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胡同。
大杂院。
“您这是找上门来了啊,带了什么好东西?”曹有光略微放大了声音说道。
“家门不幸,兄弟无德,只能变卖些祖产过日子,我看你倒也公道,虽然只是打小鼓,但是比那些当铺给的钱还要多些,这才登门拜访。”陈延生声音也大了一些。
“世家子弟,果然说话一套一套的,东西拿来吧,让我也。”屋里传出来曹有光的声音。
“您给掌掌眼。”陈延生故作声音沙哑。
“呦,老物件啊!至少在明宣成年间,不过您这个是民窑,我最多给你五个……”
曹有光和陈延生在屋里声音或大或小,把情报夹杂在普通谈话中,陈延生终于将情况给曹有光汇报完了。
听完陈延生汇报,曹有光神色肃然,眉头紧皱。
“留言板有消息了吗?”良久,曹有光并未置可否,而是又问道。
陈延生见曹有光愣在那里,不敢说话,唯恐打断他的思路,听到曹有光发问,连忙将怀中纸条翻出来递了过去。
随手拿了一本小册子,曹有光这才展开纸条,低声念道:“……吾兄,今偶得一方,冀对吾兄之疾,金银花1钱2厘,半夏2钱1厘……”
曹有光口中念念有词,翻动小册子,查找对应的字,手中书写,不一会儿一行字就跃然纸上。
“今晚8点,百顺胡同苏州面馆。”
曹有光看着纸条,微微一愣,眉头顷刻间皱了起来。
怎么对方居然把地点约在了这里?难道是巧合?还是对方对自己十分了解?这个刘贺,究竟是一个什么人?
“百顺胡同苏州面馆?”陈延生看着纸条上的地址,喃喃自语,随后抬起头来说道:“处长,我待会儿到那里打探一下,咱们得知己知彼。”
按照约定,曹有光发出见面请求,但是约会的时间地点,觉得由对方来定。
既然对方来定,那就有必要在接头之前做一些探查等等技术手段,这也是特工接头工作的常规操作。
“不用,那个地方我知道。今天晚上7点半,你带两个人先去,占住门口的位置。伱是南方人口音,倒是和环境挺符合。”曹有光想了想说道。
“明白。”陈延生点头说道。
“通知佛前灯,把老吴地址给刘宏光,让他……”说到这里,曹有光凑到陈延生耳边,声音越来越小,曹有光连连点头。
曹有光嘱咐完之后,看了一眼陈延生问道:“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今晚去见佛前灯。”陈延生点头。
“到时候,我要让全北平四处开花,乱成一锅粥,这样咱们的行动,才能保证最大限度的安全!”曹有光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之色,笑着说道。
“处长这一出调虎离山实在是高!”陈延生冲着曹有光挑起了大拇指。
“我要让他们疲于奔命,满北平城忙着救火,这该多好玩啊!”曹有光笑着说道。
陈延生见曹有光心情不错,也跟着笑了两声。
“苏娜呢?准备怎么处理?”曹有光突然问道。
“两个方法,一个是乱葬岗,一个是护城河,看她喜欢哪一样。”曹有光说道。
“处决啊……”曹有光若有所思。
“之前您不是已经下了命令,问完就杀,不留活口吗?”陈延生问道。
“现在恐怕不能这么轻易的杀了,苏娜还有点用处。”曹有光说道。
“可是……”
“周彦武动手了?”曹有光问道。
“就算没动手,也快了!”陈延生有些着急。
“现在赶紧回去!如果赶得上最好,如果赶不上……”曹有光叹了口气说道:“那是她命该如此,谁也没有办法。”
陈延生答应一声,连忙起身,准备离开。
“下午两点,陪我到王府井大街走一趟,扮做管家模样。”曹有光在陈延生身后低声说道。
“下午两点,王府井大街,管家。”陈延生低声重复了一遍,开门出去。
小粉桃站在屋外,嗑着瓜子,好奇地打量着陈延生,陈延生一低头,出了院子,小粉桃眼神跟了过去,若有所思。
“妹妹,瞅什么呢?”曹有光站在门口,笑着问道。
小粉桃转过脸来,略显得稚嫩的面孔,却有着和年龄不相仿的沧桑。
小粉桃冲着曹有光伸出手,曹有光微微一愣。
“瓜子您吃吗?”小粉桃笑问。
“瓜子?”曹有光摇了摇头说道:“不吃。”
小粉桃扔了一枚瓜子进嘴里,将瓜子皮吐的老高,瞟了一眼曹有光,曹有光面带笑容,望着她不语。
“听说你们打小鼓都挺挣钱的,刚才那人是谁啊?”小粉桃问道。
“送钱的。”曹有光说完,从兜里摸出一枚戒指,朝着小粉桃晃了晃笑道:“妹妹,瞧一眼,这是什么?”
小粉桃眼睛一亮,走了过来,曹有光将一枚闪闪发光,银白色的戒指递在她手里。
“银的?”小粉桃惊喜地问道。
“白铜的。”曹有光笑道,看着小粉桃略带失望的眼神,曹有光连忙笑道:“甭看是白铜的,但是式样好啊,市面上也值好几大毛呢!”
说着话,曹有光伸手朝着小粉桃手上摸去,眉开眼笑地说道:“戴上让哥哥瞧瞧。”
小粉桃躲开曹有光的手,将戒指收了起来,只是朝着曹有光抛了一个媚眼,转身走了。
“谢了啊!”小粉桃一边走,一边无所谓地说了一句。
“谢啥,只要妹妹高兴,以后有什么好玩意,我都给妹妹留着。”曹有光笑道。
小粉桃头也不回,摆了摆手。
“不来哥哥屋里坐会儿?这样的项链哥哥还有一条呢。”曹有光在后面低声叫了一句。
“抠门!”小粉桃没有搭理曹有光,嘟囔着走向自己房间。
“要不然我去你屋也成,我给你拿条项链!”曹有光又喊着说道。
咣当!
小粉桃屋门重重关上,曹有光神色失望,摇了摇头,进了自己屋里。
杨登欢从姚老五的鸿通赌坊出来,已经快到中午,百般推辞,这才摆脱了非要请中午饭,满脸感激之情的姚老五。
出了门,杨登欢摸了摸兜里,几个大黑筹码,一个筹码的面值是500块,算起来得有好几千。
姚老五势力遍及北平城,所以鸿通赌坊筹码的含金量,比起来一般的钱庄票号,也不遑多让。
这钱不做数,算是姚老五送给杨登欢“玩玩”的,至于帮了忙的感谢费,怎么能用一点点钱来打发?
几十根金条已经在送往沈岩家的路上!
还有早就说好的那三辆汽车,姚老五表示,汽车只要一到津门港,立刻就通知杨登欢提货。
光棍眼,赛夹剪。
杨登欢能够看出来,姚老五是真的服了。
头再铁的大哥,碰上刀把子攥在手里的特务科,也得服软!除非你真的想造反!
姚老五产业遍北平,丈母娘不敢说每条胡同都有,不过三五十个还是有的,这样的人你让他造反?
扯的不是一般的淡!
要钱的是特务科,是沈岩。杨登欢只是奉了差遣,他和姚老五之间又没有什么过节,自然要和姚老五客气几句。
姚老五果然一副感恩戴德的模样,一再表示,今后杨登欢江湖上有什么事,尽管提他的字号,无论什么事,姚老五都会给杨登欢兜底。
杨登欢不是第一天出来混,姚老五这话究竟有多少靠谱,他也不是不清楚,不过该感谢还得感谢,一些不花钱不费力气的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杨登欢的汽车开出好远,姚老五仍然站在赌坊门口,使劲招手。
杨登欢顺路在和盛斋买了几个肉沫火烧,离着剪子巷胡同两条街的距离,就把汽车靠了路边停好。
略微化了一下装,戴上一副假胡子,嘴角上沾了一颗假痣,对着镜子找了半天,这才脱了外套,套上一件薄茧丝长袍,提着肉末烧饼,杨登欢下了汽车,步行朝着剪子巷胡同走过去。
关键是刘家嫂子见过自己之前来租房子时候的模样,虽然过了不少日子,但是也不能相差太多。
二八月,乱穿衣。路上行人穿什么的都有,有汗衫有小褂,也有像杨登欢这样的薄茧长袍,更有人上身赤膊,什么光个背什么也没有穿。
时间已经到了7月底,酷暑难当,就连柳树上的知了都叫的有气无力。
大中午,骄阳似火,七月流金。路上行人不多,蹲在各种树下,手里捧着一个大粗陶碗吃饭的人倒是不少。
进了剪子巷胡同,杨登欢就感到被周围的人注视,杨登欢目不斜视,昂然而过。
井台旁边围了许多人,或者擦洗,或者吃饭,有一句没一句聊的十分热闹。
井台边上的人们望着杨登欢的生面孔,几个人眼睛注视过来。
杨登欢看着井台边忙碌的刘家嫂子,笑着打招呼:“嫂子,忙着呢。”
“诶呦!大兄弟,你回来了?”蹲在井台旁边,正洗着西红柿的嫂子,抬眼看到杨登欢,一边忙活,一边高兴地答道。
“嫂子,瞧您,就是勤快!可着咱们剪子巷,也就您最勤快了吧!”杨登欢先是熟络地打着招呼,随后提起手里的油纸包,笑着又道:“我这有和盛斋的肉沫烧饼,您尝尝?”杨登欢一边笑着问道,一边取出几个肉沫火烧冲着嫂子晃了晃。
嫂子看着杨登欢手里的肉末火烧,连忙起身,在围裙上使劲擦了擦手上的水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瞧您,那多不好意思,您这已经给的不少了,每次还给我们带好吃的。”
“咱们一家人还客气什么!拿着!”杨登欢说话间将几个肉末火烧塞了过去。
“一个就行,一个就行!让我们家顺子尝尝,大人就不吃了。”嫂子连声说道。
“客气!还客气!咱们不是一家人吗。”杨登欢硬把火烧塞进了嫂子手里,迎来了井边大姑娘小媳妇羡慕的眼神。
这年头能吃上肉沫火烧,该有多幸福啊!
“我那个亲戚呢?”杨登欢热络地问道。
“在屋呢!待会儿我去给你送几个西红柿去。”嫂子热情地说道。
“多谢您了,这天儿,要是有几个西红柿,那可是神仙般的日子。”杨登欢夸张地笑道。
“我给你多放点白糖!”嫂子也大方地说道。
“别,光西红柿就行,太甜了腻!”杨登欢笑道。
“行啊!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咱家的西红柿,咱说了还不算吗?”嫂子笑道。
杨登欢和嫂子又客气了两句,这才朝着大杂院走过去。
望着杨登欢的背影,一个四十多岁,手里端着一个大碗,眼神阴鸷的男人问道:“刘家媳妇,这人是你家亲戚?怎么没有见过。”
“刘保长,瞧您说的,我们家亲戚你都得见过啊。”嫂子半嗔半笑说道,引得姑娘媳妇们咯咯直笑。
“这肯定是刘家嫂子的真亲戚,要不然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西红柿都不卖了,拿来招待亲戚。”一个姑娘模样打扮的女孩说道。
“臭丫头!就你知道。”嫂子瞥了一眼姑娘说道,又引起一阵笑声。
嫂子乐呵呵地起身,在篮子里比较了一下,挑了一个小西红柿,扔在刘保长碗里,笑着说道:“他叔,这是我娘家表弟,跑单帮的商人,平时不怎么在北平。”
刘保长看了一眼碗里的西红柿,脸上露出了然的笑容,笑着说道:“原来是表弟,有数,心里有数。”
大杂院。
刘家媳妇端着一个小竹篮,几个装了几个西红柿,几根黄瓜,进了屋门。
“大热天也没有吃的,拿些西红柿黄瓜给你们解解暑。”刘家媳妇热情地说道。
“谢您,我谢您了。”杨登欢笑着将篮子里的黄瓜西红柿拿出来放进盘里,从兜里摸出几张零钱,放进了小篮子递给了刘家媳妇。
“哎呦,你这是干什么……”
“嫂子,别客气,千万别客气!我知道大家日子都过得不容易。”杨登欢连忙拦着抓着零钱,要往回递的刘家媳妇说道。
“不过这也太多了吧,自己种的,不值这么多钱。”刘家媳妇说完,又要把钱递过来。
“拿着,拿着,千万别客气!多什么多,一点都不多,我就不能给小顺子买双鞋穿!再苦不能苦孩子,咱们大人怎么都好说。”杨登欢用手将刘家媳妇的手推了回去。
“瞧您……”
“别说客气话,千万别说客气话,咱们是亲戚,真亲戚。”杨登欢摆手,笑眯眯地说道。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刘家媳妇,杨登欢反手关了屋门,脸上笑容收了起来。
“你们家亲戚?”刘贺突然问道。
“咱们家亲戚。”杨登欢正色说道。
“不是我家亲戚。”刘贺摇头,一本正经地说道。
“从现在开始,是了。”杨登欢盯着刘贺眼睛,一字字地说道:“刘家嫂子,就是咱们家亲戚,虽然关系远了一些,但是亲戚毕竟是亲戚,永远比外人强!”
刘贺看着杨登欢清冷的眼神,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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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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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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