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嫁残疾相公种田养娃清优>第107章打算养狗
  老话说水至清则无鱼,因为溪水过于清澈,没有太多浮游生物供鱼儿做食物,通常情况下,溪流中都不会有大鱼的存在。

  陈家旺与小溪能不开心嘛!同时也在想这算不算老天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担心鱼儿会半路死掉,两人在木桶中添了不少溪水,就是拎起来有些重。

  还好金银花分量轻,一担加起来大概也就二十斤左右,不然在拎着一桶鱼走在林间还真的有些吃力。

  村中共有三条路可以上山,村东村西各有一条,来时走的是村子中心那条,下山后为了避开村民,小溪与陈家旺选了村东那条路。

  这条路虽然可以避开村民,但却要多走半里路才能到家,如果多走一点路,可以避开麻烦,他们觉得也没什么,小两口只想闷声赚钱,并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实在讨厌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的感觉。

  所谓远道无轻载,两人到家时,陈家旺感觉胳膊都不是自己的了,酸痛的厉害。

  小溪本打算把这些鱼虾匀在两个木桶中,每人拎一个,这样就能减轻相公的负重。奈何陈家旺心疼媳妇,担心路途远会累到她,说什么也不同意这个提议,最后只能他自己受累。

  陈家旺与小溪刚准备上前打开院门,隔壁王大娘家的大黄狗,就汪汪汪的叫了起来,担心大黄狗的叫声会引起王家人的注意,两人赶忙打开大门,把摊子挑了进去,随后把大门重新关上,并插好门栓。

  这座小院在村尾东头第一家,为了安全着想,当初买下这处院子后,陈父就带三个儿子把原来又矮又窄的院墙,重新加高加固了,行人是看不到院内情况的。

  大门一关就相当于安全了,这样就不用担心,别人发现他们摘金银花,捕鱼的事情了,如果被其他人知道这些事情,那就等于断了财路,所以每次上山有所收获时,两人总是如做贼一般小心翼翼。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村中大部分人家都不富裕,除了靠几亩薄田度日外,再无其它赚钱的营生,只要发现谁家做点什么赚了钱,不出三日保管有人跟风。

  自己家都还没有脱贫致富,所以他们不会大度到把赚钱的营生告诉给村民。

  大黄狗汪汪叫个不停,惹得别家的狗听到它的叫声后,也跟着凑热闹,村尾顿时狗叫声一片。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没多久陈家旺与小溪就听到隔壁传来开门声,紧随其后还有王大娘的呵斥声,“大黄,别再叫了,要是再叫明天就把你扒皮吃肉。”

  都说人老成精,狗养的年头久了,就具有灵性了,能听得懂主人简单的话语,听相公说王大娘家这条狗已经养六七年了,可能是它听懂了那句扒皮吃肉吧!

  随着王大娘的呵斥,大黄狗的叫声也跟着小了下来,还隐隐听到了几声类似于孩子哭泣的呜呜声。

  “相公,这狗好聪明啊!它是不是听懂了王大娘最后那句话。要不我们也养一条吧!”

  小溪想如今每三日就要去镇上摆摊,一去就是半日,家中还有这么多畜生,村民也都知道他们家做买卖赚了点钱,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万一哪日家中无人进来小偷怎么办,要不家中也养条狗,多少还可以吓唬吓唬人。

  其实陈家旺早就有这个打算,只是一直没听说村中谁家狗生崽,不然早就去抱回来一个养了,此刻听到媳妇也想养狗,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立马笑嘻嘻的说道:“好啊!我一直有这个想法,就是没有听说谁家狗生崽。”

  金银花要先清洗一遍才能晾晒,待小溪把所有金银花都清洗完,天差不多就要黑了,把洗干净的金银花,全部倒在了长方形晒筐上摊开,为了快些沥干水分,小溪还在晒筐两端各放了一个凳子使其腾空。

  洗金银花费了不少水,缸里剩下的水只够做晚饭,陈家旺又去挑了三趟水,两人这才去厨房做晚饭。

  “媳妇,这些野葱怎么吃?”今日山上还挖了不少野葱回来,陈家旺看着嫩绿的野葱问道。

  “野葱炒鸡蛋或是包饺子最鲜了,我们就做野葱炒鸡蛋吧!”小溪一边淘米一边说道。

  听到媳妇说要做野葱炒鸡蛋,陈家旺立马搬过一个小板凳,一边择野葱,一边帮忙往灶里添柴。

  小溪在篓子里拿出三个野鸡蛋,打算打散一会用来炒野葱,谁知道蛋是磕碎了,却没有流出蛋液,一看才发现,野鸡蛋竟然成了毛蛋。

  如果母野鸡没有被抓回来,估计要不了多久,小野鸡就该破壳而出了,小溪不禁有些心疼,不过也没有浪费,听说毛蛋可以增强体质,都让她埋在灶坑里烧了,打算留着给相公吃。

  这边小两口温馨甜蜜,被休回娘家的杨氏,却过得不尽人意,这几天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吃的比猪少,只因她不能再拿钱贴补娘家,娘家人怎么看她怎么不顺眼。

  尤其是爹娘每日对她骂骂咧咧,嫌她连个男人的心都拢不住了,还被人家给休了回来,不能再往娘家划拉东西,她小弟的彩礼钱也没有凑够。

  甚至还劝她回去继续与陈家瑞过,毕竟这样好拿捏的人并不多,换成别人根本不可能忍受这么多年,马上就要收秋了,家里那几亩田怎么也能收入几两银子,这样你小弟的彩礼钱也就有了。

  杨氏是个特别爱要面子的人,出来时她都已经把事情做绝了,她不相信陈家瑞还会原谅自己,再说她也没打算过回去。

  就算在娘家过得再辛苦,杨氏也不想就这样灰溜溜的回去,成为村民嘲笑的对象,要回去也是嫁给有钱人后,穿金戴银回去,气死那个穷鬼前夫。

  杨氏刚挑水回来,杨母袁氏就把一盆衣物扔到了她面前,“赶紧去把这盆衣服洗了。”

  “娘,我刚把水缸挑满,您让我歇一会行吗?”

  成亲这么多年,杨氏挑水的次数屈指可数,在家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好吃懒做的生活,回到娘家不是干这,就是干那,总有做不完的活计,心中不满有所怨言。

  杨氏放下担子,揉了下疼痛难忍的肩头,说话的口气未免有点不大好。

  “你个赔钱货,吃老娘的,喝老娘的,就让你做这么点事情,就受不了了,赶紧给我去把衣服洗了,天黑前要是还没洗完,你就给我滚去家里的驴棚睡,晚饭更是别想吃一口。”

  上次杨氏只送回来二两银子,袁氏就对她颇有怨气,但为了让她把卖秋粮的钱,也拿来给小儿子娶媳妇,一直忍着没有发火,谁知道这个蠢货,竟是被陈家那个穷鬼先给休了回来,这下如意算盘失败了,儿子的彩礼钱又没了着落,此时看到她真是恨不得除而后快,又怎会对她有好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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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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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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