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狗汉奸的女儿,确实该杀,叫他们投靠小本子,当卖国贼。”

  “强子,这种话咱们也不配说吧。出卖红党线索,害得他们一个据点被小本子给全歼,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是没干过啊。”

  “这能怪我吗,阿亮,要怪只能延安那边不给他们钱,个个都是副穷酸样。要是能多给我点好处,我能因为小本子的一千块法币,就为他们卖命?!”

  “都别给我吵了。重庆或延安,那都是爱国者操心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做好我们该做的,好好赚钱就行。”余爱珍冷声。hτTΡδ://WωW.sndswx.com/

  听到他们的对话,远在数公里之外的高凌宇,眸子微寒。

  “当土匪也罢,居然还残害过我红党,这些狗登不是的玩意,确实都该死!”

  呼唰!

  在高凌宇的操控下,百灵鸟瞬间化作一把利剑,极速俯冲而下。

  下一刹那,百灵的尖喙,就宛如把利器,猛猛插入进了那个叫强子的喉咙里。

  “啊!!”

  强子发出声狰狞的惨叫,声音却是浑浊不清的,嘴里还在喷血。

  他怎么也料想不到,一只看似普普通通的百灵鸟,竟然会给他带来致命一击。

  不过百灵的下场也没好到哪去,鸟喙刚插入进喉咙,就被强子两只手给死死抓住,几下就把它给捏死了。

  “噗通~”

  强子倒躺在地,一抽一抽,喉咙处的那个窟窿,鲜血也如泉水般,猛猛往外涌出。

  余爱珍和另外两名男子,看到这样极其诡异的一幕,全都彻底傻了眼,面色惶恐,犹如大白天见了鬼似的。

  “强子…强子被一只鸟给杀了…”

  “这只鸟难不成听得懂人话吗?”

  “别给我自己吓唬自己!这只鸟刚刚就是想飞出去,而强子恰好挡在了它的必经之地,所以才误打误撞,将鸟喙误插进了他喉咙里!”

  余爱珍却很快冷静下来,做出个最合理的解释。

  小胡子男和大块头男,听后也是觉得很有道理,顿时萦绕在心头的那股诡异感,便烟消云散了。

  不过三人虽然觉得强子的死,是出于巧合,可却也没因此就放下防备之心,反倒更加警惕,纷纷掏出毛瑟手枪,在车间内扫荡。

  看看有没有其它百灵鸟。

  有的话,就给他补上一枪。

  省得意外再次发生。

  高凌宇发现这伙土匪后,并没坐以待毙,已是展开了行动。

  不一会,就搭乘黄包车,到达废弃造纸厂附近。

  同时,厂房外边,一只隐藏在树枝上的百灵,仍在观察着二楼车间内的一举一动。

  叫余爱珍的女人,和两名男子,他们没有再像刚刚那样松懈,都打起精神,盯着外头。

  余爱珍盯着厂房大门口方向。

  小胡子男,则盯着厂房后门。

  大块头男,则看守着厂房左侧方向。

  “前后左,都有被盯着,那我能选择进入厂房的位置,就是他们看不见的右手边。”

  高凌宇正在一片杂草中穿梭,此时他距离造纸厂已经只剩下不到五十米。

  也早就把枪掏出,型号是勃朗宁m1900,子弹7发,有效射程30米。

  “三人虽然已经分开,但距离都不远,只要我能悄摸溜上二楼,以我受过专业训练的枪法,不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口气就能把他们全部给解决掉。”

  高凌宇自信道。

  没穿越时,18岁时,高凌宇也在部队当过兵,而且不是义务兵,而是留队了一次,共当了五年。

  在部队里,他枪法虽然达不到兵王的标准,可在三十米之内,射出的子弹枪枪能打中人,对他来说还是没有压力的。

  再加上这段时间为了抓捕抗日份子,这把格朗宁,他也打了不少颗子弹,所以不熟悉格朗宁这把枪,也是纯属不存在的。

  何况他还拥有原主的所有能力。

  此时高凌宇已是穿过草丛,进入了造纸厂,他现在正在上楼梯,脚步很轻,人类的耳朵,基本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而且他还有百灵这个第三视角,在注视着余爱珍三人。

  他能安全进入造纸厂,就说明,三人还没有发现他。

  而此时,三人也依然在观察着外面,而他们身后,却都没有任何一点点防备。

  很快,高凌宇便踏上了二楼。

  不过高凌宇并没有立即现身开枪。

  而是在脑海中,将余爱珍三人的位置,迅速推演了一遍,又推演了第二遍,第三遍,

  将三人位置全部记住后,高凌宇眸子微凝,当即现身,出现在车间门口。

  “砰!”

  “砰!”

  “砰!”

  随着扳机的扣动,三颗子弹,在短短一秒钟之内,连续从枪口爆射而出。

  大块头男和小胡子男,身都还没有转过,后脑勺就被子弹爆开了花。

  但第三枪,却没能一击将余爱珍爆头,因为听到枪声的那一刻,这女人就做出超乎常人的反应,迅速扑倒在地。

  所以第一颗子弹只打在窗户玻璃上。

  但可惜高凌宇也不是普通人。

  他马上就迅速补了两枪。

  “砰!砰!”

  这次,余爱珍再也没那么好的运气,一颗子弹打中了她拿枪的那只手,另一颗子弹打中了她一条大腿。

  没有打头,并非因为高凌宇枪法不准,而是他想留个活口,用来给唐处长发泄。

  至于为什么不留男人,理由很简单,仅是高凌宇看那两个男的不顺眼。

  “连我们唐处长的女儿也敢绑架,你们这些土匪,胆子还真是有够大的。”

  高凌宇沉着脸大步走过去,靠近后,将余爱珍旁边的毛瑟手枪踢到一旁。

  “我…我明明没有看见任何人靠近造纸厂,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余爱珍一脸惊诧。

  “将死之人就不必知道那么多了,对你没有好处。”高凌宇淡漠。

  然后找来几根绳子,把她给捆绑起来,顺便给她手脚止了血,省得失血而亡。

  “放过我好不好!我可以给你三千法币!不,我给你一万!只要你肯放过我,不把我交给唐瑛,咱们什么都可以谈。可以吗?!”

  余爱珍一脸惶恐,脸上尽是对求生的渴望。

  “你钱在身上吗?”

  高凌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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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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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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