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笔记本塞回到干尸的口袋里。
陈平安看了一下时间。7点钟了。
天边,太阳升起来了。
将寒冷驱散。马上气温就会变得非常炎热。
陈平安要在附近找一个遮蔽阴凉的地方。
昼伏。
夜行。
还得找到水。
乘现在太阳还不大。
赶紧行动起来。
再过大约2个小时,太阳就会变得非常暴晒了。
那个时候最明智的举动就是呆在阴凉的地方,什么都不要做,减少出汗,减少活动量。
陈平安站了起来,环顾四周。
远处有一片雅丹地貌的岩石群。
一块块岩石被风’割‘得呈现各种形状。
而且,那边地势低洼,更容易找到水。
陈平安背起背包,走了过去。
20分钟后。
在一块岩石下找到了遮蔽阴凉的地方。
清理了碎石,等会睡觉的时候不会那么硌人。
这个时候,陈平安太困了。
行走了一夜。
陈平安发现附近生长着一些植物。
这说明,地下有水。
问题是挖多深才能挖到水。
陈平安在地上找到一块巴掌大的岩片,作为挖掘工具。
陈平安寻找了一个低洼的地方,开始挖了起来。
10分钟后。
挖出来的泥土比较湿润,这是个好消息。
半个小时后。
已经挖出了一个半米深的坑。
因为剧烈的运动,陈平安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而且身体因为出汗流失了大量的水分,如果挖不出水来,这次行动将得不偿失,如果挖出水来,将获得巨大的回报。
1个小时后。
坑已经挖到1米深。
出现了稀泥。
很好。
见到了曙光。
陈平安脱下鞋子,脱下袜子。
将稀泥装进袜子里,用力挤。
能够挤出几滴水来。
直播间。
“。。。。”
“主播终于挖到水了。撒花庆祝。”
“这是。。。。。有味道的水。”
“主播还得挖啊。”
……
陈平安继续挖掘。
又过了1个小时。
陈平安把坑挖得更深了。
在坑的底部,一个很小的坑,渗水量不多。
水非常浑浊。
陈平安拿出一个矿泉水瓶,说道,“昨天喝完水后留下水瓶。”
陈平安扭开瓶盖。
几乎半个身体钻进了坑洞里。
用瓶盖装小坑里的水,倒进瓶子里。
用了半个小时,才装满一瓶水。
然后,陈平安在附近找了一些枯枝。
架在坑的上面。
然后将背包放在上面,再去找一些岩片,也盖在上面。把坑盖住,防止太阳把水蒸发。等到下次取水的时候坑里能够多蓄一些水。
拿着一瓶水,回到营地。
这个时候,太阳非常暴晒,气温非常炎热。
“这水是渗透水,不脏,可以放心喝,不过在喝之前要把水沉淀一下,全是沙子。”陈平安说道。
沙子很重,沉淀很快。
大约过了10分钟,水变清了一些,在瓶底积了厚厚的一层沙子。
陈平安喝了一口水,说道,“在沙漠中,水就是甘露,背包里的两根肉苁蓉暂时不动,保命用的。”
陈平安喝了半瓶水,说道,“现在我要睡觉了,昨天走了一个晚上,太困了。”
……
雷恩.克莱托蒙给远在英国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
吉尔.克莱托蒙是家乐康百货的创始人。
由于年纪越来越大。他逐渐自己的股权分给自己的子女。
就算如此,他仍持有家乐康百货30%的股权。
对自己的子女偏爱得多一些,就能多得到一些股权。
“父亲,等会我要跟你说的一件事,你别激动。”雷恩.克莱托蒙说道。
“什么事。”电话里声音传来。
“爷爷的尸体已经找到了。”雷恩.克莱托蒙说道。
“什么。你是说。。。。。”电话里情绪激动,声音中带着颤抖。
“是的,爷爷的尸体已经找到了。”雷恩.克莱托蒙确认地说道。
“我马上来中国。”
“父亲,你的身体。”
“我不会有事。从小,父亲很疼爱我,我6岁的时候,父亲跟我和母亲说,他要去中国探险,一年后,我们收到电报,父亲在中国罗布泊遇难了,当时母亲情绪就崩溃了,尽管我不知道悲伤是什么情绪,但是我感到难过,我忽然意识到,我失去了父亲。
这些年,我非常想念父亲,父亲的音容时不时在脑海中浮现,每次我都会非常难过。我很想念,。。。。。雷恩,我的儿子,你做得非常好。”电话另一头,带着颤抖的哭泣,很悲伤。
一架从伦敦飞往燕京的客机降落。
“父亲。”雷恩.克莱托蒙。
“你,做得很好。”吉尔.克莱托蒙。
老吉尔有7个子女。
每个人都想从父亲手里分到更多的股份。
要么做一些事情讨老吉尔的欢心。
要么向老吉尔证明自己有能力。
但是,做一万件事,都不如找到爷爷的尸体。
这件事是老吉尔的执念。
平时很严肃,沉默寡言,不善于表达情绪的老吉尔,已经对雷恩.克莱托蒙夸了两次。
“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雷恩.克莱托蒙说道。
“好,我要尽快见到父亲,你能够让我如愿吗。”老吉尔说道。
“好的,父亲,我一定会让你如愿。”雷恩.克莱托蒙说道。
——
陈平安醒了过来,看了一下时间,下午5点半。蜀南文学
陈平安的肚子非常饿。
肉苁蓉是碳水化合物。不是蛋白蛋。
陈平安准备去看一下,能不能捕到一些小动物。
在附近周围生长着很多植物。应该会有一些啮齿小动物。
陈平安知道太阳太晒了要躲在阴凉的地方。
小动物当然也知道了。
白天会躲在洞里,傍晚会出来觅食。
陈平安把瓶子里的水喝完,把瓶底的沙子倒掉。
来到水坑。
把背包,岩片,和树枝拿开。发现坑底积蓄了很多水,坑底的水经过沉淀,很清澈。
花了10分钟,装满了一瓶水。
陈平安重新把坑洞盖上。
白天防止太阳把水蒸发。
晚上,防止小动物过来喝水,掉进坑里死掉腐烂,把水污染。
沙漠中的小动物找水的本领比陈平安强10倍。
它们的鼻子能够嗅到空气中潮湿的水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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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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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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