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业也是有讲究的,来人莫问功名出身,除此之外,还要尽量地保护好这些‘自有撰稿人’的个人隐私。
要知道,但凡是来投稿的人,最起码也是秀才身了。
功名人最在意的是什么?
自然是自己的个人声誉以及口碑了。
若是被传扬出去是绘制小黄画的人,这颜面上情何以堪?
话虽这样说,但也难不保被读者扒出马甲,这就要看作品出不出名了,一旦有了名气,祖宗八辈都会给你扒拉出来。
言归正传。
这个熊大呢,并没有猜测中的那么清冷,反而非常的和蔼,说话柔声柔气的。
齐誉很诚恳地请教道:“熊先生,我是才打算入行的新人,对于业内的情况不甚了解,还请您指点一二。”ΗtτPS://Www.sndswx.com/
熊大点点头,略沉吟后,回道:“要想销量好,那就得画得露肉露骨,否则谁会看呢?”
齐誉表示理解:“我的画工倒还算可以,只是不知画些什么。”
“这个好办!不久前,曾出过一本很火的画本,书名叫做《银瓶梅》。此书的图画画得惟妙惟肖,深受广大读者的青睐;据说,一些深闺小姐都会偷偷阅读,由此可见,此书影响力非同一般。齐公子何不趁此热度,画上一本《银瓶梅后传》,呵呵,销量定然不菲。”
明白了,这是蹭热度。
齐誉蹙了蹙眉,又问:“熊先生,除了画画本之外,还有其他的赚钱方法?”
熊大想了想,道:“有!”
“什么?”
“写小说!”
熊大见他一脸愕然,只得耐心地解释道:“我给你举个例子吧,在咱们大奉朝刚刚建国时,曾出了一位名士叫做罗贯忠的,他曾写过一部章回体的鸿篇巨构,影响力巨大。如果你自信文笔出色,能驾驭的来,倒不妨试上一试。”
嗯?小说很受欢迎吗?
“是的!”
熊大先是给出了肯定的答复,然后又做出了其中的解释。
由于活字印刷术普及以及松烟工艺的改良,使书籍的印制成本大大降低。再加上现在正处于国泰民安的盛世,娱乐一笑的书籍自然就有了受众,小说便是其中之一。
哦,明白了。
齐誉点了点头,单就小说方面又进行了进一步的请教。
熊大说,就目前受欢迎的小说的题材而言,大多为是军事类或者是情爱类。笔法上也比较传统,要讲究咬文嚼字,偶尔还要穿插上几首的风雅诗,以为润色。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
齐誉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什么呢?
当下的小说由于太讲究措辞严谨,所以字里行间满是之乎者也,像这种类型的小说,除了那些正牌的读书人之外,普通的识字者实难读懂。
即:阅读障碍。
想到此,齐誉的眼睛倏然一闪,一个大胆的想法泛起了心头。
熊大见他兴致突增,笑道:“莫非齐公子有意于写小说?”
齐誉忙道:“齐某自信还有那么三两才气,所以想着试上一试。”
“不画《银瓶梅》了?”
“还是写小说吧。”
这还用考虑?
写小说确实要比画小黄图强呀。
即使被人扒掉了马甲,也不至于难么尴尬呀!
熊大见他一脸坚定,便不再劝了,然后就说可以写一些范稿投来,若是看着马马虎虎的话,就可以谈谈价钱方面了。
明白了,人家收稿也是有门槛的,像那些银样镴枪头之辈,会被婉拒掉的。
又聊了一会儿,齐誉就离开了熊氏文社。
路上的他,步伐迈得很轻松,嘴角还挂着笑。
是的,齐大郎已经酝酿出了初步的计划。
就目前的小说而言,全都是清一色的传统文,自己为何不试一试白话文呢?
要知道,在广大的识字的人群中,正牌的读书人毕竟是少数,由于他们的词汇量有限,更适合阅读流畅的白话文。
也就是说,白话文的潜藏受众是巨大的。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生意,有生意就有财源。
按照这个逻辑分析,应该是行得通的。
而后,齐誉就转去了文房四宝店,很阔绰地采买了两打稿纸,准备晚上动笔试试。
呜呼!
两打纸居然花去了八百文钱!
心疼呀!
要是写不好的话,岂不是连纸钱都亏进去了?
不要气馁,要有自信,不可未战先怯!
怎么说,自己也是堂堂探花,怎么可能连个白话小说都驾驭不了?
……
柳荃正在忙活着做中午饭,一瞥间,却见相公自信满满并带着喜悦走回了家里。
嗯?
莫非是碰到了什么好事?
趁着吃饭的时间,齐誉就把自己写小说的宏伟计划说了出来。
小说是个什么东西?
一家人全都摇了摇头,表示不懂。
没办法,齐誉只得尽可能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周氏露出了恍然之色:这听起来和说书先生差不多呀,只不过是用笔写下来了而已。
不过,周氏还是全力支持儿子的决定,只要能赚到银子,那就是好门路。在她的思维里,无论是绘彩绘画也好,还是写小说也罢,都是靠着笔墨功夫来换钱的。
柳荃听得似懂非懂,但她还是选择了支持丈夫。在她的内心里,相公是全天底下最顾家的男人,无论是什么事,自己都要坚定不移地站在他的身后。
小彤和齐霄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脑子里,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最无敌的存在的话,一定就是爹爹了。
齐誉本来就有信心,如今又得到了家人的支持,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觉得全身都是力气。
晚饭过后,齐誉就来到了书房里。
是的,他要开始酝酿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了。
写个什么题材好呢?
俗话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创作上来说就是如此,因此,要尽量地避开自己认知的盲区。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不懂就不要尝试着去写,强行写出来的东西,弄不好就是个四不像的文章。
先选题材。
就当下来说,最热门的要属军事题材,但是,自己却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不可去碰。
情爱方面也显得有些不足,在前世里,自己是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小白,今生中,自己属于白捡了一个现成的好娘子。
所以说,自己的感情方面也属匮乏!
因此,也要尽量避开。
如果不写热门,难不成去写《聊斋》?
一提到聊斋,齐誉突然豁然开朗,是啊,聊斋属于是后世的作品,自己为何不借鉴一下后世的小说呢?
呵呵,有了!
就这么写!
先列大纲,然后再做好人物设定,全都差不多了之后便开始动笔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叫林平安,平平安安的平安,我是一名剑客……”
书名——《剑去》!
笔名——总管!
于是,一部跨时代的天马行空的作品由此诞生了。
由于这年头纸贵,字数不能太多,否则就不方面印刷。于是,齐誉把这部书暂定为三十万字,共分五卷,每卷六万字左右。
先写第一卷的第一章:二月二,龙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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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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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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