穿的,我穿是不是有些……”小溪把布匹抱在怀中摸了又摸。

  “谁规定成了亲的女子就不能穿艳丽的颜色了,只要自己喜欢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那村民要是说闲话怎么办?”

  “听蝲蝲蛄叫还不种庄稼了呢!何必要在意别人的评价。”

  “好,都听相公的。”说完小溪就把面料放进了柜子,想着等明日孩子睡着时在裁剪。

  做完这些小溪就催促陈家旺试穿下皮袄靴子等,如果大小不合适她好拿去镇上换,这是付银子之前就与伙计讲好的。

  “媳妇,你看怎么样?”没一会功夫陈家旺就穿戴好了。

  “嗯!还不错,没想到相公穿上皮袄竟与那地主老爷一般无二。”

  小溪没想到买的东西无论大小还是样式,都特别适合陈家旺,这么一穿妥妥的地主老爷模样,想到这些不禁笑了起来。

  看到小溪灿烂的笑容,陈家旺特意走到梳妆台前照了下镜子,原来这身穿着打扮还真与那地主老爷有些相像。

  唯一的区别,地主老爷穿的是价格昂贵狐狸皮袄子,而他则是……

  “媳妇,等以后家中富裕了,我也给你买件狐狸皮袄子,你穿上肯定特别漂亮。”

  陈家旺抱着两个孩子幻想了一下媳妇穿上狐狸皮袄子,美若天仙的样子。

  镇上普通样式的狐狸皮袄子,都要一五十百多两,一座两进宅院的价格,小溪只当男人是在开玩笑,便没有接话,直接去厨房做晚饭了。

  看到小溪脸上没有任何喜悦之色,陈家旺就明白肯定误会他在说大话了,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想着一定要早日攒够银两,然后把答应媳妇的所有事情都一一兑现。

  莲花村与田家老宅隔了三个院子的农家小院里,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在拿着弹弓,对着树上的一只鸟儿射了过去。

  “元宝,快别玩了,外面这么冷,小心染了风寒。”

  喊话之人正是小溪的堂姐田小雅,原来他们夫妻俩买下了这处宅基地,并以最快的速度建了三间土坯房。

  说是买,其实田大有也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二两银子,如果一文不收,担心家中大儿媳心有不满,这才迫不得已收了女儿女婿的银子。

  当初买这块地皮的时候只用了三百文,他们老两口原本想着把本钱收回来就成,但是女儿女婿却坚决反对。

  虽然大哥对把这块地皮送给妹妹建房没有任何意见,但难保嫂子没有其它想法,小两口不想因为他们的事,让一家人闹不和,所以坚持给了二两银子。

  然后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房子建了起来,虽然在娘家住的这段时日,大家对他们都很好,但还是让田小雅与赵云生夫妻二人,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还好人多好干活,没多少时日,他们就从娘家搬了出来,从此过上了一家三口的生活。

  赵云生也听从连襟的建议与田小雅进了些胭脂水粉,第一次做生意不知好坏,就没有进太多货,每种胭脂只进了三盒,加在一起也有几十盒。

  开始摆摊的时候,因为赵云生抹不开面子吆喝,半个时辰也没有卖出去一个胭脂。

  看着附近其它摊子陆续有人过来买东西,不免有些着急,心里想着进这几十盒胭脂的本钱,可是家中仅剩的三两银子,如果这要是卖不出去,妻儿就有可能与自己喝西北风。

  想到家中妻儿吃不饱穿不暖的场景,不知哪里来了勇气,开始大声的吆喝起来,没一会就吸引了几个小姑娘过来打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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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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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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