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王锦儿>第7章 香喷喷的炖大骨
  从糕点铺出来后,郑成敏和王昌景紧绷的神经才松弛下去,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叔侄二人对望一眼,看见了对方眼中的欣喜。

  郑纡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走,爷爷给瑞瑞买糖葫芦去!再买些肉炖着吃!”

  王锦儿美滋滋地摇了摇小辫子,小脑袋里飞速旋转,想着有什么便宜又好吃的大餐做法。

  郑纡毕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读书人,郑成敏和王昌景也没有管过厨房中的事情。

  王锦儿觉得自己得拉着一下当前的局势,不能把钱都花光了。

  所以她拽着郑纡的袖子,大跨步地去肉摊:“瑞瑞不吃糖,吃多牙痛痛。我们去买大骨头和调料,回家做炖大骨吃好不好哇?”

  郑纡看小丫头态度坚决,也就先随着她去了。

  肉摊老板正低头拔猪毛,一抬头就看到了一个小家伙蹲在了大骨头前面,左看右看,还捏着小鼻子看了看脏器。

  他哈哈大笑:“这是谁家的小丫头啊,竟然不怕我这肉摊上血淋淋的生猪肉?”

  王锦儿指着带肉猪大骨:“伯伯,这个大骨头怎么卖呀?”

  猪大肠什么的,她倒也会处理。

  但一会儿坐牛车回去,若是带着一坨臭烘烘,怕是会被骂吧?

  还是算了。

  肉摊老板一看,笑着逗她:“小丫头,这大骨没肉,不如买点儿大肥肉,做红烧肉一吃,满嘴流油,可香了。”

  王锦儿托腮:“那瑞瑞多买些大骨头,再买一点儿肉,伯伯可以便宜一点吗?”

  “这里有三斤大骨头,我按三文钱一斤卖。肉十文钱一斤,如果瑞瑞把大骨头全买了,肉就算八文钱一斤。”

  王锦儿算了一下,拽拽郑纡的衣服:“爷爷我们把大骨头全买下来吧,回去炖肉还能给李婶婶送。”

  郑纡没有思索,直接掏钱买了三斤大骨头和一斤肉,装进了两个小竹筐中。

  带着孩子们回了牛车边上,又交了四文钱,四人坐上了牛车。

  一个佝偻着腰背的老太太眯着眼睛,盯着郑纡身前的背篓问:“你家这是买肉啦?”

  王锦儿叹气:“哎呀,别提了。我们就卖了点果子,银钱都不够买肉,只买了大骨头熬汤。”

  说着,她掀开竹筐上盖的布,血淋淋且没什么肉的大骨头一闪而过,几个看热闹的大婶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这些人基本都是王族人,看不得之前被他们排挤的王小柱家过得好,也看不得洪氏带着孩子还找了个举人老爷。

  所以此时看到他们竟然只买了点大骨头,这些人难掩眼中的笑意。

  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她们便回过头去说着家长里短的八卦,不再看王锦儿等人,四人倒也落得清闲。

  回到家时,乌氏等人正在做衣服,转头看见他们四人面露喜气,心中悬着的大石头落了下去。

  洪氏笑着迎了上来:“回来了,情况怎么样?”

  郑纡将竹筐放在地上,从怀里拿出了荷包:“都卖出去了,果脯一百八十文一斤,干菊花三十文钱一斤,一共九百九十文。我们买了些东西,这是剩下的,你收好。”

  直到此时,郑纡的语气中才露出了难以掩饰的激动。

  虽然小时候脱离家族,但是郑纡家中也有些家底,所以从小到大,他都没吃过什么苦。

  直到十六年前匆忙离开明都,他才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做“百无一用是书生”。

  乌鱼村是个贫穷的小村子,能让孩子读书的长辈不多,能凑齐银钱让孩子读书的村民就更少了。

  而且郑纡只教一些基础知识,所以学生束脩少,赚到的银钱甚至不如洪氏和乌氏的绣品卖钱来得快和多。

  可他们一大家子人多,一年到头来攒不下半两银子。

  现在一次就挣了一年的钱,他怎能不激动?

  洪氏也很激动,抱住了扑过来的王锦儿。

  王锦儿仰头撒娇:“奶奶,我们买了大骨头和肉,还有一些调料,一会儿做一些炖大骨给李婶婶和牛叔叔送过去好不好呀~”

  洪氏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瑞瑞真懂事。奶奶给你做红烧肉吃!”

  王锦儿神秘兮兮地说:“奶奶,瑞瑞会做超好吃的炖大骨的方法,瑞瑞说,奶奶做,三哥烧火!”

  “好!那今天奶奶给你打下手。”

  祖孙三人进了厨房,洪氏掌勺,王昌年烧火,王锦儿口述。

  之前在肉摊上王锦儿就让老板将大骨头剁开,方便入味。

  这个时代发展落后,调料的种类又少又贵,盐巴不纯,酱油也查无此油。

  所以最后他们只是每样调料买了一点儿,再买了最便宜的黄酒用于去腥。

  用干净的纱布将调料包裹起来,在大骨去腥焯水之后开始加调料炖煮,不久之后厨房就传出了浓郁的香气。

  几个玩玩闹闹的小豆丁闻着香气,小鼻子耸动起来,闻着味道趴在厨房门口。

  就连心情不佳,闷在房间里做绣活的王玉儿都忍不住抬起头来,寻着味道转头看向厨房的方向。

  家里上一次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洪氏咬牙买了两斤肉包饺子和熬猪油,到现在猪油罐还没有下去一半。

  洪氏精打细算,做肉菜不怎么放调料。

  但就算是这样,每次吃肉的时候,孩子们还是回味无穷。

  王锦儿做菜和洪氏完全不同,不过度节省调料,份量恰到好处,最大凸显了肉食的香味。

  用柴火烧出来的饭菜,是天然气无法比较的。

  王锦儿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撒娇让洪氏用大勺子舀起了一口肉汤,吹凉后尝尝味道,仰头心满意足地笑了。

  “奶奶,大骨头好啦,可以关火了!”

  洪氏应了一声,将炖好的大骨头盛了出来,又将一旁洗净焯水的肉块和煮好的鸡蛋放在一起做红烧肉。

  而此时,听到邻居说王家人穷到只能买大骨头熬汤的钱氏因为不信,偷摸摸地来到了王家外墙的角落里,被王家传出的香气弄得心痒难耐。

  这怎么可能是大骨头的香气?分明就是红烧肉的香气!

  王家人果然挣了大钱。

  挣钱不孝敬公公,真是不孝顺。

  要知道她家顺哥儿可是捡了野果子都会记得给爷爷带回来的乖孩子。

  不行,她得想办法问清楚王家是怎么挣钱的。

  都是一家人,贡献方子一起挣钱也是合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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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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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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