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热情的就属毛皮行会会长谢尔曼,商业嗅觉敏锐的他一喝就知道,这种烈火烧喉的高度酒卖到寒冷的丹麦、瑞典甚至是更遥远的诺夫哥罗德,一定会大受欢迎。
尽管酒厂现在还只是个架子,但是靠着这些订单,酒厂就顺利收回成本,并且还能让诺恩的钱包回了一波血。
但是仅仅凭借这些还不足以支持诺恩的伟大构想。而诺恩只得找其他办法赚钱。
要说这个时代最有钱的组织肯定非教会莫属。而穷疯了的诺恩自然把目光转向这个贼有钱的组织。
一般的玻璃、葡萄酒等能和宗教挂上钩的东西一般都不愁卖,在诺恩改良后的纯净玻璃和“圣血”白兰地更是被吕贝克主教大肆赞赏。
但是教会这只羊的羊毛可多得很,诺恩觉得自己可以多薅一点。
在诺恩没收了纺织行会会长查洛特的全部家产后,吕贝克第一纺织厂也顺理成章的成立。而在这间纺织厂里,一个单独的小房间被隔了出来,用以实验诺恩的最新构想。
凶猛的水力带动着齿轮,两个大木槌在齿轮的驱动下,不断的捶打着一口大锅里的树皮、破布等杂物,直到把这些东西锤成一锅黏稠浆糊。
感觉差不多了,一名工人拿着一张蒙有细金属丝网的木框来过滤浆糊。
纯净的纸浆被抄纸帘捞出。负责抄纸的工人立刻将吸满水的抄纸帘垂直提起沥干,一旁自有搬运工把捞出的纸张送到二楼晾干。
而在二楼,诺恩和威廉正在围在一口香气四溢的锅边。
“不要偷吃!”诺恩看着威廉又忍不住想从锅里捞点,急忙喝止道:“这还有用呢!”
“这不是做的汤嘛?”威廉有些纳闷的问道:“你看这锅里的羊蹄、鹿腿、大骨头和兽皮。”
“这是熬的胶!”诺恩一把抢过威廉的勺子,重新交给工人。
面对两名的贵族的玩闹,工人有些惊恐,在诺恩的安抚下才重新熬制胶液。
等到胶液半凝固,工人们立即把胶液涂到吸水性极强的原纸上,完成“上胶”。等所有工序完成,立即就有工人给诺恩送上一张微黄的样品纸。
“诺恩,这纸也能发大财嘛?”威廉好奇的问道。
“你知道现在市面上,一方羊皮纸多少钱?”诺恩摇了摇头,对威廉迟钝的商业嗅觉不再抱有希望。
“好像是3个金诺米吧?”威廉回忆了一下。
“那你知道我们这纸的成本嘛?”
“额,多少?”
“3个银第纳尔不到。”诺恩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
虽然欧洲古代也有制作莎草纸的历史,但是莎草纸又薄又脆,根本无法使用,只能做草纸。
而随着十字军东征以后,欧洲才从萨拉森人取得造纸技术,并开始尝试用树皮等廉价材料造纸,但估计起码要过半个世纪,他们才会摸索出加入破布的成熟造纸配方。
但是诺恩可以跳过漫长的试验阶段,直接抄成熟的配方。
不仅如此,诺恩还改进了造纸工艺,采用水力驱动的破布捣碎机,强化了制浆这一环节,而纸浆质量进一步提升,成本也有所下降。
看着手中纸张,诺恩仿佛看到科学的曙光在向自己招手。
但是光有造纸术还不够,想要完成科学的启蒙,灵魂来自赛里斯的诺恩知道,还需要另外一个重要的技术。
想到这里,诺恩转向一边,那里同样有一群忙碌的工人。他们两人一组,有人负责给雕版涂上油墨,另外一人则负责拓印。
印刷的内容,则是霸占欧洲畅销书榜冠军高达一千年的《圣经》。
诺恩取过一本刚印刷好的《圣经》,油墨香扑鼻而来。随手翻看,每一页字迹清晰,还配有插图。
这种质量的圣经,放到以前,需要一个识字的修士每天利用业余时间抄写,天天笔耕不缀,连抄15个月才能完成。
这样的圣经,售价10个金币一本还有价无市。
而诺恩印刷厂出品的《圣经》,跳楼价只要5个金币一本,保证客似云来,远销海外。而诺恩也只能含泪血赚4.5个金币。
“威廉叔叔,别说我不给你机会啦,你拿500金币出来,这个印刷厂算你一成股份。”诺恩拍了拍威廉的肩膀,语气充满蛊惑:“印刷厂今年年底红利我估计不少于5000金币。以后每年估计还能增加不少。”
威廉虽然晋升为男爵,但是每年500以上金币的分红还是非常诱人的。
“干了!回去我就去和婆娘说,明天,不,下午就给你把钱送过来。”威廉大手一挥,一副当家做主的样子。
诺恩点了点头,印刷厂的投资成本就此顺利收回。不过光是这点钱可还不够,诺恩准备去面见另外一位投资人。
“备马,去吕贝克教堂!”
如今贵为伯爵的诺恩,自然得到了吕贝克主教的盛情接待。
一番寒暄过后,主教缓缓的问出疑问:“不知伯爵大人突然到访,是有主的指引吗?”
诺恩缓缓拿出了献给吕贝克主教的礼物——两本刚印出来的《圣经》。
主教随手翻看几页,心中却越来越惊奇,手中也翻越快。因为这两本圣经都一样的工整,不仅字迹清晰,还没有手抄留下的错字、墨水污渍。
更令主教惊奇的是,油墨还散发着阵阵的香味,这代表这两本《圣经》是刚制作出来的。
“传播主的荣光,是每一名信徒义不容辞的义务!”诺恩看似狂热的说道:“阿德勒家族得到了启示,从东方掌握了新的技术。现在这样的《圣经》只要5金币一本”。
“阿德勒家族的虔诚,定会感动主的。”主教同样看似惊喜道,并惊喜的给了诺恩一个拥抱。
在外人看来,诺恩成了主坐下最虔诚的羔羊,主教则是主最忠诚的牧羊人。
但实际上。
“两成回扣。”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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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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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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