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也忒毒了,感觉像咒谁死似的,大家听了脸色立马冷了下来。
“我呸!你是什么东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阿婉就是厉害,我让你说她!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杨小梅当即跳起,一个蹿起,用头直撞刘寡妇的肚子,把人顶的直接翻倒在地上。
不等人反应过来,又一个鹞子翻身,骑在刘寡妇身上就是一通打,如此生猛的战斗力,让杨清婉目瞪口呆。
真不愧是吴氏亲生的。
众人花了好大的劲,才把两个人分开。
杨小梅头发有些散乱,脖子那里被抓了几道,好在脸上没有伤口。而刘寡妇双手伏地,躺在地上哎哟哎哟的叫唤,哭闹不已:“都来欺负我这命苦的人儿!现在连个丫头都敢来打我了!我的命啊……”
每次哭起来都是这一套,再可怜的说辞,大家都听腻了。
杨清婉气定神闲,缓缓地说:“婶子不怕全村人笑话,只管去闹!我们杨家的名声,早就在村里不值一提了,多你几句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用不了多久,我奶奶闻着信儿就会过来了,我看你是想在床上再躺一月?”
此话一出,刘寡妇瞬间噤声了。
杨小梅刚刚已经打得她快散架了,再来一次,她非得去了半条命!
咬咬牙,她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扶着腿走了。
看了半天热闹,大家也都散了,回去接着干活了。
后山丛林环绕,她们沿着山林小路,慢慢往前走,两边的花草也越加繁茂,红的热烈,绿的鲜嫩,生气十足。
杨小梅身子圆滚滚的,爬了没多久就累了,走一步歇两步。刚走到山上的斜坡就一屁股坐到石头上不肯动了。
杨清婉只好先放下东西,往树木根下看。
北旺村有山有水,树林里的气候潮湿,一般会有一些喜阴的植物长在树下。
仔细扒拉了一会,杨清婉果然看见一小片杂草似的草本植物,翻了翻叶子,下面结着蓝色的果实。
杨清婉小心翼翼地拿着锄头,整株整株地挖出来,避免破坏它的根茎。不一会就挖了十几株,篓子里装了小半。
“这是什么?你挖韭菜干嘛啊,家里种的不都有吗,野韭菜不好吃!”杨小梅百无聊赖的拨弄着花草,凑过来瞧了瞧,小声嘟囔着。
“这不是韭菜,是麦冬。喝了对身体好。”
只有麦冬还不够,她还需要其他几味药材,来配制需要的方子。
不过来日方长,她也没指望一天就把药材采完了。
正想着,突然嗅到一股清气芳香,转身一看,杨小梅手里扯了一把野花,底下的叶子正是薄荷草。
这正是她想要的,薄荷草性辛凉,可以疏风散热,
杨清婉让杨小梅再去采些这样的草,可以拿来做粥吃。
一听到有粥可吃,杨小梅眼都放光了。
三下五除二薅了一大把,昂着胸脯,兴致冲冲地递给杨清婉,一副求表扬的样子。
杨清婉眉目含笑,把薄荷草放进去,背篓差不多也满了。
日头升高了,再看看杨小梅头上出了一层汗,估计也走不了多远了。
于是,她跟杨小梅说在这休息会,再看看有什么可采的。
杨小梅当然乐的开心,往树上一靠就眯了起来。平时她也没干活过,猛一下走这么远,早就累坏了,不一会就睡着了。
确定她睡沉了,杨清婉才找了个不远处隐蔽的树影下盘腿打坐,闭目静心。
天地孕育灵气,山林之中的能量充足纯粹,比山下好了不止十倍。
修行片刻,她的灵气就已经充盈了起来。
绿叶茂密,叶片稀疏间洒下的阳光打在杨清婉脸上,黑黝黝的肤色渐渐淡去,显出几分原本的样貌,仿佛洗去了一层污泥。
睁开眼睛,身体明显舒服许多,没以前那么虚弱了。
杨清婉舒展了下胳膊,长舒了一口气,感叹道,以后上山总算不会太累了。
结束后,她轻轻将杨小梅推醒,说道刚刚看了附近也没什么可采的了,不如先回家,明日再来。
“我怎么感觉你好像白了点?”杨小梅揉揉眼睛,惊讶地说。
灵气养人,是由内而外的。杨清婉的样貌本就好,只是之前常常下地劳作被晒伤了,才会看上去又村又土。
前世她在侯府被精心妆扮后,也是清水出芙蓉般的姣美佳人,尤其是一双眸子,像极了侯夫人。
不过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还是不说为好。
“是吗,可能是太阳把你眼睛晃花了。”杨清婉指指太阳,说:“不早了,咱们先下山吧。”
杨小梅也没多想,赶紧收拾好东西,她肚子饿了!
回到家里,杨清婉将麦冬洗干净摊开,放在院子里晾晒。
看了下日头,估计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吃中饭了。
田氏又要干活,又要做饭,身体早晚会吃不消。
所以她也不想闲着,今日的中饭她提前做了就是。
灶下生好火,杨清婉一边在大锅中煮了梗米粥,另一边将新鲜的薄荷叶洗干净,加入几勺清水放入炖锅中,慢慢煎煮。清新的香气溢出,煎出薄荷汁后放凉。
梗米粥煮好后,再将薄荷汁倒进去,闻起来清甜诱人,粥里点点翠色,别有一番风味。
杨小梅站在锅边,一步也迈不开。
手刚伸出去,立马被筷子抽开了。
这一下,下手很重,在手背上直接抽出了两道红印。杨小梅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却还是没说话。蜀南文学
杨清婉不慌不忙地盛了三碗出来,装好递给她,叮嘱道:“你先给爷爷他们送过去,回来再吃。你的那份,我多给你加糖。”
杨小梅重重点头,抹了把眼泪,快步出门了。
口腹之欲也是贪欲的一种,若是现在不对她加以克制,以后真的要遭人厌弃的。唯有一点点的扳正,先延长小梅的用饭间隔时间,日后再慢慢调理。
杨清婉拿起一碗早已凉好的薄荷粥,再从后院摘了些鲜嫩的黄瓜番茄,一齐收在篮子里。
说起来,陈大娘家离杨家也不算远,中间大约隔了四五户人家,走到一棵粗壮槐树下,前头的青砖瓦房就是了。
陈家家底不错,老两口勤恳能干,陈大叔是出了名的好木匠。
不论是桌椅板凳,还是罗床家具,样样都拿得出手,经他手的物什用了七八年也不会坏,因此深得大家的信赖。
夫妻俩勤俭持家,只有一个儿子,在县城府衙当捕快,有月钱,因此陈家的日子比其他人好过许多。
还没敲门,就听见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夹杂着几声妇人的抽泣,杨清婉心下一紧。
这咳嗽声听上去,不像普通的感冒发热,她赶忙敲起门来。
陈大娘推开门,一见是她,讶笑着说:“婉丫头,是你啊,身子好些了?”
“大娘,我好多了,多谢您那天的好心。我听说陈叔病了。这是我中午做的粥,给大叔送点来。”
陈大娘眼睛更红了,摸着她的头:“好孩子。你陈叔这几天病的重,吃不下什么东西。多谢你的好意了。”
杨清婉也不气馁,浅笑道:“大娘,这是薄荷粥,有利于止咳散热,对咳嗽病人有清利咽喉的功效。”
陈大娘刚想推拒,屋里传来一阵咳嗽的声音,呼吸十分急促,像是要随时喘不上来了一样。
顾不得说话,陈大娘赶忙回屋,杨清婉也默默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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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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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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