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安南很认真地说:“爷爷,狼崽子很听话也很聪明,不是一般的聪明。”
付金生没吭声,想听听她下面会说什么。
“爷爷,我会照顾好狼崽子,您看,在这个破地方我都没让他出问题,到了好的环境更不会出问题了。爷爷,我有自信能照顾好付奶奶和狼崽子。”这一刻,没有人能说付白莲是个傻子,没有哪个傻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付金生就这么看着她。
付安南也这么回看着他,眼睛清澈明亮。
最后付金生笑了,清瘦的脸上满是欣慰,这小丫头果真不一般,他点头,“好,那就都带走。”
“真的?”付安南不敢相信,这么简单就答应了,不用考虑考虑吗?
“真的。”
“谢谢爷爷,”付安南声音里满是喜悦,说完她一把扯过来狼崽子,“给爷爷说一声谢谢。”
狼崽子紧抿着嘴看着付金生,半晌终于说了一句:“谢谢。”
付金生满意的点了点头。
事情圆满解决,秦佑送付金生回去,走在路上的时候,听到付金生问:“你觉得那两个孩子怎么样。”
秦佑相信自己的直觉,“很好,比你看上的那个好。”
付金生骂了一句,“臭小子。”没大没小。
“付爷爷,你明知道那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姑娘,为什么还想领养她。”秦佑问。
付金生无奈叹了一口气:“真要找一个太善良的孩子,我怕她护不住你付奶奶,你知道我的工作性质,一忙起来两三个月都回不来,你付奶奶一个人应付不了我家里那些人。”
秦佑明白了,都住在一个大院里,付爷爷家里的事也够烦心,那些人不逼着两位老人领养一个孩子不会善罢甘休。
想到付安南在村里的“丰功伟绩”,他觉得对付那一帮子人没什么问题。
事他们就这么定下来了,并没有通知付永花,刘春花怕出什么乱子也瞒着付永花,只有付永花一个人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做着美梦。
晚上吃饭的时候浑身都冒着喜气,就算她再缩成团也没有用。
刘春花撇了撇嘴,冷笑了一声,这个没良心的东西。
这两天她把付永花的小动作都看在了眼里,别看她是在干活,脑子早就飞出去了,连她娘的话都懒得应付,她觉得她就要离开这个家了,离开他们这些讨厌的人了。
做梦去吧!刘春花骂道。
一个乡村的丫头片子,她就没有这个享福的命,还是乖乖给她挣个彩礼钱的好,她算是看清楚了,真把这没良心的东西给送出去,那就是肉包打狗有去无回了。
事情谈好后,付安南睡了一个好觉,直到被满院子的茉莉花香给香醒了,她一脸迷茫,感觉像有人把她扔到香水瓶子里。
睁开眼睛的一瞬间,付安南猛然想了起来,起身穿鞋就往外跑,要不是地面不平怕扎到她的脚,她能光着脚丫子跑出去。
等来到后院的时候,她的眼睛瞪大了,怎么可能,那棵马上就要玩完的茉莉花竟然开花了。
如果说第一次她能装傻自己骗自己,这第二次怎么也骗不下去了,这特么一夜开花是正常的事。
一棵马上就要玩完的小树,不仅没死,反而开花了。
她扶额想骂这贼老天,玩人也不是这么玩的吧!
蹲在两棵小树苗跟前,她努力回想着这两天在小树苗前发生的事,唯一一件相同的事就是这两棵树都沾过她左手上的血。
难道她这个被雷劈过的血有什么神奇的功能不成,想到这个可能性,付安南心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做个试验吧。
她舔了一下嘴角,指甲抠开了左手结痂处,红色的血滴在了一棵小草上面,滴好后她又把指头放进了嘴里。
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发生奇迹了。
她蹲在地上就这么看着这棵小草。
等的快要在太阳底下晒成肉干了,奇迹终于出现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棵草太小了,它竟然慢慢的长大了。
付安南后退了两步,脚麻的差点摔倒在地上,真的是因为她的血。
狗作者,想给她金手指就给,为什么要用遭雷劈的方式。
兴奋占据了大脑,她二话不说就把右手的小拇指也给咬破了,血滴在另一棵小草上面,她坐在地上等着结果。
等到吃了中午饭,一点反应都没有。
付安南确定了,只有她左手上的血有神奇的功效。
她郁闷了,别人的金手指都是什么空间啊,灵泉啊,载体是什么玉佩啊,手环啊,再不济还有什么胎记啊,黑痣啊,轮到她可好,遭个雷劈才获得金手指,要是不被雷劈岂不是什么都没有。
这个坑爹的作者。
本来付安南还担心这两棵坑爹的树让她没办法解释,没想到这位神经大条的女主还真给她面子,看到这两棵树后,还一脸惊喜的道,“我还以为活不了了,没想到都开花了。”
付安南:“······”
心累!
在等手续的时间里,付安南仔细想了一下她这个神奇的血,为了她以后的米虫生活,她必须死捂这个秘密,什么大展宏图创造商业王国,那都是屁,她能把自己保护好不被人抓走切片就谢天谢地了。
马上就要走了,她把那藏在暗格里的东西取了出来,又往青花瓷的罐子里装了土,把两棵树苗栽了进去,反正又死不了。
之后,她就哪里也不去了,死守着她的罐子。
开玩笑呢,她所有的家当就在这个罐子里,这玩意要是丢了,她直接跳崖回现代去得了。
要知道她敢在这个村里这么嘚瑟,那还不是托了这一罐子的福,不然,她怎么敢这么大胆,万恶的金钱啊。
走的那天,徐初夏死死抱着一个包裹,付安南死死抱着一个罐子,她们两个人还真是好姐妹,造型动作都一样,让秦佑看得很无语,他都担心他未来老婆再跟这个丫头片子呆在一起的话,智商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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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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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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