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年代文俏媳妇躺赢了>20 喝!!!
  林姝今儿没憋气还挺高兴的,方荻花破天荒的开始憋气了,四块钱啊!

  买书加看病花了将近11块钱!

  11块!!!

  这钱真不扛花啊,这城真不能随便进呀。

  花的时候一样样还没觉得,这会儿越想越心疼。

  这还没买布呢,买布更贵,可布那是必须买的呀,总不能让三儿媳穿得破破烂烂吧?

  方荻花原本不是想东想西的性子,向来风风火火做完拉倒,更不是憋气的性子,有火儿就发该骂就骂。

  可这会儿她仿佛被原主附身一样,有话不能说憋着生闷气。

  她不能骂林姝呀,不敢骂,万一骂了在路上哭哭啼啼不还得她哄?再者三儿在外出生入死的,她哪能骂他媳妇儿呢?

  哎,憋屈,憋气!

  方荻花可算明白三儿媳以前生闷气是啥感觉了。

  林姝还在跟她说话呢,“娘,闫大夫人挺好哈,我爹那事儿挺顺利的,我还以为得费老劲呢。”

  林姝没有这个年代生活的经验,原主又胆小怕事没出过门儿,很多经验都是听大嫂八卦的。她就以为要想把紫草膏变现可能得背着投机倒把的风险,即便医院愿意让公爹试试,也得一大堆苛刻的条件。hΤTpS://WWω.sndswx.com/

  真没想到闫大夫竟然那么随和。

  让公爹进医院编制是不可能的,最好的就是弄个赤脚大夫当,不用下地干活也有满工分还有出诊补贴。

  当然得慢慢来,一口吃不成胖子。

  娘的眼睛看得也很顺利,听大夫的口气婆婆的眼睛虽然治得有点晚,但是来的还算及时,没有小毛病拖成不治之症,消消炎回头做个小手术就行。

  林姝就觉得今儿真是好日子,万事顺遂。

  她心里高兴,忍不住就哼哼“今天是个好日子”。

  嗯,除了倔老太太花钱不爽,臭着脸一路上不理她。

  回到家已经是晌午,陆大嫂和二嫂回家做的饭。

  现在天太热,生产队长让离村近的社员们中午回家吃饭顺便午休,两点半再上工,远处的来回不值当就还是送饭,晌午在阴凉地歇晌儿。

  陆二嫂知道林姝和婆婆去县里,嫉妒得说了一晌午风凉话,婆婆偏心老三家的,婆婆护着老三家的,婆婆……

  午饭她自然不肯做,是陆大嫂做的。

  陆二嫂信奉在大家庭里要少干活儿,你干了那活儿就长你身上变成你的活儿,你不干也就那样,所以她除了必须下地,家里的活儿尽量不沾手。

  代价就是林姝不做饭,陆大嫂就会放飞自我。

  她做饭难吃,源于她厨艺不好还特别自信,总想创新出点花样儿。

  比如捏窝头,你就好好捏窝头,她非要往里加其他材料。

  今儿中午就是番瓜加婆婆丁、苦菜窝头。

  番瓜火候一大就烂唧唧黏糊糊的,婆婆丁和苦菜除了初春这时候早就又苦又老得不像话!

  鸡都不稀得吃!

  这几样加一起,那可真……给人吃干哕。

  陆大嫂却觉得自己比老三家的做饭肯花心思,棒子面太硬不好咬,加上番瓜烂乎乎的不是正好?夏天吃点苦的败火降暑,婆婆丁和苦菜不是正好?她干粮和菜一团出来,省了另外做就菜,这不是又好吃又省柴火和菜?

  她多能耐啊!

  她非常自信地拎着汤罐儿和窝头去地里给男人们送她做的美味饭菜了。

  陆平哥俩带饭中午在学校吃完就去割草给队里赚俩工分,然后抓蚂蚱甚至烧青蛙吃,不肯回家。

  陆翠翠因为回家挨娘掐,所以除了早晚都不见人影儿。

  家里没大人,陆二嫂当着甜甜和盼盼俩孩子的面很不收敛,嘟嘟囔囔一通抱怨。

  这若是林姝做了好吃的,她回来洗手就吃饭,吃完还能挤兑两句看林姝生闷气的好笑样子,那陆二嫂也是很开心的。

  绝对不是今天这样!

  “这是做饭?这是猪食!”

  “那双鞋明明是我的,凭啥我不能要回来?凭啥护着她?男人没了就变祖宗?”

  “一家子就欺负我一个!咋不带我去县里逛逛呢?我不是儿媳妇?我是捡来的?”

  盼盼和甜甜一左一右盯着她。

  盼盼:“二大娘,你是在骂我奶吗?”

  陆二嫂被问得一哽,立刻道:“胡说,我怎么可能骂你奶?你小孩子不好乱造谣呀。”

  盼盼:“那你是在骂我娘?”

  甜甜:“二大娘,你气鼓鼓的谁欺负你了?”

  陆二嫂:“……”

  两个小烦人精儿,得了便宜还卖乖,别以为我不知道老东西整天偷摸给你们喝麦乳精,咋不给我喝?

  她去公婆屋里转一圈,想找麦乳精没找到,就知道肯定被方荻花锁起来了。

  林姝在家也不见她锁起来,自己在家就锁起来,这是当自己贼防着呢?

  那她可冤枉方荻花。

  麦乳精是大闺女买回来孝敬老两口的,老两口舍不得喝,基本都喂给几个孩子。当然甜甜和盼盼必然多喝的,毕竟小么还是陆绍棠的孩子,出生就没见过爹,老人自然要多疼的。

  还剩下的大半罐麦乳精被方荻花给了林姝,因为她怕林姝精神出问题,想给点甜的开心开心。

  林姝锁在自己箱子里了,她当然是防着陆二嫂偷吃啊。

  到了家门口,方荻花先去还自行车,林姝则努力扛着装书和药的大包回家。

  她力气小,背着那么重的书累得一歪一歪的。

  盼盼和甜甜听到立刻小鸟投林一样飞奔出来,嘴里叫着,“奶奶,娘,你们回来啦。”

  俩孩子争着帮林姝拿东西。

  林姝笑了笑,把药递给他们,“这是奶的药,好好拿着,别摔了啊。”

  她背着大布包进屋。

  陆二嫂嘴上笑着,语气酸溜溜道:“哟,老三家的,这是去大采买了?什么好东西呢?给我瞧瞧。”

  她说着就上手扒拉。

  本身就扛不动,她还扒拉!

  林姝脚步不停,急忙进屋把布包放炕上,累得直喘气。

  陆二嫂全无准备被林姝用书包角撞了一下,人直接磕在北边的八仙桌角上。

  她哎哟一声,气急败坏道:“老三家的,你想撞死我!”

  她来气就想上去撕吧林姝。

  林姝又热又渴,赶紧去汤罐儿舀水喝。

  家里就一个水壶给俩小崽崽背着,她和方荻花没带水,这折腾一上午又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回来,她真渴得嗓子冒烟儿。

  “噗——”一口水下去,直接喷了,这也太苦太难喝了!

  正要过来撕吧她的陆二嫂被喷个满脸满头。

  林姝忙道:“二嫂,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

  陆二嫂气得直跺脚,“老三家的,你是不是想气死我!”

  盼盼和甜甜两个立刻上来扯陆二嫂。

  甜甜:“二大娘你不要对我娘凶!”

  盼盼:“二大娘跟变色龙一样,一会儿笑嘻嘻,一会儿凶巴巴。”

  陆二嫂要给他们气冒烟儿了,合着你们欺负我,我还不能说了是吧?

  她刚想发作,方荻花从外面回来,一起来的还有隔房大堂哥陆绍材。

  陆绍材戴着一顶遮阳的草帽儿,叼着烟卷儿,穿着白色的确良短袖,左胸口袋里插了好几支钢笔,下面穿着时髦的抖抖裤,裤/裆都被汗水洇透他自己不晓得呢,脚上穿着一双黑皮鞋、白尼龙袜。

  林姝一看他这身打扮就想跑。

  一个常年抽烟喝酒的中年男人,身上那股子油腻难闻的味儿就甭说了,他还穿着这种尼龙化纤的衣服,时髦却不透气还闷汗,被太阳一晒地面一蒸,那真是酸臭酸臭的。

  还有他脚上的皮鞋和尼龙袜子,那臭咸鱼沤肥的味道真的能辣死人。

  关键这男人他还不爱洗澡!!!

  生化武器杀伤力直接翻倍!!!

  原主这身体是比较敏感的,不管神经还是嗅觉味觉,别人闻不到的味道她就能闻到,别人闻着臭那她就要作呕了。

  陆绍材不觉得自己讨人嫌,反而涎着脸,露出烟熏的大黄牙,嘿嘿笑起来,“二弟妹,三弟妹,在家呢?哟,妯娌俩这是拌嘴啦?怎么气鼓鼓的呢?”

  陆二嫂虽然气得要命,却也不想让陆绍材看热闹,里外她还是分得清,再者她平时对外都是笑眯眯的,总是说婆婆脾气大,大嫂傻憨憨,老三家的小脾气,而她却是温柔和气的好媳妇。

  陆二嫂笑道:“大哥有空过来呀?”

  林姝没搭理陆绍材,直接转身进屋了。

  陆绍材:“哎,老三媳妇儿咋不给我好脸呢?我咋得罪她了?”

  方荻花没好气道:“她心里难受,不爱见人,你今儿有啥事儿?”

  她看看锅里,拿个窝头吃。

  陆绍材有心说二婶儿给我也来个,结果看到那黑乎乎黏答答的窝头登时没食欲,笑话道:“这哪个笨婆娘做的饭?”

  方荻花没搭理他,先给自己灌了一肚子水……苦水。

  老大家的又瞎做饭!

  方荻花瞪不到陆大嫂,就瞪了陆二嫂一眼,个懒货,宁愿吃这么难吃的饭菜也不肯做饭。

  陆二嫂委屈得很,她在林姝面前厉害,可不敢跟方荻花厉害,不但因为婆婆彪悍泼辣权威重,还因为婆婆高她将近一头呢,一般人都不敢触她霉头。

  方荻花看了陆绍材一眼,对陆二嫂道:“给你大哥倒水喝。”

  陆二嫂就给陆绍材倒了一大碗那个蒸苦窝头的水。

  陆绍材看着黑黄的一碗水,不敢喝,怕有毒,“二婶儿,我想跟你说说绍棠的事儿。”

  方荻花:“大侄子你先喝水,喝完水再说,我大老远回来,先喝口水吃口饭垫垫。”

  她不说话,闷头吃饭。

  陆绍材端起来勉强尝了一口,怎么跟刷锅水一样?他差点哕了,又怕方荻花生气只得勉强咽下去。

  他想说自己主持陆绍棠的追悼会,得定各种纸扎、花圈、香烛等丧礼用品,还得让他婆娘赵美凤定鸡鸭鱼肉的准备酒席招待客人,这都需要钱,得让方荻花拿钱给他。

  他和赵美凤算得很好,这一场丧事儿必得花个两百到三百,他们能从中落下150到两百,另外还得收礼金呢。

  到时候他们差不多能得个三四百块。

  回头还有县里公社的抚恤品,肯定先发到大队,或者他亲自去领回来,意思意思给二房点,剩下的他就笑纳了。

  他算盘珠子拨得可脆声呢。

  可惜方荻花不是好忽悠的,她对陆绍材防备得很,一看见他就猜到是什么事儿。

  “大侄子,喝水,别客气。你二婶子虽然穷,没有什么鱼肉白面,水还是管够儿的。”方荻花喝一口水吃一口要命的窝头,“不喝就是不给二婶子脸面。”

  这要不是我三儿没事儿,我今儿非把你打得下不来炕!

  她咬牙切齿地又喝一大口苦水把嘴里的苦窝头送下去,心里默念马神仙,就怕自己控制不住火气打了陆绍材不给三儿积德。

  给老娘喝!

  陆绍材为了自己的小算盘,只得端起来喝了一口。

  “呕……”他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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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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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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