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清优>第740 章收获满满
  田宝儿小心翼翼地走上前查看,当看到陷阱内两只受伤的野鸡时,立马开心的大喊起来,“堂哥,你快来,真的有野鸡,而且还是一公一母……”

  他的声音充满了兴奋和喜悦,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藏。

  田文浩听到堂弟的呼喊,立马跑了过来,他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陷阱内,两只野鸡相互依偎着,它们的羽毛上沾满了泥土和血迹,但眼神却依然明亮而警觉。

  公野鸡的翅膀受伤了,无法飞行,而母野鸡的腿部也受了伤,只能在地上挣扎着。

  田宝儿和堂哥田文浩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惊喜和兴奋。

  他们没想到运气如此之好,竟然逮到了两只野鸡,而且还是一公一母。

  田文浩小心翼翼地走进陷阱,试图抓住野鸡。但是,野鸡们非常警觉,它们不停地挣扎着,试图逃脱田文浩的手掌。

  田宝儿在一旁看着,她的心跳也加速了起来,仿佛和野鸡们一样紧张。

  “堂哥,小心点,别伤着它们了。”田宝儿忍不住提醒道。

  田文浩点了点头,他更加小心地抓住了野鸡,然后将它们轻轻地放在了地上。

  田宝儿赶紧找来了绳子,将野鸡的翅膀和腿部绑住,以防它们逃脱。

  忙完这一切,两人又坐下歇了一会儿,这才背起竹篓,各自拎着一只野鸡,朝山下走去。

  至于剩下那几个陷阱,他们并没有拆除,而是打算隔日再过来瞧瞧,看能否有意外收获。

  “宝儿,你老是担心这野鸡死了,是打算拿去镇上换钱吗?”田文浩见堂弟一路上特别关注那只野鸡,开口问道。

  “嗯!确实有这个想法。”上山时,田宝儿确实想给两个小外甥打点野味,但发现刺梨后就改了主意。

  如今家中用银子的地方多,不但欠大姐夫的银子没还,还欠着驴钱,田宝儿就想把野鸡拿去换钱。

  “我这只就不卖了,回去给你嫂子炖汤。”田文浩颠了下手中的野鸡,虽然也就二斤左右,但除去内脏怎么也能得一碗肉,心里美滋滋的。

  不过,这还得归功于堂弟,如果不是他带工具上山,自己能不能碰到野鸡还不一定呢!

  原本他是不好意思收下这只野鸡的,但耐不住堂弟的一再坚持,想到儿子可怜的小模样,最后还是收下了。

  他心里很是纳闷,想不明白这是咋回事。明明娘子生产过后,他就去医馆开了药,但奶水却依旧不足,也不知是大夫医术不行,还是兰兰的体质有问题。

  能想的办法,他都想了,可还是一点效果都没有。

  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有效果当然最好,反之也啥损失,野鸡又没花本钱。

  两人边走边聊,秋风轻轻拂过,树上的叶子渐渐由绿转黄。一片片,一团团的叶子纷纷飘落下来,宛如一只只彩蝶翩翩起舞,美丽极了。

  两人被这美景所吸引,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想要欣赏一会。但想到还要急着下山,便又匆匆赶路了。

  王氏把饭菜一一端上桌,抬头看了眼天色,不禁有些担心。“孩子他爹,宝儿吃过早饭就走了,这马上都要晌午了,却还不见踪影,要不你去瞧瞧?”

  儿子临走前就对他说了,要上山去打点野味,给两个外孙送过去,顺便找女婿说一下,欠的那五两银子,可能要晚段时日再给。

  可这一走就是半日,也不怪他娘担心。

  如今两个女儿,一个嫁的远,回来一趟不容易,另一个对自己置之不理,身边只有儿子了,若是在出点啥岔头,他也不用活了。

  想到这些,田大福立马从床上坐起来,穿鞋下地,打算去山上看看。

  王氏还以为田大福不会动呢!毕竟他都已经在床上躺了好几日,除了吃饭去茅房,其他时间一律在床上度过。

  见他穿鞋下地。还有点意外,不由多看了两眼。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宝儿他也是我的儿子。”同床共枕十几载,田大福又怎会猜不出,王氏心里在想什么。

  “我还以为你心里只有大女儿和那两个孩子呢!”想起男人每日躺在床上唉声叹气的样子,王氏就气得要命,却又无可奈何。

  而被他们惦记的田宝儿,此时已经和田文浩进了村。

  野鸡还有野果都是两个人一起摘的,自然得平分,野鸡倒是分开了,但红果刺梨却还没有。

  “堂哥,要不先去我家吧!把红果还有刺梨分了,你在回家也不迟。”

  田宝儿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房屋,对一旁的田文浩说道。

  “好。”田文浩点点头,说道:“如果去我家分,确实有点远。”

  就这样,已经累成狗的田文浩,直接朝二叔家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

  “咦!你们兄弟俩这是上山了?”一个皮肤蜡黄的婶子,迎面走来,当她看到两人肩上的背篓,还有铁锹时,好奇的问道。

  “嗯!杨家婶子这是捡豆腐去了?”田宝儿扫了眼妇人手中白嫩嫩的豆腐,招呼道。

  “是啊!家中来客人了,没啥好东西招待,就去捡了两块豆腐。”杨婶说话的同时,视线不由落在了二人的手中,当她看到两只肥硕的野鸡时,瞬间惊讶道:“你们也太厉害了吧!野鸡这么难抓,竟然一抓就是两只。”

  “哪有婶子说的那么厉害,不过是今天运气好罢了。”田文浩摆摆手,谦虚的说道。んτΤΡS://Www.sndswx.com/

  虽然村中家家户户都会养上几只鸡,但却不是用来吃肉,村民会小心翼翼把这些蛋攒起来,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换一些生活用品和米面粮油。

  这是庄户人家除了田地收入以外,唯一的来钱道。

  如果想吃荤腥,就只能去镇上买肉,或是上山碰运气,抓个野鸡野兔啥的,来改善伙食。

  野鸡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它们天生就拥有出色的隐藏能力,能够很好地融入到自然环境中,让人们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

  因此,想要抓到野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村民们都是空手而归。

  这也是杨婶为何如此惊讶的原因,当然心里也羡慕的不行,忍不住在想:为啥别人的运气都那么好,自家男人却连根鸡毛都没有寻到,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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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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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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