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麦劳利斯的习惯并非一万米长跑,而是打猎。
他这是第一次参加一万米跑,而原因是酋长说只要他能跑到最前面,就可以得到两头牛。
那可是两头牛呀!
牛,对于原始部落的人来说,可比人还值钱。
部落战斗抓回来的奴隶,不仅干活磨磨蹭蹭,还时刻想着逃跑。
作为主人,还得时刻盯着他们,劳心又劳力。
可牛就不一样了,牛最大的用处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种子之前用牛耕一遍,产量是直接撒上种子的一倍还要多。
虽然肯尼亚有专门拿来耕地的拖拉机,可这玩意绝对不是自己能买得起的。
就算买得起也用不起,因为油价太贵了。
还是耕牛好,草原上到处是草,随便找个地方往那一拴,这些牛就能吃饱。
所以一听到有牛,麦劳利斯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管发生什么,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张老板许诺,自己拿到第一再额外给自己八十头牛后,麦劳利斯心中渴望胜利的火焰,差点把自己都给点着。
他也有这个信心。
麦劳利斯虽然从没进行过万米跑训练,但他活捉过羚羊。
羚羊这种生物,不仅跑得快,警觉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们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将它射伤。
受伤的羚羊会在奔跑中体力逐渐耗尽,成为他的猎物。
但不要以为受伤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伤后,羚羊会爆发出恐怖到极致的求生欲。
它们会快速奔跑几十公里,彻底脱离狩猎者的视线。
而在这时,麦劳利斯就需要奋起直追,让羚羊始终处于自己的视线内。
一旦羚羊摆脱自己的视线,这种狡滑的食草动物就会躲起来,借助树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没有箭矢,羚羊的伤口就会慢慢结痂。
只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伤,同样不能让它们脱离自己的视线。
因为草原上除了羚羊,还有它的天敌。
比如非洲豹,野狗,秃鹫等等。
尤其是秃鹫,这种生物在天空飞一圈,方圆十公里的受伤生物,都逃不脱它们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只剩下一副骨头架。
有的时候甚至连骨头架子都没有,野狗锋利的牙齿,可以把这些骨头嚼碎并吃掉。
作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只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麦劳利斯就会第一时间冲在前面。
等他将受伤并且跑不动的羚羊抓住,再给其他人发信号,等族人反过来,大家在一起共享这只猎物。
作为功臣,麦劳利斯可以分到一只羊后腿。
追了这么多年羚羊,麦劳利斯总结了不少实战经验。
首先,在追击过程中,自己必须始终和羚羊保持距离。
对方加速他就加速,对方减速他就减速。
直到羚羊的体力明显出现衰减,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过去将猎物打倒。
至于怎么和羚羊保持一定距离,很简单。
他只要让自己的奔跑节奏和羚羊的奔跑节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着加速,羚羊减速它也适当放缓脚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须在奔跑过程中保持一定体力。
因为这场追击,除了他和羚羊,周围还有其他猛兽。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这种动物凶的很,它们跑百米只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发起攻击,自己若没有充足的体力储备,那么到底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就不一样了。
现在在麦劳利斯眼中,在前面领跑的那个人,就是受伤的羚羊。
自己只需将对方盯死即可。
保持体力除了合理调整自身的节奏,另外一点就是让身体时刻拥有充足的水分。
这也是他上场没跑多远,就到旁边拿水的原因。
追踪经验表明,自己跟着受伤的羚羊跑够五公里,身体就会缺水。
一旦缺水量过多,体力就会下降,同时下降的还有精气神。
所以麦劳利斯每跑一百米,就会喝两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剧烈奔跑下,补充过多的水分只会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盐分,会让他的体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麦劳利斯发现有些不对,因为他喝的水里有淡淡的咸味。
难道这水里有盐?
想到这,它在补充水分的时候忍不住多喝了两口。
而那种因为过量饮水导致体力下降的情况并没有出现,这让麦劳利斯十分羡慕。
盐在他那边很珍贵,平时吃饭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击猎物时就更不能用了。
因为带有食盐的水,虽然可以保证大量出汗后依旧有充沛的体力。
但问题是,这是种浪费。
自己只需严格控制饮水量,就能保证身体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麦劳利斯又发现一件事,那个现在处于第一名的受伤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远了。
虽然他也曾试图通过变速扰乱自己的节奏,但不管加速还是减速,依旧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这是对方故意的?
麦劳利斯有些疑惑。
他当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运动员不是羚羊。
但在麦劳利斯看来,对方能来这里参加运动会,还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实力绝对非常强。
毕竟之前酋长和他说了,这次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参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亿人口。
六十亿……
他学过数学,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麦劳利斯也不认为,自己在这六十亿人中依旧跑得最快。
对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
果然又跑了两圈,刚才的那位第一已经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顶了上去,速度比刚才更快,节奏变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麦劳利斯的经验更丰富,他慢慢拉近和对方的距离。
现在这个人是个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开,必须拿出点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绝对不会这么做。
因为草原有猎豹,有狮子,有各种各样的危险。
受伤的羚羊抓不到下次还有机会,但一旦自己失误,被这些猛兽发现破绽,那自己就再也没机会了。
但现在不一样。
这里是跑道,他参加的是比赛,就算体力真的耗尽,也不会有任何危险。
麦劳利斯加速后,立刻超过了几个跟不上节奏变化的人。
很快,他离第一名只剩十米的距离。
而他前面还有五六个人。
这五六个人两个人或者三个人并排,组成两道人墙,后面的人想要超过去,需要从外道发力。
而进入外道赶超,可不仅仅是多跑几步的事。
因为这会改变运动员的节奏。
何况跑在前面的几人,一旦发现有人试图通过外道赶超,也会突然加速,始终和对方处于同一平面。
时间一长,那个赶超的人就会消耗掉大量体力。
大家有资格站在这里同台竞技,水平其实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这么消耗,基本就与奖牌无缘,除非对方的实力和你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麦劳利斯虽然不知道这样的策略,但在野外积累下的丰富的奔跑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应该低调。
所以他并没有选择外道强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后面。
现场观众除了将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麦劳利斯。
原因很简单,这家伙实在太另类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侧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么?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喝?”
“难道拿水不应该就是喝吗?”旁边另外一名观众显然是个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顶级的运动员,跑一万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吗?”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说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骗你干什么?”
平均配速说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时间。
正规跑道一圈的距离是四百米,也就是说,对这些长跑运动员来说,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间完成。
这是什么概念?
虽然这位问话的观众不太懂一万米跑的具体细节,但他上中学的时候参加过百米短跑。
他记得当时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点,在整个年级段排名第八。
那时他身体素质比现在好多了,现在再让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倾尽全力,十六秒也很难完成。
这说明什么?
说明眼前这些运动员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们跑的可是一万米啊,一百个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边那位比较懂的观众看到他震惊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现在明白了吧?
没错,这些运动员以这种速度奔跑,一旦距离超过三千米,身体就开始释放大量的热。
这种热量如果不能及时排出去,轻则受伤,严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险。
发过烧吗?
他们现在就等于是在发烧。
所以运动员一般跑到场外拿水,只是为了将水淋到身上降温。
就算喝上一口也会吐出来,不会咽到肚子里。
因为只喝到嘴里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里更好。
可这个黑人竟然直接喝,还每过一段时间喝一口,简直离谱。”
他说的是真心话。
因为顶级运动员在跑一万米的过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没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对方不仅下去拿水,还顺带破了世界纪录,一时间成为传说。
可问题是,对方的确下去拿水了,但他只是喝了两口后将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麦劳利斯是一边拿着瓶子一边跑,而且看起来从容淡定,两只脚踩到跑道上犹如闲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参加一万米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来这里遛弯。
可问题是,这家伙的速度一点都不慢,那种举重若轻的状态,是如此赏心悦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会吧?这么轻松就超到了第一梯队?”
“我看到了什么,他跟在第一梯队后面又喝了两口水?”
“这哥们是人吗?”
“……”
不能怪观众这么震惊,实在是麦劳利斯的表现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细的观众,他们发现麦劳利斯在跑步过程中,一直看着第一名。
也就是说,他现在虽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双方始终保持十米距离。
苏铁军也注意到这一幕,他将这个细节和张岳说了:“厉害啊!这家伙的水平半点不比法拉赫差。”
张岳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励麦劳利斯,只是看在对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关系,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这么厉害。
“当然!”
苏铁军语气激动的对张岳道:“我刚才和麦劳利斯聊了几句,他从未经过系统的万米训练。
但这并不代表他弱,相反,对方的实力可能比那些经过系统训练的运动员更强。”
张岳不解的看着他:“是吗,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张岳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几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选手同样有可能拿冠军。
可现在不一样了,大家的训练更科学更系统,再加上细致入微的竞技技巧,野路子选手根本没办法比。
苏铁军道:“对短跑运动员来说这当然不可能。hτTΡδ://WωW.sndswx.com/
但长跑运动员不一样。
尤其是麦劳利斯。
没错,专业的训练的确更科学,也更合理。
但对这些运动员来说,运动只是他们的职业。
麦劳利斯不一样,长跑是他在肯尼亚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备技能。
他只要跑不过受伤的羚羊就会饿死。
你觉得工作和死亡,哪个给运动员的压力更大?”
张岳一愣,因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经有一场自行车拉力赛,这场比赛的冠军竟然是一位二流选手。
他以前参加过的类似比赛,成绩从来没进过前十。
以至于裁判一度怀疑他作弊,这位运动员听到后十分愤怒,他要求裁判将比赛录像调出来观看。
结果证明他真是无辜的,至于对方获胜的原因,并非他刻苦训练,提高了自己的运动水平。
而是在比赛开始后的不久,一头棕熊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拼了命的在他后面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运动员,只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于是为了活命,他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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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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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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