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挽星文先生季听澜>第165章 绾雾青丝弱,牵风紫蔓长。
  叶挽星想哭,那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疼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我会一直爱你,你可以反复向我确认,什么都不必担心。”

  这大概就是爱情的模样吧,我很爱你,但是我知道你很敏感,所以你可以反复向我确认,我不会嫌你烦。

  叶挽星趴在季听澜的怀里,沉沉睡去。

  早上醒来的时候,季听澜依然躺在她身边,正抱着古诗词集在看。

  见叶挽星醒了,季听澜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早安,绾绾。”

  “你这么早就起来看书啊。”叶挽星睡眼惺忪,像只慵懒的小猫。

  “随手翻翻而已,我去洗漱,你也起床吧。”

  季听澜把诗集扣着放好,径自下床,嘴角隐了一丝笑意。

  叶挽星好奇地拿起书,扣上的这一页是杜审言的诗。

  径转危峰逼,桥回缺岸妨。

  玉泉移酒味,石髓换粳香。

  绾雾青丝弱,牵风紫蔓长。

  犹言宴乐少,别向後池塘。

  叶挽星的心怦怦地跳着,这首诗里藏着季听澜帮她起名字的那句诗。

  这首诗本来写的是游玩看到的景色,却因为这一句有了不同的意境。

  绾雾青丝弱,牵风紫蔓长。

  柳叶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

  像极了爱情。

  叶挽星想起季听澜帮她取名字的时候,那时候两个人还不算很熟。

  所以那时候季听澜就已经喜欢她了……

  季听澜从浴室里走出来,头发上还在滴着水,有几滴水珠落在他的脸颊上,多了些许蛊惑的味道。んτΤΡS://Www.sndswx.com/

  叶挽星赶紧把书本放好。

  “喜欢吗?”季听澜蓦地开口,唇角上扬。

  叶挽星有些茫然,“喜欢什么?”

  “喜欢我给你起的名字吗?”他坐到床边,凝着她紧张的眼睛。

  叶挽星觉得自己被套路了,“你刚刚是故意的。”

  “我的绾绾真聪明。”他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

  “你是不是那时候就已经喜欢我了。”叶挽星眼睛亮亮的。

  季听澜思忖了下,“可能要更早一些。”

  叶挽星还想再问什么,季听澜却把她拉进怀里,俯首看着她。

  水滴掉在叶挽星的脸上,四目相对,火花四溢。

  “我帮你吹头发吧。”叶挽星竟然有些慌。

  “好。”

  季听澜走到沙发旁坐好。

  沙发是靠着窗户的,叶挽星有些不太方便。

  季听澜长臂一揽,便把她抱在腿上。

  叶挽星双腿岔开,坐在他的腿上,脸倏地红了。

  季听澜这个斯文败类,似乎是故意的,双手扶住她细软的腰肢。

  薄唇轻吐出十分正经的话:“这样吹头发方便些。”

  可是他眼底笑意那么深。

  明明是短发,却吹了足足20分钟,叶挽星从季听澜身上下来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刚经历过什么酷刑。

  像是在炙火上刚烤过,浑身滚烫。

  季听澜倒是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去衣帽间换衣服了。

  叶挽星调整了好一会儿情绪才洗漱换衣,下楼吃饭。

  餐桌前坐着一个陌生男孩子,看样子和她差不多大。

  五官精致,少年感十足,右耳垂上还有一枚漂亮的蓝色钻石耳钉。

  看见叶挽星的时候,他便笑了,嘴角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像极了大伯母。

  不用问也知道,这个男孩儿应该就是季凛了。

  “小姐姐你好,我是季凛,你未来的小叔子。”

  季凛毕竟是个偶像歌手,笑起来的弧度都那么恰到好处。

  还没等叶挽星回应,大伯母就在后面打了他的头,“没大没小,叫嫂子。”

  季凛捂着后脑勺,“妈,现在都流行这么叫,叫小姐姐显得亲切。”

  “少跟我来那套,她是你嫂子,还有你这头发怎么回事儿?”大伯母一脸严肃。

  “我已经听您的,把头发染黑了,穿的也很正常,这皮夹克有什么问题吗?而且我今天没化妆。”

  季凛不觉得自己错哪儿了。

  “你是不是觉得你妈我特别好蒙?你这头发明显就是一次性染色,赶紧给我染回来,染什么紫毛?”

  “妈,我马上要上一个综艺节目,这是我的造型。”季凛赶紧解释道。

  “别惹你妈生气,小心我揍你。”刚下楼的大伯父立马站队老婆。

  “我……”季凛有苦说不出。

  “大伯母,季凛这也是为了工作,不是他能控制的,应该是公司给他做的造型。”

  叶挽星毕竟也在娱乐圈里,深知这些规则。

  “果然是我小嫂子,不然我今天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我染发膏过敏,而且不容易上色,这是漂了三次的效果。”

  季凛赶紧卖惨道。

  果然,大伯母立马心疼地看着儿子的头发,“你这孩子,过敏还要搞这种造型,不能跟经纪人商量一下吗?”

  “也不是不能,就是不想给大家添麻烦,怕别人会觉得我是季家二少爷,所以有优待。”

  季凛虽然年纪比季听澜小,但是对外却被称呼为二少爷,原因是他不想当最小的……

  “也是。”大伯母眼睛里都是心疼。

  “行了,绾绾,听澜,快坐下吃饭,待会儿我们去买年货。”大伯父招呼着几个人坐下。

  大伯父今天穿了一身卫衣,咖啡色的色调,后面还有个帽子,看上去年轻不少。

  她心里想,其实大伯父应该也是有趣的灵魂,只是没有发挥出来。

  因为大伯母要买年货,全员都休息在家。

  果然,不论你在外面能力有多强,是什么董事长、医生,还是什么偶像歌手,甚至是当红影帝。

  只要当家主母一句话,都得乖乖回家陪她逛街。

  季家全家出动逛商场,那自然是万众瞩目的。

  叶挽星的脚有伤,大伯母更是让季听澜推着轮椅。

  叶挽星的腿上有三分糖的奶茶,手里握着糖葫芦,右边还有切好的水果,像极了去幼儿园的小朋友。

  大伯母和大伯父走在她的左侧。

  右侧则是帅气逼人的季行川和季凛。

  这颜值,这一家子的大长腿,这宠叶挽星的程度。

  是黑粉视角里都喷不出来的程度。

  要过春节了,商场的人不算少,不管平日里多辛苦,多崩溃,这一刻脸上都是极其放松的。

  商场里到处都挂着红色的灯笼,像萤火虫一样闪闪发亮的彩灯也昭示着春节要来了。

  身边路过几个小朋友,手里都拿着元宵节的小灯笼,那是小时候叶挽星很羡慕的。

  因为奶奶只给几个哥哥和郑唯珠买了。

  季听澜借口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手里便多了一个锦鲤造型的小灯笼,“拿着吧,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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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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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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