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七信结婚的日子定在十二月初六,是个天气晴朗的好日子。

  他结婚,只摆了两桌酒,一是请温沐白和孙文明这些朋友们,二就是请的知青点的几个知青。

  都是之前没有对王思韵落井下石过的。

  很简陋,也很寒酸,就连王思韵住的地方,也只是贴了几个喜字。

  王思韵住的地方,格局跟唐半夏家差不多,不同的是,她这里多了一个西屋,三间房。

  他们吃饭是在堂屋里,胡七信和王思韵两人装扮一新。

  唐半夏送上自己的礼物,是两个红双喜暖壶,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大礼了。

  买既要票,还费钱,有时候甚至缺货,就算是有货也买不到这样花色的,别提多难得的了。

  她能弄到,完全得益于温沐白的冤种朋友。

  不过唐半夏也没白拿,配了好些常用的药给候行云,其中就包括引兽粉。

  而此时,唐半夏拿出暖壶来,知青那一桌,心里都有些泛酸。

  早知道,她们也跟唐半夏打好关系了。

  不过想到当初的刘丽云,大家很快掐灭了这一个想法。

  到现在,刘丽云都不知所踪呢。

  唐半夏虽富贵,但也不好惹!

  没看,她在村里光明正大的庇护自己坏分子的爸妈,都没人敢说什么吗?

  就连他们知青,再怎么看不惯,也不会在这事上做什么手脚。

  一是唐半夏他们惹不起,二还是唐半夏他们得罪不起。

  举报了唐半夏,可能不会一下子把人摁下去,但他们绝对承受不了唐半夏的报复。

  所以别看知青点内部有这样那样的矛盾,还真没人敢把主意打到唐半夏身上。

  当一个人站的比你高一点点,你想的全是怎么把那人拉下来。

  但当一个人站的比你高很多,你对她就只有仰望和敬而远之了。

  温沐白送的礼重,孙文明也不遑多让,他给两人送了一个手电筒,后来觉得结婚送单个的东西不太合适,又买了把雨伞。

  这都是要工业票的稀罕东西。

  看到两个好兄弟送的东西,胡七信感动不已。

  他结婚,家里人一个都没露面,甚至连过问一声都没有。

  就连酒席上的菜色也都是白哥和孙子帮着张罗的。

  两人怕他的婚宴太寒酸,还特意带了重礼来给他撑场子,怎么能不让他感动。

  王思韵在这一刻,也明白了胡子哥说的温沐白和孙文明是不一样的是什么意思了。

  虽说送礼只是个心意,但从送的礼物上,就能看出来用心与否。

  温沐白和孙文明两人送的都是实用且贵重的东西,比起其他人来,差出一大截去。蜀南文学

  吃饭的时候,她并没表现出来。

  等吃过饭后,众人都走了,她才表现出亲近来,拉着唐半夏说些女人家的私密事情。

  并且还送了她一方手帕:“这是我自己绣的,你别嫌弃。”

  唐半夏打量着那手帕,路边最不起眼的牵牛花在这帕子上栩栩如生的,可见其功底深厚。

  “真漂亮。”唐半夏也不吝于赞美。

  她们的男人是好兄弟,两人以后免不了多接触,一个有心一个有意,同年龄段的女孩子,很容易就说到一起去。

  其实,王思韵打心底里佩服唐半夏,凭自己的能力庇护自己的爸妈,让满村都无话可说。

  她和唐半夏是同样的处境,只不过她比刚来时的唐半夏要聪明,知道隐藏,到现在为止,村里除了大队长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

  按理说现在是新社会了,不兴连坐那一套,但是坏分子的子女被有色眼镜看待,这是少不了的。

  但是唐半夏硬生生的凭借着自己扭转了这种劣势,只这一点,就令她佩服不已,也愿意交好。

  从胡七信家出来的时候,孙文明颇多感慨:“这一转眼,胡子也结婚了。”

  遥想当初,他们三个快乐的光棍,日子过得多美滋滋。

  现在倒好,一个一个的,都撇下他成家了,就他一个,还是光棍,心里这个落差呀,别提多大了。

  “你要是羡慕,也找一个呗。”温沐白一觉踹向他,孙文明灵活的跳开。

  控诉道:“白哥,你无情。”

  温沐白头也不回:“滚!”

  拽着自家媳妇就回到家,迎接他们的就是臭小子的“哇哇哇——”的哭声。

  那一瞬间,他真的想调头就走。

  亲生的,亲生的,他心里默念。

  转头委委屈屈:“媳妇,你说他到底随了谁?”

  反正他小时候肯定不是这样的,要不然钱美宁早给他弄死了。

  唐半夏也点点头:“是啊,随了谁呢?”

  肯定也不是她,奶奶说她小时候可乖可乖了。

  这时候,唐闽珣从隔壁过来,唐半夏和温沐白眼睛一亮,对视一眼,明白对方跟自己想到一块去了。

  可说呢,随了谁呢?

  这么爱哭!

  “崽崽,啊切~你们回来了,婚礼热闹嘛?”边走着他边揉了揉鼻子,寻思莫不是感冒了?

  改天得找崽崽给他把把脉。

  “挺热闹的。”唐半夏回了一句。

  他们进屋的时候,唐团团小朋友已经止住了哭声,正抱着奶瓶嘬呢。

  如果只看他,白白嫩嫩带着奶香的团子,因为用力,小眉头紧蹙着,小脚一蹬一蹬的,别提多可爱了。

  “妈,刚才又怎么了?”唐半夏在灶台边散去外边的寒意才敢靠近。

  苏楠一边纳鞋底,一边回答:“放个屁给自己吓着了。”

  啊这?

  看看肉嘟嘟的小团子,唐半夏不忍直视的移开视线。

  怪不得老人都说三岁看老,她家这个,六个月都能看到老。

  以后一定是个矫情的。

  正好唐半夏他们回来了,苏楠拿着鞋底在唐半夏脚底试了试:“大小正好。”

  她已经跟胡婶子学会了纳鞋底。

  农村人穿的大多是自己做的布鞋,干农活又费鞋,所以农村人聊天的时候都不忘拿着鞋底子纳。

  以前他们家的鞋,都是请外人做的,拿点粮食,有很多人都愿意。

  但苏楠觉得这样不好,就跟胡婶子主动学习了一下,纳鞋底不难,这不,她很快就上手了。

  “妈,我鞋够穿,你别给我做了,多给你和爸做两双,你们天天上工,费鞋。”

  “嗯,也就给你做这一双。”苏楠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又过了几天,候行云来访,提着一兜子罐头来的,点名是来拜访弟妹的。

  唐半夏接待了他,他是看中了引兽粉的药效,想要达成长期的合作。

  想了想,唐半夏并未拒绝,只是限制了量,还开出了一个极高的价格,候行云欣然同意。

  当然,临走时免不了被讨嫌货敲了一笔竹杠,不过他谈成了一笔生意,心情好,没跟白眼狼崽子计较。

  转眼间,到了十九号。

  是食品厂招工考试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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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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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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