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叶晨>第21章 追光蝶
  说实话以前,叶晨以前对林倾雪的态度就比较自然,因为叶晨刚穿越过来,心态还没转过来,从心里感觉这种女神根本不是他能下手的。

  但是你长得那么好看,不就是给人看的我又不想追你做老婆,多看两眼还不行啊,至于你喜不喜欢我,跟我有啥关系。所以那时的叶晨自信且霸气。

  但是现在要追人家,这个印象分就必须得有,那高冷女神一般喜欢什么男生,以叶晨多年来做情感咨询师的经验来看。

  首先性格这方面,大多秉持着同性相斥的原则,按照林倾雪这高冷女神的性格,那自己肯定不能再是高冷男神了。要不然两个冰棍在一块,半天憋不出两个屁,那还咋相处啊。

  那谈恋爱为什么叫谈恋爱,那不就是得交流吗?所以叶晨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优先考虑小奶狗,或者是纯情小处男,这两种感觉成功概率大一点。

  至于小流氓呵呵兄弟小说看多了,现实世界110,魔法世界一个冰霜之棺,过程全省了,直接准备抬走。叶晨表示女生是喜欢坏坏的男生吗?放屁!人家是喜欢长相痞帅的,那是长相不是人品。你要是长得痞帅但很温柔,那是更加分的。

  性格这方面,就先纯情小暖男,过度小奶狗,感觉可以。至于长相咳咳咳,自己看来无人可以一战,这方面稳稳拿捏,至于具体长相不用问,照照镜子就好。

  “那雪儿姐,我先回宿舍了,明天我上午出发,到时候去冰院找你。”

  叶晨打破了这有点尴尬的局面,当然就他自己尴尬。

  “嗯!”林倾雪轻轻点头,之后便离开了。

  “兄弟们!我回来了。”叶晨打开宿舍门说道。

  “等你好久了!”陆齐有开心的说。

  “走!老大,为了庆祝你获得第一,我请客咱们大吃一顿。”小胖子手舞足蹈的比他得了第一都高兴。韩风也很开心的在一旁。

  “走!今天我请都别抢,今天随便吃,叶哥有的是钱。”

  这种感情是比较纯粹的,并不掺杂太多功利,叶晨是可以清晰感受到,这那种真正为你成功而感到高兴。

  虽然叶晨自己感觉这比赛并没有什么,这就是兄弟吗?或许也只有小时候的感情这么纯粹吧。叶晨反正上辈子是没有体会到。什么事情都靠自己,不尴尬的说前世叶晨刻在心里的座右铭就是:那样小心翼翼,独自静寂,独自欢喜。不是身处其境别人永远不懂这句话的含义。

  上一世叶晨总是孤独的,从骨子里灵魂上。物质上的贫瘠可以忍受,但灵魂上的孤独却不可言说。前世那种虽然身处与川流的人海,但却无一人可相互依靠的孤独感,比自己一人在一个屋子生活,更让人灵魂一颤。

  我只能靠自己,我不能倒下,要好好的活着,这是叶晨上一世经常对自己说的话。幸好自己生活的环境是比较公平的,自己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一世虽然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但自己更是有了天赋,说实话自己虽然对情亲有些恐惧,但自己真真切切渴望爱情和友情。

  真的开心是会传染的,叶晨也感觉跟自己得了第一,一都开心。叶晨和宿舍的兄弟,在火院的吃吃喝喝玩到很晚,这异世界的酒都是甜的,大多都是果酒但也有一些草酒药酒等制作的,度数是有很大差别。

  叶晨目前感觉这个果酒度数,是和售价成正相关,越贵度数越高。不要看都是些果酒草酒药酒,度数有的非常高,向登仙楼有名的神仙醉,据说神仙喝着一杯也得醉,不管你是什么人都是一杯倒。

  叶晨今晚喝的这酒也颇有名气,叫夏虫不可语。这夏虫虽说是虫,但要放在叶晨前世也要像麻雀大小。有些像是叶晨前世的蝉,他是快要黎明的时候从土里钻出,等待东方的第一抹鱼肚白,微光起而展翅飞。

  这种虫子从起飞开始就只能存活两到三天,光不熄飞不停。完全黑暗之后则栖息在树上,它们白天飞的时候像一只只美丽的大蝴蝶,透明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

  可美好总是短暂,第二天或第三天当黑暗降临,它们安宁的落在树上,再也不会起飞。或许是一阵风,或许是一场雨,将它送回它来此的地方。结束了就结束了并不会留下什么,或许最好的结局便是生于大地死于大地。

  它生前也相当于两三级光明魔法师和一二级音系魔法师。夏虫也叫做追光蝶,没有任何攻击力,生前也没有毒,但死后则是有剧毒,长被用来制作毒药。正常成年人只需要服用一小口,就可以跟着这追光蝶一起去了。这种蝶比较喜欢鸣叫,白天相互鸣叫,夜晚两只互相吸引的夏虫就可以咳咳咳,懂得都懂。

  一般交合的两只夏蝉的,寿命就会缩短一天,或许觉得一天而已并不多,但这是他们生命最高光时刻的三分之一啊。不过他们也为自己的生命留下了延续,这种延续将在下一个初夏黎明,载着他们的梦想继续起飞,周而复始。

  叶晨对这个追光蝶,触动颇深。而这个酒叶晨觉得就是前世葡萄味,他也是一种树上结的紫色果实所酿,度数二十几度的感觉,口感还可以,叶晨比较喜欢。有名就在于这个,据说夜晚趴在这个紫色果实上休息的夏蝉,在喝了这个果子的汁液后,第二天迷迷糊糊的起飞,确实连鸣叫都发不出。

  所以叫这酒也因此得名夏虫不可语。有故事有酒,关键还比前世那种酒好喝。可以是可以就是价格一杯居然要两枚金币,算了今天反正赚了十万,不要扣扣搜搜的奢侈一点随便花。

  这酒每人也就喝了两三杯,叶晨感觉自己终于有一次,自己能从酒量上找回面子了,叶晨喝了四杯。叶晨这顿饭最终吃了五十多枚金币,贵吧也不算贵酒钱就占了一半,也就是一瓶初级雷系魔能药剂的事。

  叶晨宿舍几人,相互搀扶着一起回了宿舍。

  …………

  一觉醒来,叶晨发现小胖子从自己床上紧紧抱着自己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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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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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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