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明看着沸腾翻滚的红汤,咽了咽口水,还是拒绝了:“我就不了,下午还得去趟镇上,听说镇上来了一批红布,我怕去晚了买不着。”
说到这里,他又问道:“白哥,你去吗?不给唐知青买块红布做衣裳?”
时下女同志,就没有不爱红色的。
唐半夏正巧这时候出来,听到这话笑了笑:“我就不要了,我衣服够穿。”
而且大红布料,她都不知道用来做什么,又不是本命年,明年才是她本命年呢。
孙文明接过布料,按市价给了钱,唐半夏也没说不要。
交易完成后,孙文明就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唐半夏轻声道:“真没想到,他会跟胡大嫂子的堂妹看对眼。”
话还得从孙嫂和胡大嫂子来她家聊八卦那天说起。
那天过后,胡大嫂子回了趟娘家,把事情一说,她娘家当即表示,肥水不流外人田,叫她把堂妹带过来了。
带下山以后,跟孙嫂一合计,没说处对象,只说姑娘来唐姐家住两天。
胡大嫂子的堂妹长得清秀,性子也很好,温温柔柔的,见人三分笑,是个勤快爱笑的人。
她心里知道家里的意思,也知道对象是谁,就三五不时的跟孙文明偶遇一回,渐渐的,次数多了,就把人拿下了。
两人正式处起了对象,约定好年底就结婚。
处了对象的孙文明,那叫一个没眼看,三句不离我对象。
没一天的功夫,全村人都知道他跟胡大嫂子的堂妹处了对象。
两人处了几天,郑燕燕就带着孙文明回家见了父母。
回来以后,孙文明就带着大哥大嫂又去了一趟,正式定下了两人的名分。
也定下了结婚的日子。
温沐白嗤笑一声,直白的道:“那小子,就是看人家姑娘性子好,又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才动心的。”
处了这么多年,谁不知道谁啊。
孙文明看似嘻嘻哈哈,其实他心里最重要的是自己家人,找媳妇始终以柔顺为主,还想找个不那么柔顺的,会持家的,这才耽误到现在。
“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唐半夏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婚姻本来不就是这样吗。
我图你柔顺你图我能干。
要是什么都不图,何必结婚呢,一直谈恋爱多好,没有道德约束着。
几人聊了几句,没放在信上,没想到,半下午,刘红芬和崔颖两人结伴而来。
目的只有一个,想换布票。
唐半夏:“你们也得到消息了?”
崔颖一如既往的话痨:“夏姐,你也知道?那我们一块去买啊?红布可不容易遇到,我可不想错过。
我听说结婚的时候,好些人都穿的别的颜色呢,我可不想那样,结婚可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没有件红衣服怎么能行。”
“我都想好了,我要买十尺,做个红褂子,要是有富裕的就做个马甲。”
唐半夏好奇问道:“你有对象了?”
“没啊。”崔颖理所当然的摇摇头:“我这不是提前预备着吗,万一哪天我有了呢。”
唐半夏:“有道理。”
随后她拿出剩下的十二尺布料:“可惜我就剩这么多了。”
农村人,得到票据的机会不多。
只有一年到头的时候,才会发一些票,还得看运气,不一定能有需要的票。
知青们虽然有补贴,但也不多。
有好些知青,三年才攒够做一件衣服的票,这也是为什么时下有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说法,因为没有票。
“足够了。”崔颖手伸到一半,又想起来:“夏姐,你不买吗?”
“我就不了,我衣服够穿。”唐半夏又拿出闲钱的理由来。
“可这是红布诶。”崔颖犹豫着劝道。
“但我已经结婚了呀。”用不到红布了。
这下,崔颖才高高兴兴的跟刘红芬瓜分了布票,两人又拿了钱给唐半夏:“谢谢夏姐。”
“谢谢半夏。”
唐半夏笑着摆了摆手:“交易而已。”
她是不缺布票的,京市那边还有二哥都会补贴她,大姐有时候也会随手给她一些票,当做阿宁阿肃的饭费,她自己的福利里面也有布票。
最重要的是,他们家买布,完全不用票,都是去黑市买的,而且永远是第一个挑的。
她们一家人对穿什么又没有特别的要求,有衣服能蔽体就行,久而久之,她这里最多的就是布票了。
送走了两人,唐半夏抱过大儿子,又想起了一件事:“我之前还想说,领着古月村的大伙儿种些大棚蔬菜,冬天去卖呢。”
“大鹏蔬菜?”
“就相当于给菜盖一个小房子,提供菜生长需要的温度和湿度,让他们在冬天也能长大。”唐半夏解释了一下。
温沐白实话实说:“这有些难。”
现在人住的房子都不够,哪里来的闲钱给菜盖房子。
“谁说是盖房子了,用塑料布就行啊,就咱们糊窗户的塑料布。”唐半夏一开始还以为这时候塑料大棚还没被发明出来呢。
直到她在供销社看到了塑料布。
温沐白又说:“塑料布也不便宜呢。”
“但是账上有钱。”唐半夏说。
她虽然不知道古月村账上有多少钱,但绝对是有的。
这几年来,古月村又是建小学,又是盖猪圈的,绝对有结余。
沉吟了一下,她说:“咱们也可以先自己盖一个,最起码冬天能多点绿叶菜吃。”
反季的东西往往是最好卖的。
这会不像后世,后世的大棚蔬菜泛滥成灾,一年四季都能吃上新鲜菜。
这个年代,那是按季节吃菜的,夏秋两季的蔬菜多到吃不完,春东两季完全靠腌菜下饭。
“我去找狗子。”这是温沐白的第一反应。
媳妇儿的心之所向,他剑锋所指。
不过买塑料布要花钱,去狗子那就不用了,他心里的小算盘噼里啪啦的响着,离这么远唐半夏都听到了。
“拿钱去,别白要,毕竟人家结婚了,还有媳妇儿呢。”她叮嘱了一句。
温沐白“哦”了一声,但看他那神情,明显是打算阳奉阴违的。
“哪怕你少给点呢。”唐半夏退了一步。
温沐白:“那要是狗子不要钱呢,我总不好强迫他吧。”
唐半夏:“别是你强迫人家不要钱吧?”
“怎么可能。”温沐白断然否认。
“随你吧。”唐半夏也不跟他争执。
说不定龙族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的呢,毕竟生死相托过,一点钱财算什么。
候行云:并没有!
不过也不着急,外面还下着雪呢,等雪停了再去不迟。
晚上,因为下雪,他们早早的就睡了。
温沐白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拉着媳妇儿就上了炕,屋里气氛正火热时,门外传来哐哐哐的敲门声。
温沐白:“艹!”
他小声骂了一句很脏很脏的话,不想搭理,想继续来着。
但屋门被丈母娘敲响:“半夏,是春花的孩子生病了,高烧。”
温沐白:他只能不情不愿抽出来,倒了盆温水给媳妇擦了擦:“这就来,半夏穿衣服。”
讲真的,这不上不下的搞的唐半夏也难受,但是,人命关天,她匆匆穿上衣服,背起药箱。
穿上雨靴,深一脚浅一脚的出门了,温沐白在后面跟着,生怕她打滑。
“妈,你照顾好团团。”
“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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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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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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