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1988,我要做首富奋发的小钧>第2章 儿子懂事了
  回到家,余大娘震惊地接过儿子递来的十张大团结。

  “妈,把借人的钱都还了,大姐那五十你帮我给吧,年前是我偷的!”

  “哦,哦!”

  余大娘愣怔地看着自己儿子,突然伸手摸到余锋额头。

  “没发烧啊,这钱你真给我了?哦,对了,哪来的?”

  余锋白了她一眼。

  “放心,没偷没抢!以前是我不对,让你跟大姐二姐操心了!”

  “锋啊,你总算长心了!这钱妈拿着,先不着急还,你大姐那暂时还过得去,等到玉米收了,妈凑够钱就去陈家催催!”

  “哪次去不遭人白眼啊,你别再去了,陈涵不愿意就算了,别再让人看你笑话,以后我给你找个更好的!”

  余大娘脸色一沉,气哼哼地骂道。

  “都是些白眼狼,你那死鬼爹在的时候,陈发山他天天往家里跑!不是他上赶着嫁闺女,我能看上那丫头片子?”

  “哦?那你看上谁了?”

  余锋一边笑着,一边把带回来的水盆羊肉放进大搪瓷碗里递给突然意气风发的余大娘。

  “别看她陈丫头考上了中专,我觉得真不如当年刘家的!唉,就是命不好了点!”

  “呵呵,那也未必!”

  余锋起身向自己屋子走去,记忆里自己这老娘没少唠叨可惜刘晓彤。

  剩下余大娘先是赶紧把钱藏起来,才坐到堂屋一边吃羊肉一边笑骂兔崽子有点钱就乱花!

  不过儿子竟然破天荒知道给家里钱了,这怕是那死鬼在保佑吧!

  余大娘还没吃完,余锋就提着个行李袋走出屋。

  “妈,我要出去几天!”

  听闻此言,余大娘赶紧放下碗筷追出来。

  “干啥去啊?玉米都快收了,你这是出远门?”

  “嗯,出去看看,大概一星期左右吧!”

  “等等……”

  余大娘慌忙跑过去拉住余锋,打开他的行李袋。

  “你拿这么点东西路上哪够用?非要出去?”

  看着儿子依然流里流气的模样,余大娘第一次感觉挺好的,怎么这么突然就要离家了!

  “够用,我就出去做点小生意,不用拿太多!”

  “唉……男人就该出去闯闯,你等着!”

  虽然不舍,余大娘心底倒是很欣慰儿子终于有了点老余家的爷们样!

  匆匆进屋又出来,余大娘小心地把一方鼓囊囊蓝绿条纹的帕子塞到儿子行李袋。

  “这里面有三百六十四块,省着点花,不管怎样,平平安安回来就行!”

  余锋突然觉得嗓子很难受,看着这个黑瘦略微有点驼背的母亲,他将帕子取出来递回去。

  “妈,家里还有这么多钱,咋不给人还呢!我自己有钱,你以后别舍不得花,把别人的钱都还了想买啥买啥,儿子出去挣大钱给你花!”

  “哼,这是给你攒的老婆本,能欠着的就先欠着,怎么也得等你结完婚再说!拿着,穷家富路,出门别抠搜,该花钱就花钱!”

  余锋见老娘很坚持将钱帕子塞进自己行李袋,突然坏坏的一笑。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走啦,我给娘赚大钱去!”

  余大娘既心疼钱又舍不得儿子离开,目送着儿子离开,一时间无比伤感。

  突然,余锋捂着肚子冲回来。

  “怎么了?”

  “拉肚子!!!”

  行李袋扔给母亲,余锋迅速跑向后院,余大娘不免心中感慨。

  “这可不是好兆头啊!要不一会儿还是劝他待在家算了!”

  余锋过了五六分钟才出来,伸伸懒腰接过行李袋,突然搂住了惊诧不已的余大娘。

  “等儿子回来一定让你风光一把,真走啦,别送!”

  看着儿子快步离去的身影,余大娘一时泪目。

  等她再次回到堂屋时,桌上汤碗边却放着一个鼓囊囊的钱帕子。

  “懂事了,终于懂事啦………”

  这一天,余大娘的欢喜没人知道。

  辞别家里,余锋收起心中的感慨走到火车站。

  不年不节的,蒲县这个火车站人流量不多。

  买好到沈市的硬座票,下午1点发车。

  随意买了点泡面火腿,再买了盒大大泡泡糖解闷。

  余锋坐在长条椅上开始梳理思路。

  1988,全力发展工业的老毛子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国内轻工商品匮乏,食物紧缺,空有钞票却排队都买不到想要的东西。んτΤΡS://Www.sndswx.com/

  在一切强调集体生产,工业优先的大环境下,人民生活水深火热。

  即将或者已经催生了一批倒腾商品的先行者,这类人到90年后统称倒爷。

  但在目前,余锋还真就是弄潮儿!

  他要从蒲县先到沈市,采购好物资再去倒爷的圣地满州里或者老毛子的首都。

  不过这条路不好走,除了国内还安全点,老毛子的地方很危险,不知道多少人过去就没能再回来!

  余锋熟知历史,当然也了解过倒爷的辛酸和艰难,不过他更向往罐头换飞机的刺激!

  这次,算是先去踩踩点,趟趟路子!

  准点上车后,余锋在绿皮火车上颠簸了一天半终于来到了沈市。

  略微打听后,打上出租直奔联营市场。

  好家伙,这市场里人山人海的,真比后世那些商场热闹多了。

  虽然在余锋眼中,成排的黑白电视机,收音机,各种名贵衣服,大哥大都显得那么落后,但真架不住人群的狂热。

  那些买到电视机的人个个无比兴奋,手持大哥大的家伙恨不得将天线戳到天上去!

  能在这里消费的还真都是这个时代极为富裕的一群人。

  至少在蒲县,大半的人没有电视看,一半的家庭买不起自行车,更不用说大哥大这种昂贵到天上去的奢侈品。

  挤过最火爆的门口电器区,里面分为了好多个区域。

  余锋四处走了走,询问着一些商品价格,最后走进一家针织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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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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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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