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嘱咐他,五月份就要开始春耕了,让他安排好时间,别耽误了村民们地里的活。给放春耕假厂子里的活重要,春耕同样重要。
林诗云把需要的空间粮食提前留了下来。让福海妥善处理。林诗云说“我明日可能会和王爷一起回京,家里这边你们几个带头的,多费些心思。”福海恭敬答应了林诗云就离开了。
林诗云又去找了福运,同样交代了些事情就又去了化妆品作坊。安保办公室,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才“”回家去了。又觉得不对还得嘱咐一下陈磊,镇子上的事情要他多费心思了。林诗云赶快用空间去了陈磊家,说明了自己要出远门,针织品作坊那边,就要他费些心思了。
一切安排妥当林诗云就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百里墨早早起来,去了林诗云家里。诺诺也早早起来了,见百里墨来了就问“爹爹这就要走吗?我想把今天的晨练练了再走,特意早些起来晨练。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百里墨听了儿子的话欣喜不已道“这么说,你是愿意跟着我一起回京了?”
诺诺点点头。百里墨道“你先去晨练,我去看看你娘亲,起来没有。”
诺诺道“不行!你要让忘川姐姐,或者彼岸姐姐去看就行了!你不许进去!”诺诺立刻不干了。娘亲还没有说他考验通过那!怎么可以随便进出娘亲的房间!万一他没有通过考验,毁了娘亲名声怎么能行!
诺诺不依不饶的,非得拉着百里一起去晨练。百里墨只好不情不愿的跟上了。
诺诺一边走一边说“我们要带着玉柔一起去京城。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跟你回京了。”
百里墨道“你小子,为了你女人,拿这话威胁你老子是吧?”
“我没有威胁你,我们是一定要在一起的。”诺诺坚定的说。好像没有听见,他爹刚才说的那句“你女人”。可能在他小小的心里,已经将玉柔视为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了。
百里墨道“去了京城!你们也不能天天在一起的!你还有好多事情要做的,不能天天在一起玩的。”
诺诺道“我们可以一起读书,一起习武,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啊!”
百里墨道“一起睡觉?儿子你跟谁学的?小小年纪怎么不学好那?”
诺诺道“爹爹你想多了,男女七岁不同席,我才五岁,玉柔四岁。我们一起睡觉是没有问题的。”
百里墨“好吧!你有理!”
两人晨练完,玉柔和林诗云也收拾妥当了。众人准备出发。天边刚泛起鱼肚白,还没有大亮,村民们都没有起床那,众人已经出了村子。
诺诺因为起的太早,躺在车里又补了一觉。醒来时,玉柔和林诗云正吃着点心。百里墨也进到车里,一起吃早餐。
吃完了饭,诺诺闹着,要出去和百里墨一起骑马。诺诺因为太小,他的腿够不到马肚子,驾驭不了马儿,还没有学习骑射。所以要出去骑马,就要百里墨带着他。んτΤΡS://Www.sndswx.com/
百里墨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了。百里墨刚带着他上马,诺诺竟,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来了一句“平时经常骑老虎!骑马还是头一次。”百里墨带着回京的侍卫,都是驻守在镇子上的。对村里情况不了解,听了这话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百里墨道“等到了京城,我给你弄只矮马。你就开始学骑射吧!”
诺诺道“我不要矮马,一点都不威风。弄只汗血宝马的马驹也行啊!”
百里墨道“马驹毕竟不是成年马。你要是用马驹学会把马驹累坏了,到时候就废了,长大了也没有大用了。这样吧!我给你弄个马驹,你自己养着,培养感情。在给你弄只矮马你用他学习骑射咋样?”
诺诺开心了,差点蹦起来。林诗云道“你就惯着他吧!”
百里墨道“男孩子喜欢马儿兵器啥的都是正常的。那汗血宝马现在不给他,以后也是要给他弄一个的。从小养起来感情更深厚些。”
到了中午路过一个小镇。吃了午餐,准备了水和干粮,就又开始赶路了。一路上走走停停的,林诗云也偶尔出来骑会马。
中途休息时,百里墨顺手一捞,将林诗云捞到马背上。留下一句“我们在前面等你们照顾好少爷和小姐”就扬长而去了。
林诗云问他“你干嘛呀!”
百里墨道“带着一群电灯泡,有什么意思。咱俩先过一会二人世界不好吗?”这些词都是从林诗云那里学来的。虽然他不知道电灯泡是个啥东西。
两人停在离大部队不远地方,百里墨还给林诗云折了一束花。等大部队追上来,林诗云又回到了自己的马背上。一路上风景很好,林诗云也不想老是闷在马车里。
有时,夜里没能抵达下一个落脚点,林诗云就会支起烤架,给大家来上一顿烤肉大餐。众侍卫都说“以前出远门没有落脚点,是真受罪,吃不好,睡不好的。还是跟着夫人好。吃的饱,睡的香啊!”
百里墨的脸色难看的要命,他的小媳妇,还要给这帮臭小子烤肉吃。自己都舍不得使唤小媳妇给自己做饭吃,却便宜了他们。百里墨道“到达京城,每人回总部领五军棍,小惩大诫。”
林诗云见百里墨生气了,忙上前给他顺毛,趴在他耳朵边说道“晚上去空间里,我专门给你做饭吃好不好?别不开心了。”
百里墨道“这还差不多。以后要吃烤兔子让他们自己烤。你只能烤给我吃。”
诺诺不干了“不行,娘亲也要给诺诺烤。不给臭爹爹吃。”
百里墨抓住诺诺就是一顿收拾。诺诺被亲爹弄的浑身痒痒。诺诺身上痒痒肉多,最怕挠痒痒了。百里墨挠他痒痒,小诺诺笑的满地打滚,一边嘴里还求着饶。“好爹爹,呵呵呵别挠了,呵呵呵呵,我错了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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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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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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