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什么感觉?”沈世杰拍了拍李斐的肩膀。
“爽!这就是捡漏吗?比集装箱拍卖刺激。”
李斐不得不承认,这一行玩的更加刺激。他们集装箱拍卖,多少有点小打小闹的意思,根本没法比。
“是吧?走,再去逛逛。”沈世杰说道。
李斐的寻宝热情被彻底激发出来,兴致冲冲地跟着沈世杰走远。
楚健微微摇头,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回过神来,继续寻找自己的目标。
很快,他看中了一件银器,是一把银壶,看风格是西方的。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当下他们在美国。这里的旧货市场,肯定大部分物品都是西方的。
摊主是个白人大妈,看到楚健是亚裔人,开价三千美刀。
妥妥的就是要将亚裔人当成水鱼宰呀!
这玩意,既然拿来旧货市场摆卖,价格一般不会开太高,否则没有人愿意掏钱。
楚健也没惯着,拿出中国杀价的杀手锏,一言不合就要走。
最终,那把银壶以五百美元让楚健弄到手。
即便如此,那位白人大妈心底还是给楚健贴上人傻钱多的标签。
楚健又逛了几个摊位,碰到两个棒子,似乎看上了一套玻璃杯,正在跟摊主讨价还价。
摊主是一对白人父女,女孩看着很可爱,正乖巧地托着腮看自己父亲做生意。
那是一对蓝色的玻璃杯,杯上还有花草和蝴蝶图案。
两个棒子正在极力贬低玻璃杯,想要压价。
楚健就是看棒子不爽,于是调整自己的表情,好像遇到了许久不见的老朋友,迎面就给那中年白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jack,longtimenosee……”
这一出,将中年白人都整懵逼了。他不记得,自己还有一个这样的亚裔朋友呀!怎么回事?
正当他想说你找错人的时候,耳边就传来楚健的提醒:“玻璃杯至少值五万美元。”ΗtτPS://Www.sndswx.com/
中年白人也不笨,很快就反应过来,配合楚健演戏。
一副刚认出楚健的样子,还称呼楚健为jetli。
好家伙!大家都叫错名,却坦然接受。
随后,中年白人将棒子赶走,表示不做他们生意了。
开什么玩笑?
价值五万美元的宝物,你们只给三百美元,卖给这忽如其来的“老朋友”不好吗?五万美元呀!
这笔钱,足够他家花一段时间,能解决现在家里的一些困难。
他刚失业,和老婆离了婚,现在是两父女相依为命。有这笔钱,暂时的困难就不算什么,工作可以慢慢找。
棒子不甘心,价格加到500美元。
诺斯忽然骂人:“听不懂人话?快滚!别逼我出手打你们。”
棒子见此情景,不敢放狠话,毕竟这可是他们美国爸爸呀!就算被打,他们也只能白被打,说不定还要取得美国爸爸的谅解。
两人灰溜溜走掉。
实际上,他们也不敢肯定那两杯子是古董,否则,肯定还要争取,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赶走两棒子后,诺斯才郑重自我介绍。
楚健也自我介绍一番,还跟斯诺的女儿撞了一下拳头,算是互相认识了。
“斯诺,你可以拿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然后拿去拍卖,说不定能拍出更高价。给我的话,我只能出五万美元。”楚健给他提建议。
实际上,这是一件清代的料器。
在清代,玻璃器皿也叫料器。
尤其是乾隆时期,料器工艺达到了巅峰。
“不,我卖给你。”
他看出这位中国人的真诚,不像棒子那样膈应人。
不管这玻璃杯最后值多少钱,他能拿到五万美元,已经满足了。
“好!我现在没那么多现金,到外面再给你。”楚健欣然接受。
五万美元,算不上捡漏,他也没亏。带回国,还能小赚一笔。主要就是为了恶心一下棒子,不让他们捡便宜而已。
挣不挣钱,对楚健而言,并没有太大关系。
“我家还有几件……”
楚健一愣,随机点头:“只要是这种的,我都要,也是五万美元。”
清代的玻璃器在制作工艺上和表现手法上也变得丰富多彩,可以划分为画珐琅玻璃、套色玻璃、刻花玻璃、洒金玻璃、金星玻璃、缠丝玻璃等,极大的提高了玻璃器皿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从颜色上看,康熙时期玻璃就色彩丰富、颜色纯正,并开始出现底款。到了雍正时期,色彩更加丰富,在康熙时期的基础上增加了玛瑙红、鸡油黄、宝石蓝、翡翠绿、蜜蜡黄等。
到了乾隆时期,料器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是清代玻璃制作的极盛期,这个时期的料器应用更为广泛,颜色更是达到了二十余种之多,这大概是跟乾隆皇帝的农家乐审美有密切的关系的。
乾隆时期的料器制作工艺十分讲究,有金星料、点彩、夹金、绞丝、搅胎、套料等,手法上有雕刻、描彩、描金、画珐琅等。
比如眼前的这对玻璃杯,就是乾隆时期的,用了点彩的制作工艺。
诺斯狂喜,他记得,自己家里还有七八件。
按照一件五万美元的价格计算,四十万美元。
“ok!ok!”
诺斯摊也不摆了。
有楚健这么个大客户,还摆什么摊?
他干脆拉着女儿,跟在楚健身边,当起了楚健的向导。
远处暗中观察的两棒子,看到这场景,彻底死了心。他们走后,不是没有怀疑是中国人从中作梗,或许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老熟人。
可现在看来,应该没有错,否则那美国人不会跟在楚健身边。
楚健得知诺斯已经失业,给他提了个建议,可以打探流落美国的中国文物,低价收购,然后卖给他。
这是个双赢的建议。
诺斯一听,还真动心了。反正自己现在没工作,不妨试一试。
正如楚健所说,流失在美国的中国文物其实蛮多的。
唯一的麻烦是,他不懂鉴定,不知道是不是真货。
“你只要低价收购就好,就算收到赝品,也不会亏太多。比较贵重的,你可以发照片和视频问我。”楚健说道。
得!话都说到这份上,诺斯决定干了。
老婆跟人跑,说白了就是他没钱。
以后女儿读书等,也都是要钱的。
他现在赚钱的欲望很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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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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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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