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盛夜>第37章 十岁那年的羞耻
  明慧垂下了眼皮,盯着扎在血管中的输液针。

  平静开口:“他们见我倔强,不肯答应养周籍,又觉得夫人养着一个两岁孩子太累,就想了这么一个法子。”

  “在他们看来,我不肯养孩子,是因为周晔在海外风流潇洒,我不服气这几年受到的委屈和嘲笑。”

  “他们觉得,我也该跟周晔一样潇洒一回,解了我心里的气,我也就答应了。”

  “至于那张照片,只是我跟他们玩的游戏,算是陆煜臣配合我演的风流俏佳人的情景剧吧。”

  她抬起右手,轻轻摸了摸左手背的针。

  心里想,扎在心里那么多年的刺,怎么可能轻易就忘记了。

  “……可也就玩了这么一会儿,我便掉池塘里去了。可能周晔见不得我笑吧。”

  其实潜台词更该是:周夫人见不得她好。

  周夫人的怒气缓和了一些,冷声说:“这么说,你答应了?”

  明慧抬头瞧了眼快要滴完的输液袋,对帮她拎着的管家太太说:“我小时候受到惊吓,也不想吃东西,只想找爸爸妈妈。”

  “我去看看周籍。”

  说着她起身,往外走去。

  背脊是挺着的,脚步是虚的,后背的汗是粘着衣服的。

  出了门,风一吹,又一股寒意往身体里钻。

  明慧脚下软了软,险些摔倒,好在及时抓住管家太太撑了她一把。

  周夫人看着她路都走不稳,虚得跟软脚虾似的,不耐烦地嫌弃道:“你别去看周籍了。那么小的孩子,被你过了病气更不好……阿兰,送她回房间去。”

  明慧回到房里就不装了。

  她吃了药,闷被子出了一身汗,下午睡两个小时就恢复得七七八八。

  这几年,她动不动就跑个半马拉松,狂奔十几公里,要么就是街头暴走几个小时,竟然把身体练结实了。

  港城是一定要去的。

  错过中午的班机,明慧订了晚上的,即使要坐高铁去隔壁市机场,也要去。

  变数太大,只有真正踏上飞机,飞在高空里,才是真正把机会抓在了手里。

  只是明慧没有想到,在她进入头等舱,舒服躺下,往耳朵里塞耳塞时,竟看到肖神也上了飞机。

  她呆呆看着他在她旁边坐下。

  男人神色自如,仿佛在他旁边的只是个陌生人,连眼睛都没斜一下。

  明慧抿了抿唇,干脆也当他是陌路人,把耳塞堵进耳朵里,戴上眼罩睡觉去了。

  飞机平稳起飞,明慧感觉到身体也跟着倾斜,兴奋,紧张,又惶恐,羞耻。

  脑中浮起久远的回忆。

  那一年,她八岁。

  那时候她在安市,跟外婆,还有舅舅舅妈一家子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

  在那个小区,还有一个拖着大鼻涕的四五岁男孩,每天由隔壁楼的张阿姨带着。张阿姨出来遛弯,留一只眼睛盯着孩子自个儿玩,一边嗑瓜子跟人闲聊,说那男孩是个私生子。

  孩子妈是小三,孩子爸是搞装修的,在这个小区给她们买了套房,养着她们。

  孩子妈每天就是打麻将,逛街买东西,从来不管孩子的。

  明慧经过她们,忽然从身后传来一句:“小明慧也是私生女,不过听说她妈跟的男人,比那搞装修的有钱多了。你看明栋买的车,宝马耶,就他那点工资,哪买得起哦,听说他们还在城里买了大房子……”

  那时候,明慧第一次有了“私生女”这个概念。

  也知道为什么舅舅舅妈一家,还有外婆那么讨厌她了。

  回去后,明慧泪眼汪汪地问外婆:“外婆,我是不是私生女?我爸妈不是在外地工作,是他们觉得我丢脸,不要我了,对不对?”

  舅妈笑得刻薄:“明慧,你比隔壁楼那个私生子的命要好多了。你妈把你送到外婆家来,我们养着你,照顾你,以后长大赚钱了,所有的钱都要交给我们孝敬我们,知道吗?”

  明慧哭哭啼啼:“可是,他们说,舅舅的车子还有房子,是他们给的钱买的。”

  这句话,换来舅妈重重的一巴掌,外婆罚她一天不许吃饭。

  但从那一天起,明慧的心里就有了一个念头。

  她要去港城,去找她的爸妈。

  她要让他们看见,她长得很漂亮,干干净净的,也很会读书,会自己洗衣服洗书包,不给他们丢脸。

  她更乖巧懂事,却也留意所有关于自己父母的蛛丝马迹。

  十岁那年,瞒着所有人去了港城。

  她花光从小就攒起来的零花钱买车票,自己动手做了两件礼物,想送给从没见过面的父母。

  当站在高耸的,金光灿灿的别墅大门前,她整个人都傻了。

  这是皇宫吗?

  她的爸妈是这里的宫女和侍卫吗?

  后来,她被人领进去,才知道今天有人过生日,来了好多人,穿得好漂亮。

  那些人以为她是哪个保姆的孩子,她才被允许进来找人。

  领她进门的那个人说,过生日的那个寿星是这栋大别墅的主人。去跟他说两句好话,可以拿到大红包。

  明慧捧着礼物走过去,惶恐地盯着那个老头看了很久,哆哆嗦嗦的说:“爷爷,您好。我叫明慧,我来找我的爸爸妈妈。我的妈妈叫明晓菁,爸爸是……”

  她话没说完,因为突然间太安静了。

  原本热闹的寿宴顷刻鸦雀无声。

  而眼前的老爷子正气鼓鼓地瞪着她,一张老脸又红又紫的。

  后来明慧才知道,她叫“爷爷”的这个男人,是她的爸爸,她要找的简万德。

  人们总是会因为某一段回忆太过羞耻,或是太过痛苦选择性遗忘。

  明慧亦是如此。

  再后来的事,她记不太清楚了。

  只记得她被人带下去了,然后等到了宾客都散尽,简家一家子都聚在偌大客厅。

  她惶恐地见过所有人,知道原来她有哥哥姐姐,连外甥外甥女都有了。

  老爷子有这么多亲人。

  怪不得想不起她。

  让她在安市自生自灭。

  老爷子给了她一只红包,严厉地对她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以后你不要再来港城了。”

  她被连夜送回安市。

  不过不知道他们对外婆说了什么,之后舅舅舅妈一家没再克扣她的吃穿用度,明慧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大概是还有芝麻大一点亲情牵绊吧,不希望她过得太惨。

  也可能是他们觉得,她在舅舅家受到了虐待,才会不远千里跑去港城。

  小女孩么,只要有钱花不饿肚子,就不会老想着找爸爸妈妈了。

  明慧从回忆里抽身,不知不觉,戴着的眼罩竟然潮湿了。

  她用力吸了吸鼻子,摘下眼罩揉成一团,侧身对着高空中的星星。

  肖神的余光瞥着她的背影,她闷闷的、压抑的声音传来:“我没哭,感冒不好,鼻子还是堵。”

  “嗯。”男人没说什么。

  这时候空姐推着餐车过来,询问要不要吃什么,明慧扭过头来:“我要吃炸鸡,车厘子……有可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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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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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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