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头哀嚎阵阵,他拼命反抗但无济于事,悲愤嚷道:“你发什么神经,他何时与人成婚的,莫要胡说,昨天他回家后就大哭一场,问什么都不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事?昨天带他进镇里买衣服,看到有人成婚,他说认识那个新娘,看到新娘时哭的,你还撒谎,说,他是不是跟新娘有一腿”?
“新娘?叫什么?多大年纪,长什么样”?
“叫什么不知道,听说来自凤凰城,三十出头吧!长的很好看,像个仙子”。
“起开,你个瞎眼老太太,我家孙子今年才二十,你认为他会喜欢三十多的女人吗?我们更没去过凤凰城,别乱造谣”。
“你确定吗?”王阿婆觉得有些上头,怎么没想到年龄的差距。
“废话,新娘看到吴忧没有?看到他有反应没有”?
“好像没有,当时我俩站在最前面,新娘子应该看到我们了”。
“那就是认错人了,吴忧那孩子脑子不好使,不一定想起什么了,你快起来,你这身肥肉压的我喘不过气了”。
吴忧的难过只是一夜,转天后,一如既往砍柴喂马,生火做饭。只不过上山打猎时,他总会愣愣出神,看着不经意从眼前跑过的山鸡野兔,他就会皱起眉头。
山脚下的猎户何止几十,能每日打到猎物的却只有自己,自己是被上天眷顾的人吗?
这几日,他砍柴格外卖力,听王阿婆说,介绍的姑娘是姐妹俩,现在入冬了,缝补渔网的生意是淡季,生活困难,他就想多帮衬下。
忙碌了几日,将捆成垛子的木柴堆到马车上,缓缓拉进小镇。
姑娘家姓什么叫什么,他还没过问,甚至都不敢在远处瞧瞧,他是请邻居大哥帮忙,将这一车木柴送过去,而他则远远眺望,直至马车消失在街角。
他的这份举动令姑娘家对他大有好感,就连王阿婆都说他善解人意,是个粗中有细的好男儿。
“你那车木柴啊,对人家姑娘帮助很大,解决了大问题,人家姑娘想问问你,何时见一面啊?”暖阳下,王阿婆坐在马扎上,逗弄着被圈起来的野兔,朝吴忧笑问道。
“全听阿婆的,我没意见。”吴忧的脸不再那么红了,不过依旧低着头,摆弄衣角。
“我寻思啊,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咱们备点彩礼,直接上门提亲,你意下如何”?
“哎呦,我就说不能成婚,花钱的地方可真多。”老吴头肉疼般的拿出那个口袋,朝内摸索着。
“屁话,你成婚时候没花钱?人家姑娘图你长得小,当孩子养?这次啊,咱们少买点东西,什么姑娘家用的胭脂水粉啊,买点就成。对了,你这么多野兔,拎两只过去没问题吧。”王阿婆白了一眼老吴头,十分鄙视他。
“行,人这一辈子什么都要经历,喏,拿去。”老吴头豪爽扔过去一袋银子,也不管里面多少。
这次进小镇,吴忧紧张的情绪少了许多,不用再被扯着走。
“阿婆,您看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喜庆,似乎对当下的生活很满意”。
“那是,咱们许员外自打成亲后,突然变了性情,不仅乐善好施,还经常开设粥铺,照顾孤寡老人,我都想搬进来住了。”王阿婆说着的时候,偷瞄吴忧的表情。
吴忧点点头,满眼钦佩道:“夫妻间彼此成全,这是好事,对了,咱们去哪买胭脂啊”。
“去百花屋买,是许夫人开的胭脂坊,她制作的胭脂啊,远近闻名,就连凤凰城和定山郡的人,都过来买呢”。
“许员外叫什么?他可真有福气”。
“我想想啊,好像叫许怀安,对,就是怀安,他出生那日,老员外爷可是连着三天施粥呢”。
吴忧头忽然一疼,怀安这名字第一次听到,不过隐约好像与自己有些关联。
“吴忧啊,咋了?没事吧”?
“没事,后遗症,脑子经常会疼。”吴忧晃晃头,笑了笑。
百花屋开在小镇的中心位置,占地面积不大,但装潢极为雅致。许夫人成婚后并未如寻常妇女一般,在家相夫教子,而是主动抛头露面,打理家族生意。
“阿婆,带孙子来买胭脂啊,咱家的胭脂水粉都是用百花熬制,不仅香气持久,而且淡雅芬芳。”许夫人笑容恬淡,高高挽起的发髻,说明她对夫人这个身份十分认可。
“是啊,带孙子来逛逛,一会儿带他去提亲,来许夫人这里买点胭脂水粉,还请夫人介绍几种。”王阿婆笑呵呵说着,那双眼睛不停在吴忧和许夫人身上游走。
“提亲哦,这可是大事,让我挑几样,保管小兄弟一次成功。”许夫人看了看吴忧,眨眼笑笑。
“八字还没一撇,先见面再说。”吴忧回以笑容,前段时间那种心疼已然消失不见。
许夫人在柜台内挑选起来,拿出一瓶看看,颇为满意,又拿出几瓶后,放到柜台上笑道:“我挑选了四瓶,这四瓶是我最喜欢的,相信那位姑娘应该也喜欢”。
吴忧拿着瓷瓶端详,上面分别写着:花落、因缘、渡水、无眠。
“花落适合白天用,滴几滴在身上,一天都有淡淡的香气。因缘嘛,则是与自家相公谈心时滴一滴,有助夫妻感情。渡水么,晚上回家滴一滴用它洗漱,可以洗去皮肤的污渍。最后无眠,滴一滴在枕头上,保证有个好睡眠”。
许夫人轻吐幽兰,很认真的讲解使用方法。
吴忧呆了呆,轻声呢喃道:“花落翩翩人莫嫌,因缘梦,渡水边。前世无缘,今世痴怜。若无眠,小窗夜话,泪影照哪边”。
许夫人一怔,眼中闪过异样的色彩。
“许夫人?可否告知你的芳名?”吴忧心中一动,突然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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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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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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