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头发抹着发胶,典型的那种小混混造型。
走在最前头的男生,更是染着一头红发,十分张扬。
白欢看了好一会,才敢确定,这就是江绍。
刚好她犹豫了一会,没有立刻就上前去,又看到这帮人身后,还跟着个男生。
这男生,倒是乖乖穿着校服,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好学生。
他低头抱着书包,跟在这群人身后。
白欢蹙起眉头,这很难不让人想歪。
她决定先等等看。
于是,她悄悄跟在这群人后面,想看看他们要做什么。
就看到这群人把这个男生带到一条巷子里。
不一会儿,巷子里就响起踩踏声,和痛苦的闷哼。
白欢没敢过去,她听见了声音。
居然真的是在霸凌,没想到在荧幕上那么乖巧的江绍,她刚拿起手机准备报警。
就听见里面的人痴笑一声。
“江厌知呢?”
听见熟悉的名字,白欢一个激灵。
“江厌知怎么不来救你?”
少年的声音充满着恶意。
没有提听到回答。
“怎么不出声,你不是江厌知的粉丝?”
动手的人逐渐暴躁。
“以后别在我面前提起江厌知,听到一次打你一次。”江绍恶狠狠地说。
“对不起,我找这就脱粉,你放过我吧。”被霸凌的男生哀求着。
旁边的人起哄。
“你眼睛瞎吧,就江厌知那样的,”
“你喜欢江厌知,你也去参加选秀呗,说不定比江厌知还火。”
“草,就他这一脸猪样。”
一阵哄笑。
白欢气得发抖,她算是听明白了。
这帮人霸凌别人的理由,居然只是因为别人是江厌知的粉丝。
哄笑声听起来极其刺耳。
“滚,要火也是我们绍哥火,我们绍哥真的有一大批妈妈粉和姐姐粉。”有人调侃,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突然,一声“咚”的闷响,一切声音戛然而止。
砰砰砰,这次打得尤其的重。
“行了行了,绍哥,彪子嘴上就是没门,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对啊对啊,他小子数学都是零蛋的,就一傻子。”
...
这是自己人打起来了?
白欢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江绍为什么突然打自己人,这脾气,真的是喜怒无常。
听不见殴打声,看来是被劝住了。
“再在我面前提出道的事情,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江绍似乎很反感这事情,语气里压抑着怒气。
这时,白欢瞥见巷子口跑出来的男生,正是那个被霸凌的男生。
没等她把他喊过来。
“绍哥,人跑了!”
那男生当即摔了一跤,爬起来就跑。
那群男生跟着追出来。
远方隐约传来警笛声。
白欢心里一喜。
警察来了。
那群男生也听见了警笛声,似乎一点都不害怕,他们追上那个男生,对着他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直到警车开到跟前,警察从车上下来。
他们停下来,主动走上前,嘻嘻哈哈。
“警察叔叔,又见面了。”江绍嬉笑着和警察打招呼。
“又是你们几个!”警察也生气。
看来是常客。
几个人非常娴熟地上了警车,很快被带走了。
过了一会,白欢也打车去了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她就在警察局对面的小饭馆里等着。
等到快十点,也没一点动静。
白欢想着要不要回去明天再来时,一辆法拉利非常高调地停在警察局门口。
从车上下来一个女人,一身的大牌,脖子上手腕上戴着珠宝,手上还提着个四五十万的包包。
打扮也很高调,贵妇姿态十足。
饭馆老板娘也凑过来看。
她“啧”了一声。
“又换车了啊。”
白欢:“你认识?”
“不算认识吧,她儿子老闯祸,她一个月平均得来个三五次,这么有钱,我不想记住也难。”
白欢:“那他儿子你认不认识?”
老板娘:“认识啊,不就是那个江厌知的弟弟。”
白欢:“你知道江厌知?”
老板娘:“江厌知哪能不知道,我们这小地方出了个巨星,本地人哪能不知道。”
白欢有些激动:“那你知道江厌知住哪么?”
老板娘仔细打量她,有些不悦。
“你问这个干什么?”
白欢也察觉到自己的问题有些不妥。
“我这不听见巨星的名字,有些好奇嘛,我也想见见明星。”
老板娘哼了一声。
“都是人有什么好见的,不就两只眼睛一个鼻子。”
她的语气,一听就知道她不喜欢江厌知。
白欢小心翼翼地问:“您看样子好像并不喜欢江厌知,为什么?”
老板娘:“我当然不喜欢他,你看看他弟弟,被惯成什么样了,天天打架,不就仗着他哥有钱,什么事情都没有。”
“我跟你说,”老板凑过来,“这小子去年把同班同学打残废了。”
白欢愣了下,本能地否定:“不可能。”
老板娘:“怎么不可能,本地人都知道。最后赔了一大笔钱,人家小孩一辈子是毁掉了,你不信你随便找个本地人问问就行,人说不定还能亲自带你去看。”
老板娘忍不住叹气:“这小子一点都没收敛,还是天天打架,就仗着自己哥哥有钱有权,无法无天,本地人看他们一家都讨厌!”んτΤΡS://Www.sndswx.com/
白欢还是不信,江厌知不是这种人。
他在节目里,特意找了实力不好的成员组队,很有耐心地帮他们分解动作。
他明明是很温柔的。
“这么大的事情,网上为什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人家有钱啊,敢上网说的都删掉了,我们这些普通人能怎么办。”
这些事情,白欢都是第一次听说。
白欢:“那你见过江厌知吗?”
老板娘阴阳怪气:“人家住大别墅的大明星,我们普通人哪里能随便见。”
白欢不死心:“那其他人有见过他嘛?”
老板娘想了想,还真没听说什么偶遇的传闻。
“这人还挺高贵,都不愿意出家门口?”
没人见过江厌知,
白欢一直觉得奇怪,江厌知就算退圈成素人了,他仍旧是人。
是人就会在这个社会里活动。
可白欢,这几年,一点关于江厌知的消息都没听见。
别说偶遇了,就是任何媒体都没报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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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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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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