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王锦儿>第29章 谈成合作
  郑纡找马南屹要说的就是烤鸭方子的事情。

  原本郑纡还在想什么时候去将这本册子送到马南屹的府上比较合适,没想到今天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马南屹坐在郑纡对面仔细翻看着手中的册子,边看边忍不住发出赞叹声,眼中的欣喜快要蔓延出来。

  马家的酒楼生意在传到他这一代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菜谱在不断翻新实验下,也基本固定了几个特色菜品。

  但是美食吃久了难免会腻,除了一些老客人会频频光顾之外,新客人基本就是尝个鲜,很难转化为常来的客人。

  马家为此斥巨资请来了曾经的御厨更改了原有的菜谱,得到了不错的成效,但是还是缺少一个能够作为招牌菜的创新菜品。

  没想到今日只是一时兴起来到郑家,却收获了这么一个大惊喜!

  郑纡解释道:“这是我偶然在一本残破的古籍中找到的名为‘烤鸭’的美食,一鸭可以几吃,据书中形容很是美味,便抄写还原了下来。

  “可惜我们条件有限,关于火候的事情只能让马兄费心找工匠实验一番了。这方子是我们一家对马兄如此照顾的答谢,请马兄务必收下。”hτTΡδ://WωW.sndswx.com/

  马南屹愣了,半晌反应过来,将手中的册子小心合上,然后连连摆手:“这册子我不能收,太贵重了。”

  郑纡摇摇头:“这烤鸭虽然好吃,但是需要特制的炉子,掌握火候也要费很多心思,需要有人时刻看着。我家人手太少,光是做炸鸡和炖大骨就够费心了,根本腾不出手做烤鸭。这方子在我们手中就是一张废方,不如赠与马兄,让它发挥妙用。”

  马南屹深吸一口气,眼神中划过挣扎,最终说道:“不如这样吧,我与郑大哥签一份分成合同,烤鸭利润我八你二。郑大哥若是不同意,我实在不好意思收下这张合同。”

  “我们只提供了一个从未尝试过的方子,马兄要在尝试上费不少心思。我们就定下九一分成吧。”

  “好的,那就谢谢郑大哥了。”

  见郑纡态度坚决,马南屹欣然接受了他的说法,当即和郑纡签下了分成合同,心满意足地抱着一大袋干辣椒、洪氏附赠的一包鲜辣椒和一本烤鸭册子回了家。

  送走了客人,郑家人坐在一起数着今日的收益,笑容渐渐爬上了脸颊。

  郑家的鸡肉和猪肉有固定的供货商,全是对方帮忙分割好,每晚直接送到郑家,再由洪氏婆媳早起收拾好,再炸好鸡肉,这样等到有客人来的时候,复炸很快就能出锅。

  今日是第一次正式营业,大家以观察和实验为主,便少定了一些鸡肉和大骨。

  不过收益还是十分可观。今日除去成本之外,他们的净利润竟然有三两银子!

  林氏算了算:“哎呦喂,这么多钱,我得种几年地才能赚这么多啊!忒好,如果以后都能赚这么多钱,咱们家这几个小子都能去上学了。”

  虽然郑纡的学识要比县城书院的教书先生强上不少,但毕竟年纪大了,教导家里这么多孩子太费劲,还是送去书院学比较好。

  而且去书院学习不只是让他们学知识,更是去交友拓展人脉,为以后走上仕途铺路。

  只是可惜女学只在繁华的地方有,在遥县这种破旧的小地方想都别想,不然也能让王玉儿和王锦儿两姐妹去上一上女学呢!

  洪氏也笑:“老婆子活了这么多年,还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钱呢!今儿这么累,真是值了。行了,收拾收拾赶紧休息吧,明天还要继续营业呢。”

  待所有事情都办完了,当洪氏擦脸准备睡觉的时候,郑纡拿出了周禹给他的一百二十两银子,交到了洪氏的手上。

  “这些是王崇一家赔给我们的一百两抚恤金和赔偿房子与地的二十两。这段日子花了不少银钱,你挪出一部分家用,剩下就攒起来吧。”

  洪氏打开了手里的钱袋子,里面的一张银票和两个十两的大银锭着实亮眼,她眼中的欣喜完全无法掩饰。

  但最后,她也只是叹息一声,将一百两的银票放进了破旧的梳妆盒的夹层中,又拿了一个十两的银锭递给了郑纡:“算了算不久也是你的发妻的忌日。之前家里穷,你只能买些劣酒解闷,现在家里有钱了,你买些酒菜好好和她聊聊天。”

  郑纡愣了一下,对上了洪氏浑浊的眼睛,哽咽地说了声:“好。”

  郑纡身为被家族抛弃的弃子,虽然考上了状元的功名,但在明都中也是举步维艰,后来能起步,全靠发妻及其母族的信任和帮扶。

  因此,郑纡对发妻的情感不只是爱慕和依赖,更是信任和感激。

  只可惜发妻身体不好,生了小儿子后没过多久便因病去世了。

  再后来,郑纡因受家族牵连,不得不将年纪尚小的儿子交给了发妻的母族,自己跋山涉水来到了乌鱼村,在经过孩子们的同意后,和洪氏达成协议,结为了夫妻。

  洪氏虽然是个不识大字的农妇,却眼界宽广,善解人意,甚至同意郑纡在家中书房安置了发妻的一块牌位,以解思念之情。

  看到郑纡珍重地将十两银子放到了袖口里,洪氏叹了口气:“哎呀,你说得亏我现在知道成德没有死了,不然这一百两银子就是拿在手上,我这心里也是难受得慌。这孩子六年没给家里来信儿,怕是任务繁重又危险。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再寄一封信回来也好啊!”

  郑纡笑了:“没准明儿个你一睁眼,成德就站在你面前了。”

  洪氏嗔了他一眼:“你可别拿我老婆子讨趣儿,万一我真信了呢?行了,快睡觉吧,明天还有的忙呢。”

  郑纡想了想说:“等过段时间生意稳定下来了,就招几个长工来帮忙,最好是买几个人回来。这炖大骨和炸鸡的方子都可做家传,让别人学去可就糟了。

  “买人回来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他们的卖身契都捏在主家的手里,就算是有反叛之心,逃走也会被通缉。”

  “买人?”

  身为一生靠自己的农户,洪氏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买人做主家的一天。

  她摇了摇头:“我们才营业一天,这件事情之后再说吧。”

  郑纡想了想,能理解她无法接受这件事情,便不再多言了。

  买人肯定是要买的,洪氏婆媳身体不好,几个孩子也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不能跟着家里做生意反而荒废了学业。

  既然洪氏不同意,那就等一切走上正轨的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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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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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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