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诗云百里墨>第29章接下来一个月计划
  送完了东西,林诗云带着诺诺回了家。娘俩吃了早餐林诗云开始做在炕上织,围巾帽子等东西。林诗云手法飞快,林诗云想在十月份前让这批货上架。另外林诗云空间里的葡萄酒,也该卖掉了。

  林诗云打算留个三五坛子葡萄酒,存在空间里,等明年这个时候那就是陈年的好酒了。另外林诗云要去镇子上考察一下,看看哪个酒厂酿的酒最好。鲜花酿酒,实际上应该叫鲜花泡酒。

  鲜花经过泡制,泡在酒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鲜花里的香甜气息会完美的混合进酒里。始酒水里平添一股香甜气息。更纯更香。

  林诗云要买一些上等的酒开始寻找梅花树酿制梅花酒了。

  另外葡萄酒也得要包装一下,那大酒坛装着卖不出好价格。林诗云要找找看有没有烧制琉璃瓶子的,用琉璃瓶子装最好。

  实在没有就只能用瓷瓶子装了。另外还要编辑号码,以后自家的酒一定要有编号的。防止以后自家的酒火了有人仿造。不怕他们比自己家酿的好。就怕弄臭了自家名声。假酒太多影响生意。

  有了防伪标识就不怕别人伪造了。另外化妆品也要学习实验起来了。等来年开春各种鲜花制品都做到心里有数。林诗云就要买人培训建厂子了。好像有点快了。

  不过没关系一点点来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先要学习技术明天去找找看有没有酒水货源。实在不行就自己酿酒。

  林诗云打算先研究一下炮制花茶。花茶不用其他配料,只要有手艺就行。等空间花开了就可以尝试一下了。

  林诗云歪歪着各种想法。手里不停的编织着一套帽子,手套,围巾一小时就编好了。诺诺在沙盘上练习写字。写这两天林诗云教给他的三字经和唐诗。

  看着林诗云拿着前两天鼓捣出来的毛绒绒的线,两根长长的带尖的竹棍。来来回回的倒腾着。不一会就弄出几个好看的东西来就凑过来等着看看最后是个什么东西。林诗云也不管他只顾自己织的飞快。织好了组装上一对兔子耳朵和手套上的毛线兔头围巾上也有个兔子头。诺诺立刻跳起来到这也太好看了吧。“娘亲你太厉害了!这个好可爱呀!”

  林诗云笑笑问“喜欢的话给你带。”

  诺诺挠挠头道“我不要,这个粉色的是女孩子带的,诺诺是男子汉才不要用女孩子的东西那。”

  林诗云笑笑说“等着啊!娘亲织完这个给诺诺织一个棕色小熊的给诺诺。”

  诺诺高兴的跳起来“太好了!谢谢娘亲。”说着照着林诗云的脸上吧唧就是一口。亲完才反应过来。小脸通红的跑回沙盘前继续写字。

  林诗云笑了笑,手里不停继续自己的承诺给诺诺织了一套围巾。

  围巾只好后诺诺迫不及待的,带起来。给林诗云看。问林诗云“娘亲,你看诺诺带着好看不?”

  林诗云说“好看,好看。我家诺诺最帅了。”

  诺诺最近身体好了很多,也有肉了。小脸圆润起来。脸蛋上带着胖嘟嘟的婴儿肥!皮肤也白里透红。戴着小熊帽子可爱的不得了。

  诺诺歪着头问林诗云“娘亲,帅是啥意思啊?”

  林诗云说“哦,就是俊的意思,夸男孩子好看就是帅。”林诗云一不小心说了前世的流行词。

  诺诺盯着自己手套上的熊头问林诗云“娘亲这个熊头不能用布料做吗?我看娘亲的毛线好像不是很多的样子。用布料做,节省下来的毛线又能织好几套围巾帽子了。”

  林诗云眼睛一亮道“对呀,我怎么没想到那?还是我儿子聪明!”

  诺诺挠挠头不好意思道“没有了!哪有这么夸自己儿子的?我都不好意思了。”诺诺的小脸蛋又红了。林诗云哈哈大笑!诺诺小包子还真是爱害羞。

  林诗云继续着编织中午简便吃了点。继续织,到了下午林诗云累的腰酸痛。就起来打算出去溜达一圈。缓解一下腰的不适感。诺诺也跟着。

  林诗云在村子里随便转着。来到村长家附近,心说来年开春还得买房基地不如先看好地方,买下来需要整顿啥的也好提前准备。

  想到就做。林诗云朝着村子里的边的一个小山丘走去。那里是村子附近地势较高的地方,俗话说站的高看的远,林诗站到小山上往下看。几乎全村都收入眼底。

  林诗云扫视着全村看到一处地方,那里有个高高的峭壁,前面是一片不小的空地。足有五亩地。在外围是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小河流过。

  林诗云注意到这个地方,主要是因为这个地方与别处不同。这一处树木还是绿的,没有掉光叶子。树林里的空地也有些小草也是绿色的,没有枯萎。

  林诗云觉得这个地方一定有古怪。就带着诺诺过去看看。到了地方,林诗云闭上眼睛,仔细感受。风从指间吹过草丛里有沙沙的声音。

  林诗云缓缓睁开眼睛,她知道了!这里的气温比别处的暖和。虽然没有太明显,但林诗云经常在空间里练习内功。仔细感受是能感受到气温的轻微变化的。林诗云决定了她要在这里建房子。

  明天就找村长买房基地。

  决定了买地的事,林诗云带着诺诺回家做饭了。晚上还要教诺诺读书。和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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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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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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