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包厢的那种。还要了多多的啤酒。
能与局花及其闺蜜一起玩,以前只在王钟的遐想中,如今实现了,他瞎想的就更多了。
不一会儿,魏茵就带着闺蜜,款款而来,向江远打声招呼,又跟先到的几人聊两句,大大方方的颇为爽气。她是做内勤的,长的又漂亮,认识的人多,且跟谁都能聊上两句。
她跟这边的说一会,跟那边的笑一会,很快就让王钟变的苦恼起来。
“哎,我觉得可能不行。”王钟从纵横饭局的状态,回复到了小透明的角色,坐到江远身边,开始变的恹恹的。
“怎么了。”江远问。
这是他入职以来,第一次参加同事聚会,自然要尽量显的合群。
王钟叹口气:“咱们这狼多肉少的……我怕是永无出头之日了,哎……”
江远顺着他的话,随口道:“别那么悲观。”
“咋能不悲观呢。”王钟喝了点酒,情绪激动起来:“你看老黄,为了亮腹肌,恨不得冬天都穿紧身衣。还有你,长的又高又帅,技术还好……还有郭海涛,你等着看吧,一会饭店经理就要过来舔他……”
正说着,包厢门被敲开了。
“稀客稀客。郭队长大驾光临……”饭店的经理进门先笑,掏出一盒中华出来,满世界的散烟。
警察多是老烟枪,就是魏茵和闺蜜也点起了一根,吐烟圈玩。
“别队长了,我就是一个跑腿的。让人家听到了笑话,我们私人玩一下,你不用招呼。”郭海涛接了烟,帮两人点起来。
“不招呼怎么行,让人知道了,变成我不懂事了。”经理弯腰点了烟,又笑着说了两句话,接着就见服务员端着果盘和啤酒进来,连忙招呼着放桌子上,道:“送个果盘和啤酒,聊表心意,聊表心意……”
郭海涛推让着,像是过年时送红包的亲戚。
“留个果盘就行了,啤酒不用了,喝不完。”魏茵出言,将两人的推让给终结了。
郭海涛的态度坚决了一些,将经理和啤酒一起送出了包厢,再回过头来笑道:“开店的太精明了,没成想让人给认出来了……得了,流程走完,咱们玩咱们的。”
“郭队人面广。”
“郭队可以的。”
大家吃着小西瓜小番茄,顺便调侃郭海涛。
王钟跟着赞了两句,回过头来,又向江远哀叹:“咱们搞技术的,在这种场合,真的是没有发挥空间。”
“可以扫一下经理的指纹,说不定犯过案,就可以抓起来。”江远给出一个合理的建议。
王钟的情绪刚到位,噗的一声,就给笑没影了。
江远也拎了一瓶啤酒喝,说起来,他也是才毕业不久,而跟同学们吃饭聊天,与同事们吃饭交际,又颇为不同。
王钟喝了更多酒之后,开始变的活跃起来,
魏茵和她的闺蜜则始终显的极其合群,几个年龄差不多男同事,即使互相打配合,情绪也只是被她调动来,调动去,像是第一次进审讯室的生瓜蛋子。
一群人说说笑笑的结束了晚餐,出了饭店,被风一吹,都有些晃晃悠悠的。
“打车吧。我给大家打车。”出了风头的郭海涛很懂得善始善终的道理。
有人客气道:“不用,我坐公交回去,一样的。”
“你穿着裤子呢。打车吧,少点麻烦。”郭海涛指的是警裤。
现在的警察,只要不是执勤,都是能不穿警服就不穿警服的。有的人下楼买包烟,都要把警服换了,或者外面加个外套。
但是,大部分穿制服的警察,都是习惯一天到晚的穿着警裤的。不仅值班穿着警裤,审讯穿着警裤,执勤穿着警裤,就是下班回家也穿警裤,恨不得洗澡也穿警裤,以至于警犬在警局内溜达的时候,总是被警裤的反光照得眼睛难受,俗称亮瞎了狗眼。
不过,喝了酒还穿着警裤,还是让人多一分担心,大家也都是尽量避免这点的。
穿警裤的同事摆摆手:“没事,晚上的光线那么暗,有人盯着你裤子看,他最好认出来,这是条警裤。”
几个人哈哈笑了出来,有人趁乱道:“那最应该穿警裤的是魏茵了。”
“我有大家保护。”魏茵大大方方的将众人拉入到一条战线,又道:“你们的眼睛也别乱看,看到白衬衫才是真的危险。”
郭海涛大笑:“咱们这里看到的白衬衫,应该都是销售吧。”
在警界,白衬衫是三级警监以上才可以穿的。三级警监以下,全部是天蓝色的衬衫。而作为高级警衔,三级警监一般要地级市的局长才能达到,而宁台县的县局里,局长都是蓝衬衫。
不过,警官学校和上级警务部门里,白衬衫的数量相对多一些。对县局的警察们来说,见到白衬衫,就相当于见到了钦差。
尽管可能性极低,但恐怖气氛还是被魏茵渲染成功,几个人都变的乖巧起来,低头准备打车。
江远咳咳两声,道:“我让朋友送你们吧。”
“我们人有点多呐。”王钟提醒了一声。
“没事,我们村里有车在县里。”江远说着打了电话。
宁台县的面积就那么大,又在繁华地段的缘故,也就是等一辆滴滴的时间,一溜四辆埃尔法停到了众人面前。
“远哥。”从头车上下来的就是江永新。他属于村里的有为青年,开了修车店的同时,还做租车的生意,同时兼营村里人的接送业务。自从江远侦破了电动车案,虽然没有一文钱的退赃,王永新也是远哥前远哥后的叫起了。
“从前往后数,四辆车按照东南西北的方向走,大家要去哪里,就上哪辆车哈。”江远自己是懒得开车的一类人,从来都是叫村里的车来接送的。
王钟等人看着埃尔法还有些呆,看江远要上车,王钟连忙拉住他,道:“你叫这个车,太破费了吧。”
“村里自己的车,我平时都是走账的,没事。”江远再跟王永新打了个招呼,自己就上了扯。
王钟不禁喃喃道:“这就是江村人呐。”
“江村人也有穷有富的。”王永新走过来招呼客人们,笑道:“江村也有败家到只剩下两三套房子的。不过,远哥家是格外的富,他爸爸叫富镇的嘛,出生的时候就定好的事。”
“上车上车。”王钟也不啰嗦了,自己选了头车坐上去,其他人念叨两句“江村”,也都鱼贯上车。
四辆车轻盈起步,带着众人各自回家,并将“江村人”的概念深深印入了大家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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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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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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