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利润,让没有接触过古玩的李海鹏非常吃惊。
不过更加吃惊的就是,价值这个高的东西,说让就让,没有一丝的犹豫,看来这哥们根本就看不上这些小钱。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你们今天帮了我一个这么大的忙,等一下我请吃饭,希望赏脸。”
“这个当然,我早就想宰你一顿,现在有机会,我肯定不会放过的。”沈世杰哈哈一笑,跟李海鹏勾肩搭背起来。
既然沈世杰都已经答应,楚健和顾嘉辉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他们来这里除了寻宝之外,剩下的就是玩。
就在大家都准备离开的时候,楚健突然被一件东西给吸引住,便停下了脚步。
只见那是一支金质凤鸟花卉步摇,清代的物件,垒丝工艺,花卉镶嵌红色尖晶石,不过民国之前流传下来的红宝石,十有八九其实就是红尖晶石,正宗红宝石极少。
步摇上还有8只凤鸟展翅飞翔、花叶茂密繁盛,且2朵花卉花芯镶嵌红色宝石,凤鸟花卉均以纯金丝线连接,如果佩戴头上,会随着佩戴之人慢步前行而飘飘摆动。
楚健仔细看了看,这件步摇应该是宫廷用品,作工考究,工艺精湛。
“不对,有问题!”
看着、看着,楚健就觉得哪里不对,认真一看,这根本就不是清朝时期的东西,而是宋朝时期的宝贝。
垒丝加上还有花丝镶嵌,这超一流工艺清代宫廷大匠会有,不过拍丝点焊这个工艺,南宋后就失传了!
认真观察这支金步摇上所有细微的结构,就会发现包括所有的风鸟、花卉都是以头发丝般大小的金丝层层编织而成。
虽然清代宫廷大匠师也许能将头发丝般纤细的黄金金丝编织成凤鸟、花卉,不过别说清代,就算到现在,估计都没法拉出如此纤细的黄金金丝。
然而,这支金步摇上头发丝般纤细的金丝不是拉制出来的,而是“拍”出来。
更不用说还有如此纤细金丝的焊接技艺,神奇到不可思议。
现在的专家们估计就没见识过如此登峰造极的工艺,砖家那就更不用说了。
沈世杰发现站在原地的楚健,便走回去问道:“楚哥,怎么不走?”
“发现一件好东西。”楚健低声说道。
沈世杰也并没有多问,只是静静的站在一旁,顾嘉辉他们也看见,便折转回来,也是站在一旁。
顾嘉辉这时候问道:“沈哥,楚哥看上的好像是女生用的,忘记叫什么名字了。”
沈世杰解释:“这是金步摇,金步摇即金制步摇,古代妇女常见发饰,步摇与簪、钗一样也是插在发际的饰物,而簪首上垂有流苏或坠子,行动时亦步亦摇故称为步摇。”
因制作工艺精细、材料贵重,多见于高贵女子妆奁,普通女子少用。
其制作多以黄金屈曲成龙凤等形,其上缀以珠玉。六朝而下,花式愈繁,或伏成鸟兽花枝等,晶莹辉耀,与钗细相混杂,簪于发上。
顾嘉辉三人听到沈世杰的解释后,恍然。没有想到一件这么小的东西,竟然能说出这么多知识出来。
李海鹏这时候才意识到,原来沈世杰对于古董方面已经有这么深的认识。
看来,果然兴趣爱好才是最好的老师,要是换做是自己的话,肯定学不来,毕竟要记这么多的知识,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楚健说道:“老板,这件步摇多少钱?”
店老板闻声赶去,没有想到又是沈世杰他们,看了看楚健说的东西,便说道:“这可是金步摇,再加上可是清朝时期宫廷出品,要是你看上的话,二十万拿走。”
这个是自己花了几万块钱从别的地方进货进来,但是放在店里出售,一直都无人问津,导致到现在都还没有卖出去。
“二十万这个价格还是有点太高,就算是宫廷出品,也不用这个价格,要是你能以十万块钱的价格卖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楚健说道。
店老板一下子就炸毛:“十万块钱,怎么可能?你要不想买的话,那就不送了。诚心要的话,最低十八万。”
楚健见掌柜反应那么剧烈,也知道低于十八万的话,可能真的不会卖,便说道:“好吧!就按照老板你说的来。”
掌柜一听楚健肯接受自己的价格,脸上一下子就露出笑容,便说动:“好的,那我就去帮你包起来。”
“行。”楚健点头。
说完,他也跟着去买单。
李玉娇这时候忍不住问道:“没有想到他这么有钱,十几万说花了就花,眼都不眨一下。”
“这算什么,我可是见过楚哥一天之内赚到上亿的,毫不夸张地说,楚哥绝对是名副其实的超级钻石王老五了。”顾嘉辉说道。
一旁的李海鹏和李玉娇都被震惊到,一天赚了上亿,这个是什么概念。
他们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吧!想不到别人一天就赚到,果然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是太大了。
李玉娇追问:“那楚哥现在是单身吗?”
说完,她还看向沈世杰。
“是单身,不过一般的女人可入不了楚哥的法眼。”沈世杰说道。
刚刚自己兄弟的女朋友,对他还是爱答不理,现在倒是追着他一直问,未免有些现实了点。楚哥有柳总那种人间绝色,怎么会看上一般的货色。
李玉娇解释:“我刚好有一个闺蜜,人不但漂亮,而且本事还不小。”
要是自己能撮合一下的话,到时候只要自己闺蜜肯提携一下自己的男朋友,到时候发财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不得不说,女人有时候的脑回路就是不一样。
你未来老公和沈世杰是老同学,关系不错,而沈世杰和楚健的关系也很铁,要提携的话,需要介绍闺蜜吗?
让自己男人好好跟沈世杰处好关系就行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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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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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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