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村南边就有一条公路,是50年代末大搞建设的时候修的,有了这条路交通就方便很多。
有从东边青县下来去西边荣城的客车会经过这里,车次极少,早晚各一班,错过就等第二天。
至于从公社去县城?
那没客车的,只能路上搭便车,可能是拉煤拉沙的拖拉机,可能是拉化肥庄稼的牛马车。
没车就得步行。
方荻花刷脸从支书家借了自行车,载着林姝去县城。
陆老爹则去大队商量陆绍棠的事儿。
他和方荻花商量好了,既然儿子有秘密任务,上级也用“牺牲”来保护他,那家里也得配合,早点把事儿办了。
这年头丧事都简办,不像过去要搭灵棚、停灵、给所有亲戚报丧让人上门吊唁,白天大家都上工生产队不可能给那么多人假期。
现在都是去县里火化,至亲和本家族里哭两场,路近的亲朋晌午或者晚上过来吊唁,然后把骨灰盒送去坟地入土为安就行。
公职人员或者部队都是办追悼会,简办的话追悼会也不需要。
老两口认定儿子没死,自然不给公家浪费钱,不需要追悼会也不需要葬礼,更不用大家吊唁号丧,只要求在祖坟那边再划两块坟地就行,那是陆绍棠和他媳妇儿的。
乡下人都提前准备墓地的。
陆老爹跟大队支书和大队长一说两人当场就同意了。
不说陆家当年对大家伙儿的帮助,就说眼前陆老爹的大哥还在首都军区大院儿荣养,二侄子也还是军官,三儿子虽然牺牲也是光荣的烈士。
总之县里、公社都对陆家尊重有加,大队怎么可能卡人家?
大队支书给陆老爹递上一支香烟,“二哥,坐会儿。”
陆老爹:“气管不好,抽烟冬天咳嗽,你们也少抽些。”
他年轻时候学着抽过,后来结婚就不抽了。
大队长:“二哥,想开些,别太难过了。”
陆老爹摆摆手,“嗯,想开呢,您二位歇着,我上工去。”
待陆老爹走后,大队长叹了口气,对老支书道:“真是世事无常,小时候谁能想到呢?”
当初陆家二爷清俊少年,骑大马执马鞭,跟着一溜赶大车的伙计,年轻轻管着好大的客栈大车店,来往的货物堆成山。
那时候他们都是仰望的,总觉得二少爷跟天上的人儿一样,够不着。
现在……大队长笑了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
不过陆家老爷子也好,大爷二爷也罢,不是那种贪婪歹毒的,而是聪慧之余还有忠厚的人,所以才能在变天的时候依然过着不错的日子。
聪明人呐。
“咦,我二叔个大忙人来咱大队部干啥呢?”说话间陆绍材叼着烟卷进来。
他是陆老爹的亲侄子,如今的大队会计,不过业务能力马马虎虎,刚上任那两年的账目还得陆老爹手把手帮忙做,这两年才算上手,不过时不时也要出点错。
若不是看他爹和二叔的面上,大队支书和大队长真想给他撸了。
大队支书抽烟呢,没第一时间搭理他,大队长简单说两句。
陆绍材:“划坟地?那可不行吧?现在土地都是有数的,都平坟头还耕地呢,咋还能划那大两块给他?”
大队支书翻眼望天,你个瘪犊子,无法无天、没爹没娘的狗东西,陆家庄这么多人,爷奶爹娘都埋那里,你说平坟头就平坟头?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你要出头捞政绩随你,你踩着你二叔表现也没人搭理你,可你拖俺们下水,俺们弄死你!
这狗东西小时候明明跟着娘去了首都投奔当军官的爹,原本大家寻思他高低也得是个国家干部,谁知道65年冬天的时候拖家带口的突然回来了。
回来以后全家先住在二叔那里,一通作妖把二叔的大队会计抢了不说,66年的时候还想闹事。
那时候城里闹腾村里却风平浪静的,社员们都忙着干农活儿,哪有那闲功夫搞这搞那?
这狗币玩意儿,自诩从首都来的大人物,消息灵通,非要和城里接茬儿闹事儿。
他就算当个大队会计,村里人不认他,他算老几?
他想搞运动,没人配合他搞谁?
于是他就拿自己叔叔开刀,想清算当年开客栈、大车店,当地主少爷的事儿。
当然他跟陆老爹说得好听,就是走个过场,让他混个政绩出来指不定就去公社当干部了呢。
方荻花气得给陆大伯拍了封电报,陆大伯电话打到公社把大儿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不过他死性不改,不让挖根子就找别的毛病,又说不让养鸡种菜又说要平坟地、禁止祭祖什么的。
最后大队干部看不过眼刺了他两次,他这才老实点。
要不是他有个在首都当大干部的爹,鬼才让他当会计!
比起陆老爹的业务能力,他提鞋都不配!
谁好好的跟着亲爹在首都享福,能突然灰溜溜滚回老家来?
嘴上吹牛说住不惯首都,吹不惯那里的沙尘暴,吃不惯那里的臭豆汁儿,屁嘞,肯定是被赶回来的!
大队支书翻着老白眼,抽着烟卷,不搭理他。
陆绍材看大队支书和大队长都不附和他,顿时讪讪得很没劲,假装翻了翻陈年旧报纸,再把各生产队报上来的账目胡乱弄弄,脑子里却在盘算:二叔这是想开了,承认三弟没了?那丧事儿……可得大办,到时候自己这个大堂兄当主持,不得多收一大笔丧事礼金?
县里干部来不来?来的话自己是不是能趁机巴结巴结?
县里不来,那公社书记和主任肯定得来,到时候自己好好恭维恭维。
其他不少人得来吧?他们不能空手来,肯定得带礼金吧?
这个礼金是不能给二叔的,自己主持就让自己婆娘和儿子收着,回头可以给大儿子当聘礼娶媳妇。
他想得很好,压根儿就没把大队长说的“陆老爹要求丧礼简办不举办追悼会只要坟地”这个事儿放在脑子里,他只按自己以为的来设想,越想越觉得可发财的机会不少。
陆绍棠可是烈士,追悼会收一笔,那头七不得上坟?以后清明节不得扫墓?
县里公社不得定期往陆家送抚恤品?
别的不说,一年给五十斤白面、十斤油、十斤肉、几斤棉花、两匹布不算多吧?
他越想越得意,坐在椅子上身体后仰,穿着皮鞋的脚搭在破旧的办公桌上,得意的时候两只脚一点一点的,椅子就往后仰得只有两条后腿着地,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
老支书气得起身背着手拉着脸哼哼着走了,他娘的,咋不摔死个瘪犊子!
*
从陆家庄去县城虽然有四十多里路,可方荻花力气大,骑车快,林姝觉得没多久就到了。
这要给自己,怕不是得骑两三个小时?
这差距。
关键人方荻花脸不红气不喘的呢。
方荻花不是那种进城紧张得嘴巴跟被万能胶粘住一样张不开,更不知道迈左腿还是右腿的乡邻们,她见人先打听新华书店在哪儿,直接赶过去一点都不浪费脚力。
林姝:“娘,咱先去医院。”
方荻花:“书店近,就搁眼目前儿呢。”
这时候新华书店朴朴素素两间小门面房,门口还摆了小人书摊儿,有四五个小孩子坐着小板凳在那里翻书看。
林姝知道婆婆属驴的得顺毛捋,得,那就先买书。
她瞅着这时候的流行连环画也新鲜,家里都没呢。
陆家也有书,不过是陆老爹当年留下的老式儿手抄本,都是一些传统书籍,几乎没有带画的。
试问哪个小孩子能拒绝这种带画儿的小人书呢?
她决定买一些回去给陆平他们看,尤其甜甜和盼盼,童年不能缺失小人书的陪伴。
林姝看小人书,方荻花却瞅着路边卖雪糕的老太太。
农历五月下旬气温已经挺高,路边有个穿着白色的确良的老太太,挽着发髻,手里摇着大蒲扇,坐着一张铁制的折叠椅,跟前放着个木轮车,车拉着一个白色的油漆箱子,上面用红色油漆写着雪糕两个大字。
方荻花看着也新鲜,不说抓投机倒把不让做买卖吗?这一条街上没见摆摊儿的,这老太太为啥能在这里卖雪糕?
这老太太估计身份不一般。
她犹豫要不要给林姝买一根儿甜甜嘴儿。
三儿结婚一走就不着家,方荻花对儿媳是有亏欠的,加之林姝能和马神仙沟通,方荻花就觉得应该给她吃根……贵点的雪糕。
不过看样子她想买小人书,那还买不买雪糕呢?
林姝回头瞅她,“娘,你赶紧买书,我在这里等你。”
方荻花狠狠心给她两块钱,这都是三儿寄回来的工资,本也有林姝的份儿,只是她存不住钱总被人哄了去方荻花就不给她了。
林姝开心地接过,“谢谢娘。”
她蹲在几个小孩子旁边一起翻小人书,要精挑细选几本回去给孩子们看。
坐在旁边的几个小孩子,当中有两个穿着短袖短裤,脚上穿着凉鞋和白色的尼龙袜子。
哟,真讲究。
再一看,呀,被蚊子咬得不轻啊,看来这城里蚊香花露水也不普及啊,瞅瞅给这崽儿咬的,小腿上都是一个个大疙瘩。
小家伙儿一边入迷地翻小人书,一边拿小手一个劲地挠,都挠出血了。
林姝包里揣着那小瓶儿紫草膏呢,原备着去县医院找找机会的。
她顺手帮小家伙擦了。
小家伙挠着挠着感觉一阵清凉,不那么痒了,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林姝,“哇,姨姨你好俊,咦,我不痒了呢。”
书店经理听见小儿子和人说话,立刻走出来看,见一个衣着破旧身形细瘦的女人蹲那里一边翻书一边给他儿子腿上摸什么药膏。
他立刻警觉,前阵子后街上有个孩子被人偷了,到现在也没找回来。
他立刻上前喝问:“干嘛呢?”
林姝扭头,举了举手里的书,“买书呢。”
书店经理一怔,这……这小媳妇儿也太俊了点吧?那双水嘟嘟的大眼清澈明亮,让人情不自禁地心跳加速,偷孩子的不会这么俊吧?太打眼了,而且她目光清澈,不像坏人。
他清了清嗓子,“买书?你识字吗?”
他看林姝穿得寒碜,声音难免带着几分调侃。
林姝也不着恼,反问:“识多少字算识字?把新华字典认全还是康熙字典?”
书店经理觉察到小媳妇甜软的声音里带着讽刺有些没面儿,“你刚才乱摸啥呢?”
别是想和孩子套近乎偷孩子吧?你要是敢偷孩子,长得再俊也给你送公安局去。
林姝:“他腿痒得厉害,我正好带着紫草膏,给他抹了点。”
书店经理不以为然,轻嗤,“我买的沪牌花露水都没用,你那个能有用吗?”
他儿子怕热,穿不住长衣长裤,体质又爱招蚊子,皮肤还比较敏感,每次都起好大的包,小孩子又不能忍耐总挠得破皮渗血丝留疤,看得可让人心疼,关键这包好多天不散,一冬天都还有印子呢。
林姝笑了笑没接他话,你穿个的确良就觉得比我穿补丁高人一等啦?
小家伙儿见终于轮到他说话了,扭头瞅着他爸,大声道:“爸爸,俊姨姨给我擦的膏膏好使,我腿不痒了,你给我买这个膏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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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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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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