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王锦儿>第13章 神奇的灵泉
  灵泉的神奇之处让王锦儿啧啧称奇。

  用意念摘下了三个大苹果,她和猫大少、小狼坐在农田边啃着苹果,查看图鉴中灵泉的特性。

  可能是因为灵泉是游戏中解锁的第一个带功能的设施,所以图鉴中有关灵泉的描述还是很多的。

  灵泉的作用是可以加快植物的生长速度,可以解百毒和提升身体的康健程度。

  但是为了维护本世界的规则,所以灵泉有一定限制。

  现实世界的一天之内只能用三桶水(浇灌植物可以稀释成一百比一),小金鱼可以缩短使用灵泉的间隔,随着等级提升,灵泉的属性也会提升。

  不过属性提升的内容没有明说。

  看完图鉴,王锦儿起身看着移栽进来的苹果树,想趁着夜色再和外面的苹果树互换回来。

  虽然这五棵苹果树在空间中生长得和原生苹果树几乎应一样,但毕竟一个是凡物,一个是游戏原生植物。

  王家现在在村子里举步维艰,未来肯定是要搬到县城中去生活的。

  既然苹果树不好带走,那她还是换回来吧。

  说干就干,王锦儿从游戏中退出,睁开眼睛从娘亲的怀里退了出来,穿上鞋子轻手轻脚跑到了后院,借着月色用意识替换了后院的苹果树。

  看着一棵棵苹果树上硕大饱满的红苹果,王锦儿似乎看到了一个个果脯换成了银钱,心中欣喜,蹦蹦跳跳地回房间,却看到大堂还亮着光。

  偷看一眼,是郑纡和郑成敏父子在谈事。

  郑成敏道:“父亲,下午我出去了一趟,问清楚了今天大哥发生的情况。说是大哥去送食物时正好碰上了拦路的钱氏,被对方骂得厉害,没办法只能扔了食盒。”

  村民们不好对着郑成敏完全叙述那种肮脏的话,所以反馈回来也只是提到了王成义被骂得气到浑身发抖。

  但只是这一条,就足够郑家父子叹息和心疼的了。

  当年王小柱死的时候,王成义八岁,已经是懂事的年纪,见到母亲被村民和王家的人刁难,所以逐渐养成了有事忍着不爱说的性格。

  后来当了爹,又几次没有考上秀才,王成义的性格就更闷了。

  但他不愿说,郑纡等人不能当做没看到。

  “爹,我们现在有了赚钱的方法,家当也大概有十几两银子,足够我们在县城租一个大房子居住,不如趁早离开这里吧。”

  郑纡叹气:“我何尝没有想过这件事情?但一是王小柱迁坟的事情,一是和王族脱离关系的事情,这两样不是我们能够很快办成的。”

  王小柱生前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人,死了也只能葬在山上,不能进入王族的墓地。

  当年他的尸体在雪灾中毁坏,家中又没有妥善下葬的银钱,洪氏无奈只能选了火葬,选了个好日子将骨灰坛下葬进去。

  之前郑纡就和洪氏提过离开的事情,但洪氏在王小柱死后十几年中过得实在是担惊受怕,她担心不带着王小柱走,会被王本家的人搞破坏。

  毕竟王本家的人似乎是入了魔,丝毫不顾王小柱曾经是他们的弟弟,什么恶心人的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郑成敏听了也是无奈叹息。

  这王族的人,可以说是烂到骨子里了!

  王锦儿在外面听着,也是五味杂陈。

  作为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人,王锦儿也见过不少脑子不太正常的人。

  但是像王本家这种级别的手足相残,抱歉她还真的没怎么见过。

  是她见识“短浅”了。

  见爷爷和小叔叔要聊完了,王锦儿轻手轻脚地回了房间,思考明天怎么把小狼拿出来。

  第二天一早,当王锦儿醒过来的时候,已比平常晚了小半个时辰。

  空气中弥漫着鲜苹果和蒸苹果的香气,勾起了王锦儿肚子里的小馋虫。

  她自己穿好了衣服和鞋子,蹦蹦跳跳地寻着味道来到了后院,抱紧了乌氏的大腿:“娘亲~”

  乌氏低头,看见女儿像是小奶猫似的在腿上蹭蹭,心顿时化了。

  她弯腰亲了亲女儿的额头,擦手带她去洗漱。

  王家洗漱的地方是在后院的井旁,小孩子一不小心就可能摔下去,瑞瑞太小,不能自己去洗。

  洗脸漱口,王锦儿乖巧地跟在娘亲身边帮忙,将削好的苹果整齐码放在了竹帘子上。

  看来今天娘亲并没有觉得这五棵苹果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这样她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现在是秋收最忙的时候,郑纡便给孩子们停了课。

  这样一来,郑纡闲了下来,在私塾帮忙的王成义也闲了下来。

  于是这两人一个在家里帮着弄果脯,一个去田里帮媳妇、儿子和老娘收粮食。

  王玉儿本是想去的,但是洪氏想着她已经十二岁了,虽然不着急,但也到了相看人家的时候,还是捂白一点儿好。

  而且之前钱氏那事儿弄得风言风语,现在还有些学舌的孩子对着王家人说厌恶话,还是别让玉儿出去脏了耳朵。

  这边果脯入了锅,那边王锦儿说自己想要在家附近玩一会儿。

  得了乌氏允许后,她便从大门出去绕到后门无人的小山坡,见四处无人,从空间中掏出了小狼。

  虽然猫大少看起来不是很靠谱的样子,但是系统本统还是很靠谱的统。

  为了不让它只有六岁的小宿主因为饲养野狼被官府抓去,连着奶狼一起被乱棍打死,最后在王锦儿的“苦苦哀求”之下,系统给小狼换了个狗子皮肤。

  这样一来,在外人眼中,这只是一只小狗。

  但实际它的攻击力却是野狼的级别,非常凶残。

  为了让捡狗这件事情合理一些,王锦儿特意在外面多待了一会儿,等差不多快到吃饭的时候,王锦儿才蹦蹦跳跳地抱着小狼回了家。

  “爷奶娘亲大伯伯娘姐姐哥哥!!你们看我捡到了一只小狗!”

  稚嫩的童声响起,王家人不约而同回头,笑出了声。

  这是一只灰色的小土狗,看起来刚睁眼不久,外表干干净净,被王锦儿托举起来时还打了个大哈欠。

  老五王昌许先感兴趣地跑了过来,试探着摸摸小狗的毛发:“好软啊,热乎乎的。”

  其他几个孩子也围了过来,王玉儿也被王昌景拉着到圈子中间,伸手接过了妹妹怀里的小狗。

  小狼在这些人身上闻到了小主人的味道,尤其是王玉儿身上香香的,它便呜咽一声,在王玉儿怀里伸了个懒腰,而后埋头打瞌睡。

  郑成敏看着王玉儿眼睛亮了,笑着摸摸王锦儿的头:“正好家里需要一只看门的小狗,那就留下它吧。”

  “好哦!”王锦儿举手欢呼:“那瑞瑞要给它起名字,就叫小狼。等长大之后,就是威武霸气的大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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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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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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