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就是为了引流不择手段了啊!”
“不愧是《逆天都市风流兵王》,果然书如其名。”
“是一本逆天神作!”
“我真的特别非常十分好奇。”
“到底是哪位活佛转世,能写出此等传世经典?”
“还有,这个和我同名同姓的舔狗反派。”
“第一章就出场了,居然能一直活到大结局才领盒饭。”
“这是怎么做到的?”
“我真的是服了!”
...
一小时前。
方墨刚看完这本名为《逆天都市风流兵王》的小说。
然后偶然点进了书评区。
看见了后宫文和清水文的拥趸。
正在激烈对喷中。
这清水阵营的人。
不仅帮作者各种角度的洗地。
关键是还aoe了所有后宫文爱好者。
而且骂的那叫一个难听。
作为一个忠实的后宫党。
方墨怒了。
他最见不得的。
就是有人攻击自己的盟友。
于是大喊一声『键来!』。
加入了后宫阵营。
在书评区,开贴战斗!
目前。
双方你来我往,战况惨烈。
新买的键盘被他敲得砰砰作响。
突然间,方墨眼前一黑。
...
龙国,江城。
醒来的时候。
方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栋豪华别墅之中。
两边是旋转式楼梯。
屋顶高到让他难以置信的地步。
光是用看的就知道价格不菲。
窗外的海景清晰可见。
一辆纯黑色的布拉迪·威龙就靠在海边。
虽然开不起超跑。
但方墨还是懂一点的。
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这辆车。
然而让他惊讶的不是别墅和豪车。
他一回头,发现床上还躺着个美女。
手脚全绑,绳子在身上绕了好几圈的那种。
方墨对这种绑法有印象!
好像是叫什么缚的来着。
反正是电影里很常见的手法。
看着这一连串陌生的场面。
方墨有点懵了。
这是哪儿?
自己是在做梦吗?
怎么会有这种究极大场面的?
这不是通往幼儿园的车!
下一刻,海量的记忆涌入脑海。
方墨悟了。
原来是自己穿越了!
“卧草,这里是小说《逆天都市风流兵王》的世界?”
“我就是那个舔狗反派?”
方墨晕了。
他没想到。
自己居然穿越成了小说《逆天都市风流兵王》中一位同名同姓的舔狗反派。
《逆天都市风流兵王》,是一本都市精品文。
全书共1666.66万字,今天刚刚完结。
男主叶辰。
相貌平平性情坚毅。
出生于一个小山村之中。
机缘巧合下拜师神秘老道,习得一身绝世武学。
后前往飞国历练,建立『狼牙佣兵团闯出赫赫威名。
只用了三年,『狼牙佣兵团』就成为世界第一佣兵团。
作为团长的叶辰也得到了『银狼』、『兵王』等美誉。
然后就是很经典的桥段。
回国第一天。
打脸反派富二代方墨。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博得第一女主好感。
自此崭露头角,装逼打脸撩妹无限循环。
最终君临龙国,成为世界第一兵王。
大结局,撒花。
除开叶辰只撩却不能动手的清水设定。
全篇就是一个字。
爽!
“艹,你倒是爽了,劳资这个反派怎么办?”
方墨麻了。
作为一个活大结局的富二代反派。
而且是小说的“御用舔狗”。
想想都觉得难!
而且他对这段剧情印象很深。
因为目前的剧情就是小说的第一章。
绑架第一女主的剧情。
由于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方墨很明白。
现在躺在床上,睡得很香的那个美女。
就是那个第一女主林子璇。
而这所谓的绑架事件。
完全是一个无厘头的桥段。
因为这件事,并不是他的主意。
而是方家的下属们,为他准备的一个“生日惊喜”。
而且是一个典型的团队决策。
目的很单纯。
就是为了他能在二十岁生日的当天。
和心中女神林子璇,多说上几句话。
对!
简单来说。
就是把他和林子璇摆一起。
过个生日,唠唠嗑。
增进下感情。
虽然平时他借着谈合作的名义。
经常往林子璇的公司跑。
但是很不巧。
今天恰巧是周末,两人没办法见面。
所以小弟们就灵机一动。
主动把林子璇“请”了过来!
“......”
“ctmd苟作者!”
方墨没有忍住,破防了。
这苟作者真是害人不浅。
为了让男主合理的闪亮登场。
居然让自己的小弟们集体降智。
这能忍?
关键他不仅是个舔狗人设。
还是完全不嚣张不跋扈的那种!
这居然也能被写成反派。
方墨服了。
不过随后一想,也对!
俗话说的好。
『宁惹阎王,莫惹兵王。』
『主逼配反,配不得不反!』
得罪了男主,你就是反派。
不是也是!
而让方墨更为无语的是。
按照剧情的发展。
他没有趁着林子璇睡着的时候。
做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而是先等林子璇醒过来。
再亲手为她松绑。
对,就是松绑。
“......”
方墨很确信。
能写出这种剧情的作者,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瘫。
你tm不会趁着女主睡着了,把人直接送回去。
然后假装无事发生?
光是松绑还不够。
还有个更降智的桥段。
就是给林子璇的养父打电话,自曝了绑架一事。
然后,主线开启。
林国栋找到了男主叶辰,担任天海集团的保安大队长。
当然,这么做。
名义上,是为了保护林子璇。
事实上,林国栋也是个小反派的设定。
这找保镖,只是个借口。
林子璇的安危,他完全不在乎。
只不过是想用她,来套牢叶辰这个潜力股。
从而达到他踏足京都的野心。
总之,不管怎样。
方墨的悲催之路,就是这么开启的。
一年前。
原主来到江城。
结识了天海集团的女总裁,也就是第一女主林子璇。
初次见面就被她惊为天人的美貌给俘获了。
自此以后日夜围着她转。
其他的事情全都荒废了。
每个工作日他都会以谈合作为由。
跑去天海集团找林子璇“商谈”。
简单来说,就是送钱。
为的,只是见她一面。
最让方墨感到窒息的是。
原主公开宣称。
这种付出,不需要林子璇的任何回报。
这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
卑微。
太卑微了!
在方墨看来。
这原主就是一条纯纯的舔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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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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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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