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楚健他们在一位华人大妈的摊前留下脚步。
不过,这位大妈,似乎有点瞧不起楚健等人。估计要不是身边有诺斯这位白人,人家恐怕都让你别当着她做生意。
没办法!有些人到了国外,就是瞧不起自己的同胞。
当然了,楚健等人也没把她当同胞。
“一万美元,给不起钱就走远点。”大妈说话有点嚣张。
李斐灵机一动:“八嘎!”
嗯?
是岛国人?
大妈顿时满脸笑容,手脚比划着,从原来的一万美元,立即变成两百美元。
众人无语,贱骨头呀!
楚健拿起那绑起来的一沓旧书之类,丢下两百美元,都懒得说话,带上李斐等人离开了这恶心的摊子。
他怕自己忍不住一巴掌扇过去。
妈的!舔小日子,都瞧不起中国人,那么不喜欢中国,为什么不把自己的血放干净?那些华夏的血,有本事去医院换血。
有些女人,是真的没有民族气节。
什么历史之类,她们根本不在乎,民族情怀更是为零。她们在乎的,是自己过得舒不舒服,能不能把洋大人伺候好。
“操!我真他妈想踹一脚。”
李斐好像见多了。
他笑道:“在国外,尤其是美国,你不仇视中国,好像有点不合群。真的,就连好多国内来的留学生都这样,靠着抹黑自己祖国,获得周边的友情、好感等。”
反正,只要你抹黑你祖国,毕业都容易一些。
“没必要生气,那种贱骨头,迟早有她们苦头吃。”楚健说道。
那样的例子还少吗?
国内都有很多,更不要说国外。某些女的,对自己国家的男人就要求这个,要求那个,彩礼、车子,房子都不能少。
可对外国人,哪怕是最低等的黑炭,她们也能倒贴过去。
不是有些女的跟着去了非洲,遭受各种折磨,想要回国吗?
对于那些人,只能说活该。
楚健尊重每一位不到中国的黑炭,以及尊重每一位跟着去非洲的女人,不要把野种留在国内就行。
“楚哥,这些书本值钱?我看都是近代的呀!”李斐疑惑。
楚健打开绳子,拿起上面的一封信,其他的就丢在旁边不管。
得!这回,大家知道真正值钱的,不是那些书本,而是这封信。看上去,确实有点年头了。
“信也有人收藏吗?”
沈世杰翻了下白眼:“很新奇吗?古代的信,其实就是所谓的手札,一直都是收藏品之一。”
他表示,尤其是名人的书信,还很受欢迎。
手札之所以值钱,主要是看手札是谁写的,价值核心是名人。
名人的名气越响亮,其手札势必会更抢手和更具升值空间,尤其是已经过世的名人,以古代名人为最佳。
如唐代诗圣杜甫,如果你藏有他一个字,就可以说是国宝级的,更不要说是一纸书札了。
像宋朝大文学家苏东坡的短札更是值得收藏,现在故宫博物院藏有十件苏东坡真迹。
宋徽宗赵佶的瘦金体批奏、诗人陆游的信札或是文天祥的自书诗词,或者李清照的信函,都是极品手札文化,不仅具有物质价值,更具有相当大的文化价值。
沈世杰凑过去,看了眼,微微皱眉:“许昌?不认识,而且,这字写得也有点丑,比我好一点点而已。”
说到这,他其实已经觉得,这封信没有什么收藏价值。
一来,它不是什么名人的书信;二来,它的书法也不行;三来,上面记录的内容也不是什么惊天大事,而是正常的问候等。
如果字写得好,还能当书法作品处理,起码有人会要。
但你这,属于“三无产品”呀!
讲真,这种东西,送给他都不要,怎么就会被楚哥看上的?有点搞不懂。
“所以,不值钱是吗?”李斐小声地问道。
楚健看走眼,他还是第一次见。
然而,楚健从信封又抽出一样东西,类似卡片。
“嗯?拜帖?”沈世杰顿时一惊。
所谓“拜帖”,是为拜访别人时所用的名帖,是古代官员之间交际时不可缺少的工具。
它起源于汉代,当时是用削平的木条上呈写姓名、里居等,因而又称为“名刺”。造纸术发明以后,拜帖材料渐渐为纸质所取代。
到了清朝,只要是生员以上者,就可以使用红色拜帖,以至于普通的读书人也都普遍使用起红色的名帖。
“名帖”上所书名字要大,名字大表示谦恭,名字小会被视为狂傲。ΗtτPS://Www.sndswx.com/
到了民国,拜帖逐渐变小,也由红色变成了白色,上面只写姓名、职务、籍贯等最基本信息,类似于现在的名片,很少再写客套话了。
“清末的拜帖。”沈世杰嘀咕。
“你怎么知道是清末的?”
沈世杰白了一眼李斐:“右下角那儿,不是标准了时间吗?你瞎呀?”
李斐定眼一看,还真是,老脸一红。
“咳咳!这拜帖也是收藏品?值钱吗?”
他算是明白了,几乎所有历史遗留物品,都可以收藏,看收藏的人多不多而已。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这也叫名刺,和现在的名片有点类似。现代的名片都有价值,古代的自然也有收藏价值。”楚健说道。
以前有个故事,叫“遍谈百刺”。
说三国时,魏国大将夏侯渊有个儿子,是个神童,叫夏侯荣。日诵千言,过目辄识,七岁能诗文。皇帝曹丕听说后召见他,宾客有上百人,人各一刺,上书爵里姓名。荣一过目,与之接谈,不谬一人。
故事中说的"刺"就是"名刺"。
到了东汉,"谒"之名称被"刺"所取代,材质仍为竹木之类。有人还在"刺"上添加了官职年龄等内容,专供拜见上峰之用,名曰"爵里刺"。
“而且,这是李鸿章的名刺,你说有没有价值吧!”
李斐顿时瞪大眼睛。
李鸿章的?
虽然李鸿章被后世诟病,因为签下很多不平等条约,名声烂大街,但人家是实打实的清末大名人呀!
李斐忽然想起,李鸿章好像来过美国的吧?
难道,是那时候留下的?
他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
“这拜帖应该值十万以上。”沈世杰估算道。
毕竟这含金量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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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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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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