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反派:开局女主偷听我心声>第1章 穿越!反派竟是我自己?
  “好好的一本清水文,居然贴后宫文的标签?”

  “真就是为了引流不择手段了啊!”

  “不愧是《逆天都市风流兵王》,果然书如其名。”

  “是一本逆天神作!”

  “我真的特别非常十分好奇。”

  “到底是哪位活佛转世,能写出此等传世经典?”

  “还有,这个和我同名同姓的舔狗反派。”

  “第一章就出场了,居然能一直活到大结局才领盒饭。”

  “这是怎么做到的?”

  “我真的是服了!”

  ...

  一小时前。

  方墨刚看完这本名为《逆天都市风流兵王》的小说。

  然后偶然点进了书评区。

  看见了后宫文和清水文的拥趸。

  正在激烈对喷中。

  这清水阵营的人。

  不仅帮作者各种角度的洗地。

  关键是还aoe了所有后宫文爱好者。

  而且骂的那叫一个难听。

  作为一个忠实的后宫党。

  方墨怒了。

  他最见不得的。

  就是有人攻击自己的盟友。

  于是大喊一声『键来!』。

  加入了后宫阵营。

  在书评区,开贴战斗!

  目前。

  双方你来我往,战况惨烈。

  新买的键盘被他敲得砰砰作响。

  突然间,方墨眼前一黑。

  ...

  龙国,江城。

  醒来的时候。

  方墨发现自己正身处一栋豪华别墅之中。

  两边是旋转式楼梯。

  屋顶高到让他难以置信的地步。

  光是用看的就知道价格不菲。

  窗外的海景清晰可见。

  一辆纯黑色的布拉迪·威龙就靠在海边。

  虽然开不起超跑。

  但方墨还是懂一点的。

  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这辆车。

  然而让他惊讶的不是别墅和豪车。

  他一回头,发现床上还躺着个美女。

  手脚全绑,绳子在身上绕了好几圈的那种。

  方墨对这种绑法有印象!

  好像是叫什么缚的来着。

  反正是电影里很常见的手法。

  看着这一连串陌生的场面。

  方墨有点懵了。

  这是哪儿?

  自己是在做梦吗?

  怎么会有这种究极大场面的?

  这不是通往幼儿园的车!

  下一刻,海量的记忆涌入脑海。

  方墨悟了。

  原来是自己穿越了!

  “卧草,这里是小说《逆天都市风流兵王》的世界?”

  “我就是那个舔狗反派?”

  方墨晕了。

  他没想到。

  自己居然穿越成了小说《逆天都市风流兵王》中一位同名同姓的舔狗反派。

  《逆天都市风流兵王》,是一本都市精品文。

  全书共1666.66万字,今天刚刚完结。

  男主叶辰。

  相貌平平性情坚毅。

  出生于一个小山村之中。

  机缘巧合下拜师神秘老道,习得一身绝世武学。

  后前往飞国历练,建立『狼牙佣兵团闯出赫赫威名。

  只用了三年,『狼牙佣兵团』就成为世界第一佣兵团。

  作为团长的叶辰也得到了『银狼』、『兵王』等美誉。

  然后就是很经典的桥段。

  回国第一天。

  打脸反派富二代方墨。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博得第一女主好感。

  自此崭露头角,装逼打脸撩妹无限循环。

  最终君临龙国,成为世界第一兵王。

  大结局,撒花。

  除开叶辰只撩却不能动手的清水设定。

  全篇就是一个字。

  爽!

  “艹,你倒是爽了,劳资这个反派怎么办?”

  方墨麻了。

  作为一个活大结局的富二代反派。

  而且是小说的“御用舔狗”。

  想想都觉得难!

  而且他对这段剧情印象很深。

  因为目前的剧情就是小说的第一章。

  绑架第一女主的剧情。

  由于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方墨很明白。

  现在躺在床上,睡得很香的那个美女。

  就是那个第一女主林子璇。

  而这所谓的绑架事件。

  完全是一个无厘头的桥段。

  因为这件事,并不是他的主意。

  而是方家的下属们,为他准备的一个“生日惊喜”。

  而且是一个典型的团队决策。

  目的很单纯。

  就是为了他能在二十岁生日的当天。

  和心中女神林子璇,多说上几句话。

  对!

  简单来说。

  就是把他和林子璇摆一起。

  过个生日,唠唠嗑。

  增进下感情。

  虽然平时他借着谈合作的名义。

  经常往林子璇的公司跑。

  但是很不巧。

  今天恰巧是周末,两人没办法见面。

  所以小弟们就灵机一动。

  主动把林子璇“请”了过来!

  “......”

  “ctmd苟作者!”

  方墨没有忍住,破防了。

  这苟作者真是害人不浅。

  为了让男主合理的闪亮登场。

  居然让自己的小弟们集体降智。

  这能忍?

  关键他不仅是个舔狗人设。

  还是完全不嚣张不跋扈的那种!

  这居然也能被写成反派。

  方墨服了。

  不过随后一想,也对!

  俗话说的好。

  『宁惹阎王,莫惹兵王。』

  『主逼配反,配不得不反!』

  得罪了男主,你就是反派。

  不是也是!

  而让方墨更为无语的是。

  按照剧情的发展。

  他没有趁着林子璇睡着的时候。

  做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而是先等林子璇醒过来。

  再亲手为她松绑。

  对,就是松绑。

  “......”

  方墨很确信。

  能写出这种剧情的作者,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脑瘫。

  你tm不会趁着女主睡着了,把人直接送回去。

  然后假装无事发生?

  光是松绑还不够。

  还有个更降智的桥段。

  就是给林子璇的养父打电话,自曝了绑架一事。

  然后,主线开启。

  林国栋找到了男主叶辰,担任天海集团的保安大队长。

  当然,这么做。

  名义上,是为了保护林子璇。

  事实上,林国栋也是个小反派的设定。

  这找保镖,只是个借口。

  林子璇的安危,他完全不在乎。

  只不过是想用她,来套牢叶辰这个潜力股。

  从而达到他踏足京都的野心。

  总之,不管怎样。

  方墨的悲催之路,就是这么开启的。

  一年前。

  原主来到江城。

  结识了天海集团的女总裁,也就是第一女主林子璇。

  初次见面就被她惊为天人的美貌给俘获了。

  自此以后日夜围着她转。

  其他的事情全都荒废了。

  每个工作日他都会以谈合作为由。

  跑去天海集团找林子璇“商谈”。

  简单来说,就是送钱。

  为的,只是见她一面。

  最让方墨感到窒息的是。

  原主公开宣称。

  这种付出,不需要林子璇的任何回报。

  这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

  卑微。

  太卑微了!

  在方墨看来。

  这原主就是一条纯纯的舔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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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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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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