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婉揉揉眼睛,坐起来吃了几口,佯装懵懂地问:“娘,我怎么中暑热了?”
“还不是你奶奶!”田氏提起来就来气,愤愤地说:“收个麦子也要你累死累活地干,居然敢这么使唤你,要有个好歹,我找她拼命!”
有印象了,应该是侯府来接之前的半年。
喂下一碗鸡蛋羹后,李秀娥就来了,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拿帕子为杨清婉擦着嘴角。
她看着一脸关切的李秀娥,若有所思地笑了。
前世她纯善无知,因着李秀娥待她不错,因此跟她也算上是无话不说。
某天李秀娥的贴身丫鬟传信说有了麻烦,她急匆匆赶到村尾,却碰上了几个地痞流氓,将她强行拖到草丛里。
幸好有人经过,打跑了这些人,但是她的名声也坏了。
三人成虎,流言越传越凶,最后顾家登门退了亲。
在她被村民羞辱,甚至想要一死了之的时候,顾显成亲了。
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好表妹,李秀娥。
“表妹,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呀,怎么,表姐不欢迎我?”李秀娥撅起嘴,冲着江清婉撒娇。
江清婉是在候府混过的人,对李秀娥眼底掩饰的轻蔑看得一清二楚,她也不戳破,淡淡地回:“是么?”
不知道为什么,李秀娥觉得今天的杨清婉有些奇怪,那双眼睛越发亮了,好像看穿了自己似的。
她摇摇头,又觉得自己多想了,就这个丫头能有那么聪明的脑子?才怪了!
李秀娥晃晃江清婉的胳膊,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银镯,成色虽然很一般,但是胜在颜色亮丽,还雕了个梅花,怎么也得个五两银子。
无事献殷勤,恐怕又是来打听顾显的。
田氏和顾家关系还不错,因为杨芽和顾显的亲事大家都知道,大耀国民风也比较开放,正常的男女见面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杨芽偶尔也会给顾显送些吃的用的,彼此还算融洽。
李秀娥表面是来讨好她,实际是从她这打听清楚顾显的爱好,吃什么穿什么,最近在干什么,然后装作与他志趣相投的红颜知己,慢慢地将顾显抢过去。
能被抢走的男人,江清婉也不屑一顾。
事实上,她跟顾显也没说过多少话,心里顶多有点暧昧的情愫。
既然李秀娥要抢,那就拿走好了。
在她眼里,男人还不如银子实惠。
江清婉心安理得地接过镯子,瞧了又瞧:“表妹,下次别带这些首饰了,带着玉镯,干活儿都不方便。还不如给我银子呢。”
李秀娥气得笑了,这还挑起来了?
她一个月也就二两银子,这些首饰都是旧款式,她早就不戴了的,不然怎么会轮到这个土包子?
但是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只能先哄着这个蠢货,等她做了顾显的娘子,她就是官家夫人,这些东西她都会让她们吐出来。
江清婉才不管别人的脸色,坐了一会,觉得身子实在乏累,就躺了下去。
结果就看到正对着的窗户缝里,是杨小梅那双瞪大的牛眼。
她专门避开门口的丫鬟,爬到后院,看到李秀娥送了一只镯子,她的眼睛都要喷火了。
江清婉扫了一眼,假装没看到。
江清婉才不管她心里怎么想,把镯子揣好,打了个哈欠说:“表妹,你这次来肯定还有不少好东西吧?”
杨小梅一听,耳朵支愣得比兔子还长。
这懒散的语气,上挑的眉毛,简直跟杨小梅要东西的嘴脸差不多了。
这还是她那木讷的表姐吗?
李秀娥简直怀疑自己耳朵。
她嗔怪地说:“我哪次没给带好吃的好玩的呀?就连爹娘都说,我对你比对宝弟还好呢。”
李秀娥是长女,她还有一个弟弟,叫李宝成。
“是呀,上次你给我拿的簪子,可比给小姑的还漂亮多了,还有珍珠呢。”
“那些东西也不值多少钱,姐姐喜欢,我再拿些就是了。”
李秀娥不屑地笑笑,果然是庄稼人,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小玩意都视若珍宝的。
“表妹对我的好,我都记着呢。”江清婉眼睛闪烁,咬着嘴唇,看上去有几分为难:“只是顾家过几日要办庆学宴,我也想穿得漂亮点。”
顾显中了秀才,这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
顾家当然要摆宴席,请全村人来庆贺。
李秀娥得知这个消息真是喜出望外,这可是跟顾显接触的好机会。
顾显是读书人,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努力了好久,才跟顾显搭过几次话。这次这么多人在,若是表姐出了什么丑事,这门亲事顾家怎么还想要!
想到这,她紧紧扒着江清婉的袖子问:“那肯定很热闹呀,姐姐带我一起去嘛。”
江清婉扯扯自己破旧不堪的衣服,示意:“哎,我这样怎么能去,跟表妹也差得太远了些。”
这话正中李秀娥的心坎,她最喜欢别人恭维,大手一挥:“我让红玉她们立即去买,保准表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江清婉根本不指望李秀娥买什么衣服,肯定憋了一肚子坏水呢。
想想也知道,肯定是把自己当绿叶来衬托她这朵娇花。
不过不要紧,杨小梅看见镯子肯定气坏了,她可是个胡搅蛮缠的,狗咬狗,一场好戏了。
江清婉又随便应付了李秀娥两句,就推脱说要睡下了。
另一边,杨小梅暗暗下定决心,要把这些话都告诉吴婆子。她是有些心眼的,虽然她的年纪跟杨芽、李秀娥相差不大,但是怎么说也是姑姑,全是长辈。
所以每次她都只能撺掇吴婆子去抢,奶奶要,孙女还能不给?
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有漂亮衣服,玉镯子带,还有村口那些小姐妹羡慕的眼光,她比掉蜜罐里还甜。
至于杨芽没有衣服怎么去庆学宴?
她才不管呢!
那个秀娥,真是坏!有什么好东西都给别人,两面三刀,要是自己是李家小姐就好了,吃香的喝辣的,不用一点点从李秀娥手里抠!
杨小梅沉浸在穿金戴银的幻想里,脸都涨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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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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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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