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年纪的确很轻,却一直是个有主意的——十四岁挂牌子、十八岁便成了角儿,又整日的周旋于各色的男女之间,厮混了这好些年,不满意她的人自然也有许多,但总归不会是个男人。
是时,池塘风淡,又伴虫声,悄然剥下她表情的一角。
“为、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昨天没同沈军长行礼吗?”
她失措的顿了顿,“……还是说,是因为我惊扰了夫人,惹得人不快了?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尽力护着夫人的……”
夏一杰端端正正的打断她道:“姑娘,请你慎言。我已说过,是沈军长不满意你而非夫人!更何况,夫人她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
这话说得好生有趣!
小金铃眼光一瞬幽暗。
她于是偷偷的打量起夏一杰来,脸是很好看的,俊眼修眉,姑且算得上出挑,应是话本里的少年郎的模样,军装也穿着,却不带着戾气,总之,那模样很讨女人的喜欢。
小金铃不是头一回见当兵的——不过是丘八罢了,男人都一样,惯会为虎作伥、互为掩护,她所以觉得奇怪,夏一杰分明只是一介副官,此番竟不不为了头顶的上司说话,反倒是义正严辞的讲起上司的夫人来,实在耐人寻味。
除非……
小金铃敛起颜色,终于婉婉一笑。
“……好,我知道了。还请夏副官见谅,方才都是我一时失仪。”
她拿捏着分寸,绵绵的退了开去,绝不死缠烂打,柔顺得教人根本挑不出毛病。んτΤΡS://Www.sndswx.com/
夏一杰于是松了口气似的,起身告辞。
他走得很急。
小金铃并未送客,又见他走远了,便一把拆了他带来的东西——一封塞了钱的牛皮纸信封、一双上好的金创药小瓶,另附一张铜皮小帖,落款萧子窈,上头写了些短短的、抱歉又言谢的话。
果然,还说什么沈要送东西来了,不过都是那萧子窈刺探她底细的法子罢了!
小金铃面若冰霜,只管纷纷扬扬的撕碎了那小帖。
远远的,门童一见她似是恼了,便来问道:“哎哟,那上头都写了什么,能把咱们的大红人气成这样?”
“晦气东西!我丢池塘里了,你跳下去和鱼一起瞧去吧!”
小金铃尖声骂道,仿佛那帖子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说罢,她转身便走,头也不回。
汪汪的绿水密密麻麻浮起一张张小口,池鱼像沸水的水泡,一下子将碎纸吮进嘴里,良久,甫定,好似沉尸。
其实,那帖子上什么都没写,不过是她识字不够多,只断断续续的认得一半罢了。
小金铃已然走远了。
是时,一天风露。
晚些时候,岳安城里果然落了一阵小雨。
萧子窈闲来无事,便跑去瞧郝姨做活。
许是秋老虎过罢了,这几日的天气已然转凉,等再冷些,有钱人便要流行穿毛衫了,郝姨贤惠,偶尔在外揽些编织的活计补贴家用,又巧她正抱了两团毛线来织,萧子窈便问道:“郝姨,你织一件毛衣怎么出价?”
郝姨道:“价钱是不高的,几块钱的事情。若是夫人也想织一身来穿,我便不收钱了,只是怕夫人瞧不上我的手艺。”
萧子窈盈盈一笑,道:“不是我要穿,是我最近无事可做,所以也想学学织毛线。”
萧子窈有心如此,郝姨自然是愿意教的,于是一连迭的应下来,复又调笑道:“织毛线其实是不难的,难的是看夫人想织什么。要我说,不如先织一条围巾试试,正好马上天冷了,风大,沈军长每日在外,总该有一条围巾用。”
于是,晚间,沈要下了职,便瞧见萧子窈兴致盎然的迎了上来。
门是她亲自开的——那模样真可爱,只管急匆匆的跑进他眼里,像雨中逢花。
“呆子,你喜欢什么颜色?”
他实在有些心猿意马,更不知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便想也不想的说道:“我喜欢你。”
萧子窈立刻踢他一脚:“又说傻话,我又不是什么颜色!”
话毕,她又踮一踮酸软的脚尖,简直娇气得要命。
“真是个榆木疙瘩,浑身上下都硬邦邦的,踢你反倒是我不讨好!”
她原也赤着脚,只趿了一双软底的鞋子,那脚面森森的白,脚跟却踩得微微的红,沈要没作声,又偷偷望定她的嘴——他当真喜欢萧子窈骂人的样子,红唇微启、一张一合,好似索吻。
他于是低下身来,单膝跪地,轻轻握住她的纤细的腿。
然后,指尖游移,连同亲吻一并落下。
“很痛吗?”
他眼光微沉,“下次可以直接掐我的。”
这呆子竟如此缠人!
萧子窈实在被他惹得又羞又恼,便一时嘴硬道:“好没意思得话,我要掐你,难道还要向你先打报告吗?”
沈要巴巴的哦了一声:“那我现在就给你掐。”
正说着,他便要掀起衬衫脱掉,萧子窈微一失色,立刻将他拉住。
“呆子,你故意气我!”
她面色羞红,唇齿都打结,“我是想给你织围巾,所以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谁知,她话音方落,沈要眼里竟亮起了光来,星子似的,因着有些露怯,所以不敢太亮。
“你要给我织围巾?”
他小心翼翼的问道,“不是骗我的?”
萧子窈哑然失笑。
“什么要骗你?”
沈要没应她。
却是默了片刻,他终于说道:“那就,红色。”
“哎呀,呆子就是呆子,居然真的被我猜中了。”
她忽然笑起来,更有些止不住,竟连眼尾都泛出些水光,拭净了便又透出微微的血色,也是微红。
“我听人说过,洋人在研究狗的视力,说是狗的眼里没有五色,只有黑白,就像照片一样,但是红色属于例外,小狗能认得出红色。你那么像狗,所以我猜你一定会选红色。”
沈要没有说话。
其实,不是的。
他选红色,并不是因为喜欢红色,而是因为喜欢她。
她如高岭之花,笑也绯红,怒也绯红。
他一直最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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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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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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