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平房区,还没走近,就看到路口站着自己的母亲陈素娘,春夜的风还有些冻,她裹紧衣服,双手抱胸,正朝着他走过来的方向在张望,周围没有路灯,只有附近民房透出一丝光亮。
陈素娘在纺织厂上班,用眼有些过度,才40出头,一双眼睛看远已经有些模糊了。
“是火明吗?”她隐约看到前方的那道身影像自己的儿子。
她在等自己。
秋火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声音听在耳朵里,让他的眼睛发酸。
“妈,是我,去了新华书店,回来的晚了。”
“饿了吧?赶紧回家吃饭,饭菜都给你留着。”陈素娘看着儿子,满心满眼的喜欢。
两个人并排往回走,陈素娘抬头看了一眼已经需要仰视的儿子,“火明啊,明天牛奶就有了,一天两瓶,你一瓶,你两个妹妹一瓶,伱这身子太瘦了……”
“你大姐托人带回来100个鸡蛋,这几天给我狠命地吃,吃完了,妈就去买,你姐还给你带了一双鞋子,是你姐夫出差带回来的,说是大城市的人都喜欢穿……”
“要不是你爸还要养你爷爷、奶奶跟二叔,咱家日子也不至于过得这么紧巴……”
爷爷跟自幼得了小儿麻痹症的二叔住在乡下,父亲每个月领了薪水,总要拿一些送到乡下的。
奶奶是爷爷后来娶的,嫁过来的时候带了位姑娘,秋火明叫她三姑,后来她也出嫁了,嫁给山里一户种果园的农户,果子成熟的季节,就会进城来销售,那时候,秋火明就要把小房间让出来,给他们夫妻住,自己在客厅搭个地铺。
三姑会做人,每次都留一箱好果子给秋火明三兄妹,秋火明对她印象也挺好。
几十米的路在陈素娘的絮叨中很快就走完了。
家里的客厅灯光温暖,秋建设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手里拿着报纸却时不时看向屋外。
厨房门口的墙壁上多了一个方形的牛奶箱,应该是牛奶公司给挂上的。
大妹跟小妹趴在方桌上写着作业,见他进来了,一起叫了一声,“哥,你回来了。”
秋建设这才站了起来,嘴里哼了一声:“这一天到晚的……赶紧的,你妈给你留了饭。”
随即打量了一下他的衣服,“你打架了?”
秋火明低头看了一眼,“摔了一跤。”
这边陈素娘已经将饭菜端了进来,“没摔疼吧?吃好饭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干净。”
“妈、爸,我今天的考试成绩出来了,全班第一。”秋火明一边扒拉着还冒着热气的饭菜,一边说道。
“我们老师还要我到省城参加奥数比赛。”
他又补充了一句。
陈素娘闻言一愣,继而欣喜起来,“我就知道我们家火明能行,学习上需要买什么,别怕花钱,我都给你买。”
“哥,你好厉害。”大妹的眼睛笑成了两道弯月亮。
小妹也软糯糯的出声附和。
“咳咳,瞎猫碰到了死老鼠而已……”
这声音不用想,肯定是情商为负数的秋建设。
秋火明几口扒拉完饭菜后,对着他说道:“爸,有可靠消息,你在新单位记得好好干,卖力一点,别人不干的,你也抢着干,有好处的。”
“你这孩子,不正之风倒是学的快!”秋建设义正严辞的话刚一说出口,耳朵就被陈素娘给揪起来。
“有你这么说孩子的吗!”陈素娘气的脸色通红。
随即气呼呼地收了手,将秋火明面前的碗筷收了,送进厨房去清洗。
秋火明无奈地看着他的榆木脑袋父亲,他正在揉着耳朵,半响走进厨房,低声跟陈素娘赔不是。
大妹捂着嘴,悄悄指了指厨房方向。
消了气的陈素娘从卧室里取出一大包东西。
其中就有她说的那双鞋,鞋盒上写着大大的“回力”两个字,秋火明打开一看,还是运动款式,当即换上,非常合脚。
“妈,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我想她了。”秋火明说道。
很早以前,大妹、小妹还没出世的时候,他是跟大姐住一间房的,父母工作忙,平时都是大姐在照顾他,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
“你姐有了身子,最近不能劳累,等放假,我带你们去看她。”
“嘿,我要当舅舅了!”秋火明打心眼里替姐姐高兴,同时又有些担心,这年代的妇科水平一般,生孩子这种事情,几乎有一半概率是听天由命。
他突然想到原身的记忆里,家里出事的那段时间,大姐带了些钱回来,同时一脸的病容,也没见她提起小外甥。
当时他浑浑噩噩的,也没有留意她到底怎么了。
难道……
“发什么呆,过几天你给她打个电话,你姐一直念叨你,你把你的成绩亲口跟她说说,让她也高兴高兴。”
大姐在临县的车队当小会计,他们车队有电话的。
“好啊,我也有话要跟她说。”秋火明一口答应下来。
陈素娘整理着大女儿寄过来的一些鞋底跟鞋面,这些还要她用重新裁剪,然后用麻线给绞上,才是一双完整的鞋。布鞋穿的透气,小孩子活动量大容易出汗,穿它再合适不过了。
大姐给大妹跟小妹带的是两个蝴蝶结发卡,一只红色,一只蓝色,她们两个爱不释手。
秋火明回自己的房间把衣服给换了,走出来说道:“妈,明天我跟大妹中午都不回来吃饭。”
“钱够吗?”陈素娘下意识以为他们说的是在学校吃食堂。蜀南文学
“够了,吃饭花不了几个钱。”秋火明冲着大妹挤了一下眼睛。
大妹嘴角上扬,会心地点了点头。
前世自己也有一大家子人,不过都把他当外人,每当他跟堂兄弟发生争执的时候,但凡他们说一句:“你是三叔三婶不要的孩子!”
就足以让他破防。
他们明确地知道该怎么才能刺激到他。
眼前的这个家虽然穷,但是他很喜欢。
他检查了一番自行车,又拿抹布仔细擦去缝隙里的灰尘,用母亲缝纫机专用的机油,给自行车链条也点了一些,不一会儿,车子被他擦的油光铮亮,好的卖相能卖出价格。
翌日中午一等到放学,秋火明就从车棚将车推了出来,他要先去供销社卖车,供销大厦的坡道上,每天都是车水马龙,所谓的大厦其实只有四层楼高。
大楼的斜对面不远就是国营饭店。
饭店大门处白墙黑字,旁边还粉刷着标语,丁宇带着大妹先进去点菜了,这里上菜慢但是生意好,又是饭点,去迟了怕没位置。
顾晓然陪他卖车,他们站在供销大厦的门口,秋火明毫不怯场地吆喝起来:“新车转卖,便宜出售!”
顾晓然默默地退后一步,与他保持距离。
果然这吆喝是有用的,立即围过来两位年轻人,其中一位很明显有想买的意向。
他先是低头看了看自行车的成色,又蹲下身子,用手试了试脚踏板与链条。
“这踏板保证丝滑,骑车带两个成年人不在话下,要是做农活,扛重物,都不带响的!我要不是缺钱,这车我可舍不得卖。”
这年头的人还是老实的居多,查看了半天的那位年轻人点点头附和道:“的确很新,你要多少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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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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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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