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杨思焕周世景>第 35 章 第三十五章
  天南海北的想了一夜,天快亮时,杨思焕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她做了个梦,梦里有个衣衫褴褛的老者腰间别了一个酒葫芦,半眯着眼睛,打着破蒲扇,一面笑,一面吟:

  “老史皤皤发似银,龙钟带病少精神。

  贵班请问居何职?四十年前老举人!”

  末了喝了口酒,拿扇柄指着她:“说得就是你。”

  她被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已是正午时分,揉着眉心,仿佛头都大了几圈。

  她在县学时,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读书,这会儿想起昨夜周世景说的话,自觉近来着实太懒散,一时羞愧难当,连忙爬坐起来。

  “你总算醒了。”

  她闻声才发觉有人站在不远处,背身而立,手中攥了本书。

  “你…你怎么在这?”

  张珏转过身来,气定神闲地说道:“我能做什么?自然是来巴结你的。”说着就向杨思焕走来,在床边坐定之后,低头翻着手中的书。

  “如今你成大官人了,鬼见了你都要抬举一番,我自然也要过来攀你一攀。”张珏头也不抬地说着。

  杨思焕瞥了那厮一眼,闭目轻捶额头,启唇淡淡说:“听说你又是第一,恭喜。”

  张珏扯了扯嘴角:“这种台面话,我是不稀罕的。”

  听这厮阴阳怪气说了一通,杨思焕忍不住问:“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绕来绕去做什么?”

  张珏合书端坐,正色道:“你想多了,我是没功夫跟你绕的。”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来,“我真是来巴结你的。”

  杨思焕坐床上,仰头靠在交叠的手掌上,微微一笑:“你是病得不轻。别开玩笑了。”

  张珏:“谁开玩笑了?”说着就将银票拍在席子上,“你不是最喜欢和贵人结-党吗?”顿了顿又道:“听说近日你忙得很,连字都没功夫练了,不知到了会试的那日,可还握得起笔来?”

  被这厮拐着弯的一顿贬,杨思焕终于坐不住了,下床开始穿衣,沉默许久才道:“你的意思我懂。”

  听她这样说,张珏起身打起折扇,边扇边道:“懂就好。

  这银票你收下,到了京城银子就成石头,区区五十两也就够你打个牙祭。话就说到这里,我去应天了,日后有缘再见到,讲不准是敌是友了。”

  杨思焕正弯腰穿着鞋,闻言怔了怔,问:“你这话什么意思?”

  张珏回头笑道:“逗你一逗。”

  那厮这一趟,来无影、去无踪,说话也阴阳怪气的。杨思焕却是明白的,她和周世景一样,都在试图敲打她:是时候收心准备会试了。

  与清朝相似,举人在犁朝是一种正式科名,即便日后会试落榜,依然具备做官的资格。

  只是可任的官职不多,譬如知县、官学教官等,俗话说举人“头顶知县,脚踏教官”。

  每三年一次的拣选,由吏部文选司负责,参加三次会试皆不中,就可以拣挑知县。

  不过,毕竟官职有限,每三年就有新举人产生,同时还有新进士出来,想凭举人的身份任官,实在是不大现实,有多少举人苦等一辈子,到老才被拣上,可惜已然无法赴任了。

  张珏那话虽夸张,但也不算离谱,若省着点用,百把两银子足以在山河县吃喝享乐一辈子,但若是到了京城,听说在茶楼喝口茶都要一两银子。

  将来若有幸成了贡士,可能还得参加殿试,在京城一待就是个把月,即便不参加殿试,她在京城等榜也要吃喝,这样的过程来上几次,她想都不敢想。

  蹉跎半个月后,杨思焕才将心思收了回来,开始准备会试。

  犁朝会试时间为二月,初九考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考最后一场。和乡试一样,前一日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

  会试以经义为主,不考试帖诗,说到试帖诗,她原认为这是最好写的,心想以宋之后的诗词加持,她想诹什么都好说。

  但自那次犯了驼顺风旗后,她就有了阴影,凡写试帖诗,她心里总打鼓,会试不考试帖诗,说不定是好事。

  却说杨思焕刚收了心,开始为会试做准备,就听说了一件事,许耀琦当真娶了个暴发户的公子,举家搬到县里去了。

  刘氏气得整宿整宿睡不着,一面却不忘杨思焕元服的事。

  “儿啊,而今家里的负担轻了,日子也好过,你该成家了,趁爹这把老骨头还能动,你和世景早些添个把孩子,我给你带带。”

  杨思焕坐在桌边,望着摇曳的烛火,“我是不急的。”

  看这头不行,刘氏就去扯扯周世景的衣角:“景啊,她不急,你可等不了,依我看,你们年底就把亲事办了,啊?”

  自杨思焕中举后,杨家条件也好了许多,一家人的衣服都是新做的,周世景也不用四处奔波劳碌,穿了身象牙白的锦袍,俨然翩翩公子的模样。

  “爹,我和姐儿不合适,她将来前途无量,总得找个配得上她的。”周世景端坐在四方桌前说道,“她日后不论如何,想找个一般大的官家公子成亲,总不是难事。”

  杨思焕闻言,屏住呼吸缓缓抬眸。

  刘氏目光微烁,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正要说些什么,却被杨思焕截了话头,她道:“爹,大哥那么晚还要磨豆腐,两个孩子没人管,刚才还在哭。”

  刘氏欲言又止,长叹一口气:“好,我去看看,看看…”起身时腰酸腿痛,一连啧了好几声,深一脚浅一脚地朝不远处的小瓦房去了。

  待刘氏走远,屋里只剩下杨思焕与周世景两个人。

  “哥,不对…世景。”她扯了扯嘴角,笑得很是别扭,“我记得小时候我就直接叫你名字,别人都告诉我,说你是我哥。”

  周世景提起桌上的茶壶,不动声色地给自己倒了半杯茶,听她继续道:“可是,哥,长大了她们又说我要娶你,看起来你是不愿意的。君子不强人所难。”

  周世景闻言只是淡淡说道:“我是罪臣之子,光活着就是侥幸,更不敢妄想儿女情长。何况是你。”

  最后四个字如雷轰顶,杨思焕猛然惊醒,她垂眸道:“哥,你不要再说了,我明白的。”

  这个男人从不属于她,是她想多了。

  “我是在流亡的路上逃出来的,有人知道我还活着,若我嫁给你,将来跟你一起入京,定然有人能认出我来。”周世景道。

  他想逃避,总有理由,杨思焕突然觉得很累了,却嘴角衔笑,轻轻握住他的手道:“你和大哥他们一样,永远是我的哥哥,我也没有真的想要娶你。”

  周世景脸色微变,终是微微笑道:“如今你中了举,大哥也搬到附近,我就没有牵挂了,过几日我想去北平。

  有件事我一直想做,现在也是时候离开了。”

  杨思焕愣了片刻,无意识地说:“北平好,想去就去吧。”说着话,笑容又灿烂了些,她慢慢说道:“再不看书就来不及了。”转过身的瞬间,泪水顺着两颊滑落。

  周世景也扭过头去,目光投向漆黑的夜空,久久不能回神。

  ***

  杨思焕元服前夜,刘氏睡着之后,她半夜将周世景送到村口。

  “注意身体,银子不要拿出来叫人看到,你一个男人在外,处处要小心。”这些话,杨思焕在心里预演了好多遍,却始终不曾开口说。

  天上无月,秋风萧瑟,天雾蒙蒙的,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两人并排走着,一路无话。

  到了村口,周世景道:“不必送了,夜里凉。”说着,低头给她理了理衣襟,温热的呼吸扑面而来,当柔软吻落在脸颊上时,周世景怔在那里,他分明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越来越沉。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不动声色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到了记得写封家书。”杨思焕低低地说道,半晌才敢抬眼,发现人早已走远。

  回去之后,杨思焕吹灭烛火,蜷缩在床上,觉得整个人都被掏空,一动都不想动。

  周世景走后,刘氏病了一场,杨思焕一边读书,一边照看刘氏,就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

  她每天看书都看到很晚,天气渐渐凉下来,屋子里生起炭火。不知不觉入了冬,初雪飘然而至。

  这日,天上飘着鹅毛大雪,一个男子敲开杨家院门,男子看起来不过四十出头,头发却全白了。

  说是杨思焕母亲的远房表弟,早年家里走水,现在就只剩他一个人了。

  “小人听说姐儿中了举,想着应当需要佣人的,就想来投靠,只求混口饭吃。”

  杨思焕撑了把伞,站在雪中,将来人细细打量一通,见他半边脸被火烧伤,看起来是道陈年老疤,便将他领进屋给病榻上的刘氏认。

  刘氏的病本好了些,近来骤然降温又叫他染了风寒,卧床不起有些日子了,他咳了两声,艰难地坐起来,盯着来人看了好一会儿,一时摇头一时点头。

  “爹,您认识他吗?”

  刘氏不说话,张了张苍白的嘴,来人连忙搁下包袱,倒了杯温水递送上去,刘氏一口气喝了两杯水,唇色也红润了不少。

  “思焕呐,不管他是不是亲戚,看着总归可怜,就留下他吧。”刘氏道。

  杨思焕虽觉得不对劲,却想不出哪里不对,不过既然刘氏开心,她就将那所谓的远房亲戚留下了。

  自打那叔叔来了之后,刘氏的病就好了许多,不几日就痊愈了。

  而杨思焕也一心为会试做准备,她临得是周世景的字帖,他的字端方雅逸收放自如,看得出来儿时费了不少功夫。

  杨思焕没这个天赋,也效仿不来,但她知道,她是要带着他的理想走进考场的,于是每每落笔之时,信念便又坚定了几分。

  会试要考“四书义”,全三题各一篇,“五经义”按经书种类各两篇,第二场“论”、“表”各一篇,第三场“策”全五题各一篇,前前后后需要写大概二十篇文章。

  其中策是她最拿手的,但当中最关键的还是那五篇八股文,往往决定会试结果的是那五篇文章。

  对于八股文她已然不陌生了,但她知道自己的竞争对手并不比她差多少,若非千锤百炼,如何能摸得到那几张试卷?因此,她不敢掉以轻心。

  在最后的几个月里,杨思焕将重点放在那几篇八股文上,到这份上,已经很少有人能帮到她了。

  不说进士,身边的举人都没几个,她就只好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她每日清晨起来就开始背前一天晚上总结的八股文模版,之后诵读四书五经,做到对原书了如指掌。

  中午趴在书桌上眯一会儿,天冷,她不敢进被窝,一旦钻进去了,就很难再爬出来,半天时间就荒废了。

  休息一会儿,起来继续练小半个时辰的字,她练了这么久,笔下的字迹总算能看得过去了,只是离字帖上的还差很多。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忍不住想,周世景现在在做什么…

  虽说会试重点在于那五篇八股文,但其他的也不能大意,杨思焕最头疼的就是当中的“论”,以史为论,论前定然对历史要熟。

  她从小到大从不偏科,历史也是学得不错的,可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有了麻烦。

  这个世界的历史虽然大致框架与原世界一样,但历史的缔造者却有些不同,很多事情发生的时间也与之前世界有所偏差。

  因此她脑袋里两个世界的历史在打架,有时候分不清究竟哪个才是这个世界的历史。

  于是,她每日下午都腾出一点时间来梳理历史知识,自己画了一张大事年表,她记忆力不错,记起这些没那么困难。

  那段时间,她就像捡破烂一样,一点一点把历史补上。

  她将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安排得有条不紊,开始时疲惫不堪,久了就成了习惯。她没有参加过高考,高二就拿了物理竞赛一等奖与数学联赛二等奖,保送到南都大学。

  但这次她算是体会到了高三的感觉,好像这种感觉也不赖,每天都活得很清醒,很充实。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了年关。除夕的那夜,她独自提着灯笼去了文王庙,认认真真拜过神像。

  “下雪了。”

  “瞎说…诶?真的下雪了。”

  她提着灯笼,庙里的人依旧很多,去年今日她站过的位置上摆了一张桌子,上面摆了一个箱子。

  有个书生模样的人从袖中摸了几文钱,随手丢进那里面,箱中当即传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她盯着那个位置看了许久,一步一回头地走开了。

  年前杨思焕拿出一百两银子,在镇上繁华地段买了三间铺子,将其中两间租出去,租子供刘氏过活。另外一间给她大哥做生意,她大哥开起包子铺,日子也有了起色。

  将一切都打点妥帖,大年初十的这日,杨思焕踏上了去应天赶考的路。

  其实山河县离应天不远,水路加陆路交替着走,路上也不过需要十天左右,但杨思焕却提前一个月出发。早点去也好适应一下环境,免得临考水土不服。

  天不亮,杨思焕就背着包袱准备出发,回头看着笼在月色中的小院子,心中感慨万千。

  此去若有幸考取贡士,就要参加四月初的殿试,这么算下来,她再回来时已是初夏。

  赶路时遇到倒春寒,杨思焕小病一场,十五天后才到应天城外。

  她去得不巧,到了城下已是半夜,城门高数丈,城上每隔一段都有士兵荷刀戍守。

  过了宵禁,朱红的城门从里面被推开,交了通关文牒,马车缓缓进城,杨思焕撩开车帘朝外看。

  后世的应天她见过,她在南京上了三年大学,却不知道应天城曾经如此繁华。

  而这种繁华不同于现代化那般喧嚣,给人一种静态的震撼。

  她从西安门进城,沿着护城河一路向前行了一段,街边的早市已经开始了,街上人多,马车缓缓行着。

  风吹开车帘,她看到街边包子铺老板揭开蒸笼盖的瞬间,雾气悠然升起,金色的朝阳撒在客人脸上,将那一脸的笑容照得越发灿烂。

  “停车!”

  马车应声而停,没待车子停稳,杨思焕已经下了车,方才那买包子的她认识,分明是方仕林的书僮。

  待她匆忙赶到那包子铺前,毫不犹豫地拍了那人的肩膀,那人回头,皱眉望着她。

  杨思焕忙轻声道歉:“抱歉,我认错人了。”

  怎么会呢?方才明明看到是她,怎么又不是了?她一脸疑惑地准备上车,却听身后有人唤道:“杨家姐儿。”

  ***

  运来客栈二楼,房内。

  “这么说来,你也不知道你家主子去哪里了?”杨思焕问。

  “我只知道老太爷的遗嘱,是叫我家主子去山东管药房,永远不准回来。她不让我跟着,至于她自己去没去,我就不知道了。

  主子真是可怜,明明是长女嫡孙,到头来却连家都回不了。也不知老太爷怎么了,怎么会立那种遗嘱。我实在想不通。”

  她顿了顿,又突然想起什么,激动地抓起杨思焕的手,道:“杨家姐儿,您如今是头顶知县的人了,您能不能看在我家主子往日与您的情份上帮她一把?”

  杨思焕挑眉:“怎么帮?”

  “我总觉得遗嘱一事诸多蹊跷,老太爷从前打骂归打骂,但心里是最疼主子的。”书僮道,“平日里事事为主子着想,怎会立那种遗嘱?肯定有人从中作梗,更改了遗嘱。您可得替我家主子做主啊。”

  杨思焕犹豫片刻之后,颔首道:“等我考完试之后再说,能帮的我自然不会推辞。”

  “有您这话我就放心了,我先替我家主子谢谢您了。”

  ***

  在应天住了几日,杨思焕总算体会到张珏的话,可真不是信口胡诌的。

  一碗鸭杂面五十文,还咸得要命,她也算是长了见识,皮肚面更贵,六十文一碗。

  客栈一夜五百文,她此行带了五十两,若不省着点花,怕是要饿死在这里。

  这边饭食和原先世界的南京差不多,也有一句熟悉的俗话:没有一只鸭子能活着游出应天。

  除了鸭子还是鸭子,这使她有种莫名的归属感。

  一出门就要花钱,她干脆就不出去,天天窝在客栈按照原先的作息复习。

  饿了就吃包子。

  客栈虽有火盆,但她基本不用,刻意叫自己适应周围的环境,毕竟在这种季节,号舍应当是很冷的。安逸惯了,乍一冻她是受不了的。

  她出门前大哥给做了一对护膝,外面是皮的,中间空心,填塞了鹅毛,这样稍微还能御些寒。

  到了二月初八的这日,她排队进了贡院,贡院在秦淮河附近,风吹过,一股冷意钻进骨子里。

  一连考了三场,不少试子撑不住就倒了,考官立刻着人去将人抬走,每每到了这种时刻,杨思焕总会掐一把自己,不能倒下,不能!

  她在考第三场试时,突然想起第二场有个地方写串了,但是又好像没串,心骤然凉了一大截。

  这事若放在别人身上,那肯定就崩溃了,但杨思焕更多时候不是完美主义者,她懂得放过自己。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错了的已经改不了了,那就该更加努力把当下的事情做好。

  颓唐瞬逝,她晃晃脑袋,定了定神继续答题,为了弥补可能出现过的过错,这一场她要更加努力才是。

  收卷的鼓声敲响,众生停止答卷,那一瞬间杨思焕想起来了,她上一场没有写串,而是彻底写错了。

  她双手抱头,有些难为情,两个世界的历史还是在她脑子打架,一时半会真的太难改了。就看主考官怎么看了,如果抛开那一点,那篇文章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不论如何,她都已经尽力了。

  她抬脚走到人群中,贡院门一开,她就顺着人流被一路挤了出去。

  出门时候一群官兵冲上来,贡院被大门封住,领头的举剑厉喝:“给我搜!“

  而应天贡院门口本来就有兵部的人把守,看到这群人气势汹汹过来,也纷纷拔剑:“皇上有令,擅闯贡院者,格杀勿论!”

  慌乱中,杨思焕被人往前推了一把,差点冲出了包围,被那刀剑又逼得退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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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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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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